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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责任是一个重要的伦理范畴,无论在元伦理学中还是在当代应用伦理学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与意义。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个体的自由选择度逐渐扩大,对应现实领域内的道德责任问题也就凸现出来。在我国当代社会,对道德责任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很多个体的道德责任意识相对匮乏。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并能自觉履行道德责任,以便恰当地运用自己的自由,成为当代人们所面临的一个问题。文章首先回顾了中西伦理思想史上有关道德责任的不同认识,并对当代社会个体所需要的道德责任进行了重新定位。西方社会主要是在一种有着一定程度的自由选择的契约结构内谈论个体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而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则侧重于一种道德直觉,即这种责任无须理论的阐述,依靠封建等级制度的约束实现个体的道德责任。在一个开放的、日趋文明的社会中,要充分肯定个体的自主性,充分肯定个体的意志自由,才能要求个体承担一定限度内的道德责任。这种道德责任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是前瞻性和追溯性的统一,是功能性和价值性的统一,是具体性和历史性的统一,它落实的主要机制是内在约束力良知。文章的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了道德责任产生的哲学条件和现实条件,并指出强调个体的道德责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道德责任无论是在道德体系的本身建设中,在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还是在促使个体成为社会人及至完善人格的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章的第三部分指出了个体忽视道德责任的主要领域和表现。在第四部分,文章探讨了个体道德责任意识匮乏的原因,并从社会文化变革、社会结构转型、责任制度匮乏因素、社会道德评价以及个体自身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本文的最后一部分针对出现个体道德责任匮乏的原因,从对应的六个角度提出了解决的思路,落脚点都是在于使个体正确认识自己的道德责任,促使越来越多的个体正确对待自己的自由选择,在完善自我,促进社会发展的道路上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