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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民主社会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重要程序设计,行政听证将会对整个社会的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平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听证制度为政府解决公共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机制,通过它把利益相关方召集到一起,使公共问题的解决用利益表达和利益博弈的方式吸收公众意见,解决社会矛盾,同时对公共权力进行约束和监督,是我国政治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1996年我国颁布《行政处罚法》,自此听证程序被正式引入,听证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提高行政能力的一种举足轻重的手段,听证活动也开始逐渐被广大人民群众熟知了解并得到一定程度上的认同。听证制度作为一种程序性安排,为公民提供了与政府的平等话语权,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形成一个有效沟通的平台,为公共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个利益博弈的场所,在当代的政治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制度价值,对于实现社会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听证的价值实现取决于行政听证制度体系的构建和运行,行政听证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实施条件是否具备,运行机制是否完善,都直接影响行政听证价值的实现程度。必须妥善处理好行政听证制度在构建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公正与效率之间的矛盾,平衡公正与效率的最佳结合点,达到政治公平与经济公平之间的有效呼应。本文基于制度公正视角,全面审视当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从制度环境、制度设计以及制度运行等多个角度、多个层面阐述了出现困境梗阻的原因,进而提出推进当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公平实现的对策。
本文共有四章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的缘由及意义、核心概念的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研究的问题和方法;第二章阐述了制度公正视角下的行政听证,包括了制度公正视角下行政听证的理论价值、实践意义以及中国行政听证的产生和发展,高度关注我国目前行政听证制度的公平现状;第三章基于制度公正视角进一步探讨了当前我国行政听证制度缺失公正的表现及原因,制度公正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强调制度本身是公正的;另一方面是制度运行需要公正。因此本文从宏观制度和微观制度全面审视当前中国的行政听证制度缺失公正和有悖公正的表现;第四章根据困境表现结合制度公正理论,提出实现我国行政听证制度公正的有效建议。将行政听证的价值追求转化为现实可能,应从内外两个方面努力:一方面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为行政听证的制度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包括政府职能转变、市场经济推动、政治文化培养、监督制度建立、相关法律完善等,这是建构和实施行政听证制度实现行政听证价值的外在条件;另一方面,要从行政听证自身的制度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真正找到实现制度公正的有效措施,这是实现行政听证价值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