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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重特大生产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对安全工作重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后,安全评价工作逐渐被社会广泛认可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安全评价机构数量也迅速增长。目前,我国授权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500余家,安全评价专职人员达6万余人。但由于我国的机构改革等一些客观原因,对安全评价的质量管理工作尚不够规范。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预测、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但要使安全评价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要有质量的保证。在安全评价机构中建立一套科学的安全评价质量保障体系指导安全评价工作势在必行。
本文就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评价机构如何建立科学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进行了探讨。首先提出了安全评价机构质量保障体系应在PDCA循环、现场改善管理和目标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建立。其次在PDCA循环、现场改善管理和目标管理的理论指导下,分析了国家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安全评价本身特征,确定了安全评价机构质量保障体系八大要素,即安全评价质量方针,法律法规、机构与职责、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安全评价质量保障、检查与纠正措施、文件记录管理、管理评审,并对通过对这八个要素的详细分析,说明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过程。最后,提出了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