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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年《精神现象学》为黑格尔的哲学提供了一个在意识经验之形态下的呈现。它是真理的一种歪曲了的形式,是一种远离科学立场的立场。就此而言,对“现象学”的否定就是对“科学自身”的肯定,而“现象学”的自身扬弃过程就是向着“科学自身”的攀升。因此,《现象学》无疑是作为黑格尔整个哲学科学体系的导言而存在并发挥作用的。然而,《精神现象学》同时也是体系的第一部分,亦即体系自身的一个环节。这是因为,“现象学”不仅只是科学立场之外的立场、真理的单纯歪曲了的形式,同时也是现象学的科学、真理的绝对颠倒。从这一理解出发,“现象学”就成为了“科学自身”的来到表现、或者真理自身的外化与定在。这在另一方面同时也就意味着,我们惟有从“现象学”这一真理的颠倒了的有限形式中才能认识到真理的无限的形式,即认识真理的绝对性。这一绝对的真理可以称作为“无限性”,而“现象学”,作为绝对真理的定在,就是有限性。然而,有限物在其规定性中就包含了自己的界限,以及对自己的界限的否定,因而有限物直接地过渡到自身的反面、即无限物,而这种直接过渡的交替进程也就是“坏的无限性”。在坏的无限性中,自在地包含着真的无限性或无限性的真概念,这需要一种穿透知性假象的思辨的眼光,而这一眼光乃为作为现象学的观察者的“我们”所拥有。因此,不同于传统上将“现象学”单纯地理解为真理的发生学、即科学的前史的观点,本文试图在“无限性”的视域下,将“现象学”理解为真理自身的变异、即不外乎就是科学自身的东西。“现象学”与“科学自身”的这种同一性,可以看作为音乐中主题与变奏之同一性的类比,而这也正是“无限性的变异”这个本文的主标题的意谓所在。在本文中,作者先后考查了意识经验的三种形态,即“意识”、“自我意识”以及“理性”,并将它们与无限性的三种表达,即“力的无限性”、“生命的无限性”、“范畴的无限性”联系了起来,以表明意识诸形态如何作为无限性的变异而存在,而无限性又是如何进入到意识经验的诸特定论题之中。这些部分大致构成本文所谓的“《精神现象学》的内容”。在“无限性的变异”这一理解之下,本文还尝试性地探究了《精神现象学》的结构问题。作者不认同以迈克尔N·福斯特为代表的原现象学假设,坚持《精神现象学》诸意识形态的连续性与统一性;在大致考查并批评了这一假设的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了我个人对《现象学》结构问题的特殊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