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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匠精神是指工匠群体在从业实践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在职业态度、行为、技能、责任、理想上表现出来的一种特有的职业精神。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态度上爱岗敬业、职业行为上遵规守则、职业技能上精益求精、职业责任上履道担责、职业理想上改革创新。职业学院学生作为未来“工匠”的接班人,其“工匠”精神的内容与工匠精神既相联系又有所区别,主要包括:学习精神、主动精神、服务精神、服从精神、担当精神、创新精神。职业学院学生“工匠”精神与工匠精神都都具有时代性、发展性、实践性和先进性的特点。但是对学生“工匠”精神的培养,在培养目标、模式、途径和手段上又有其特性。对职业学院学生“工匠”精神培养主要从工匠认识、态度、行为、技能、担当和理想六个方面的内容展开,需要理清培养思路、明确培养目标、革新培养内容、改进培养手段、健全培养途径。学生“工匠”精神培养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研究是下一步必要性及途径研究的前提。职业学院学生“工匠”精神培养是马克思主义人才观、党的教育方针、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辩证关系、现代人才培养理念提出的客观要求。目前,我国职业学院学生在“工匠”精神培养上存在认识、接纳、践行情况参差不齐的局面。受我国社会文化、政府政策、学校主客观条件、家庭教育理念、学生个人等特点影响,职业学院学生“工匠”精神培养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困境。通过对国际工业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中工匠精神培养的经验进行分析:德国职业教育地位较高,其在政府财政支出、“双元制”教育模式、职业课程标准、职业监管、职业标准方面对“工匠”精神培养作用很大。日本在职业教育地位、职业稳定、职业课程设置时间、企业内教育制度等方面对“工匠”培养提供了较好的支持。美国在职业指导、家校衔接、企业科学管理方法上对“工匠”培养发挥了较大作用。通过对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匠”精神的内容与特点进行概括,对学生“工匠”精神培养的重要意义、培养现状及国外经验的分析后发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匠”精神需要社会、政府、学校、家庭和个人协同培养。社会在职业平等、职业发展、职业氛围上创造良好环境;政府在“工匠”宣传、立法、制度、力量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学校在课程体系建设、教育模式改革、院校“工匠”精神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承担起培养主体责任;家庭为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发挥家庭作用实现“工匠”精神终身指导提供保障;学生个人在科学认识、吸纳、发展和践行“工匠”精神上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