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构造是指事物内部各组成要素之间组织和运作的相互关系,体现的是各个组成要素间的运作动态和形式静态的有机统一。我国传统上对诉讼构造研究较多,诉讼构造主要探讨的是审判程序中控诉、辩护、审判三方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但对审前程序特别是侦查程序的研究较少。侦查构造理论就是研究参与侦查程序的各个主体之间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的理论科学体系。本文通过对侦查构造的概要、基础理论、形态等的分析,重点论证了侦查构造的主体和运行体系,并对我国的侦查构造进行了有益的反思与重构。 本文共分六章,约二十三万字,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侦查构造概要。本章首先从构造的基本概念出发,研究了作为研究对象的构造的提出渊源及相关概念的比较。其后对中外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回顾和剖析。通过对刑事诉讼构造研究范畴的认识,引出侦查构造的概念,以及侦查构造的研究意义。最后从诉讼构造理论发展、侦查目的的独立性、部分国家的立法实践,重点论证了侦查构造的独立研究价值及范畴。 第二章侦查构造的理论基础。本章首先从目的及侦查目的出发,论证了侦查目的的性质和侦查目的对侦查构造的决定作用。通过对权力的本质属性的研究说明权力需要制约,而司法权是制约侦查权的最佳权力的观点。侦查程序中对权力进行制约就是对权利的保障。侦查构造中不能简单的要求“侦辩平等”,而应当实现“侦辩平衡”。从各国侦查制度史考察,侦查程序是不公开的,侦查不公开不等于否定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告知,也不否定程序参与。 第三章侦查构造的形态分析。本章首先论证了对侦查构造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几个价值:秩序、人权、效率。在对侦查构造从史学上进行考察和对当代西方国家的侦查构造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对侦查构造的基本形态予以说明。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侦查构造的理想形态:侦查构造中应当有第三方,侦查构造三角形不同于传统的诉讼三角构造,侦查构造应当是流线加三角的结构。 第四章侦查构造的主体研究。本章简要介绍了侦查主体的历史沿革,对侦查主体、侦查权主体、侦查程序主体和侦查构造主体进行了必要的辨析,提出了侦查主体的基本范畴。在概述的基础上,分别从侦查权的主体、辩护权的主体和裁判权的主体进行了论证和说明。 第五章侦查构造的运行体系。本章在侦查机构体制关系中主要探讨了警检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