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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收养制度历史悠久,内涵丰富,是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维系和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与完全收养制度并称为收养制度的两大支柱。作为亲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完全收养制度对解决某些社会问题有着独特的功用和价值,有着坚实的社会基础。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模式,且当今国际收养立法已呈现出了以完全收养为主、不完全收养为辅的趋势。我国是极少数单采完全收养一种模式的国家之一。不完全收养模式的缺失,给我国的收养实践带来极大的困扰。我国兼具不完全收养设立的历史基础和现实需求,不完全收养在我国的建立是可行的,也是一种历史必然。本文通过对不完全收养制度的理论阐述,对国外先进成果的比较,以及我国自身国情的剖析,力图为我国不完全收养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些建议,以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