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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数据已渗透到科学活动的方方面面,科学数据已进入“大数据”时代。科学数据共享现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迫切的实际需求。进行科学数据共享,可以支持科学研究的再现和验证,也能有助于研究者利用现有研究新的科学问题,更有助于提升科学研究和创新的水平,促进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使用许可是当前科学数据共享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数据使用许可框架,就会产生数据滥用问题;但是过度注重数据保护,可能会限制科研工作者正常使用数据。在科学数据共享的当前发展阶段,要有效的平衡科学数据保护与共享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完善数据使用许可,而构建科学的数据共享模式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机制是解决数据使用许可研究的前提,也是现今开展数据共享活动必须重视的关键问题。在我国前期推动科学数据共享的实践中,由于对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够,不能保障数据生产者的利益,对科学数据共享的发展实际上造成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本文从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使用许可两方面入手,介绍了知识产权和几种数据使用许可协议的概念及内涵,从其特点、功能以及具体应用方面突出了知识产权和数据使用协议在当前数据共享发展中的重要性。从科学数据中心的角度出发,认识知识产权保护与科学数据共享之间存在的问题及科学数据保护的相关问题,提出加强共享数据的管理方法;从促进数据共享的角度出发,建立一套适合科学数据共享的数据使用许可协议,实现共享中数据生产者权利和义务的保护,以及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科学数据共享氛围的形成,实现我国数据共享的跨越式发展,促进科学数据的可持续发展。最后,以中国西部环境与生态科学数据中心为例,分析了科学数据中心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使用许可方面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将建立的科学数据共享中的数据使用许可协议应用于科学数据共享的实践中,并设计数据中心的数据使用许可的原型框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有力的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和科学数据使用学科在当前共享中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