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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就应当有限制,世界上没有无限制的权利,商标权也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商标权的行使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应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等。要想更好更合理的对商标权进行限制,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不可或缺的。但是,我国现有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立法层次低、适用范围窄、可操作性差等,导致现实中商标抢注等商标侵权事件不断发生,商标权纠纷的处理缺少法律依据,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我国于2007年和2009年相继出台了《商标法修改草案》,《草案》的出台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对商标权限制进行了完善,但是其不足之处仍然显而易见,如规定笼统缺乏执行力等。纵观世界各发达国家立法,不管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亦或是国际公约,基本上都有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方面的明确规定,我国在商标权限制方面的立法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尽快完善我国商标权限制的法律制度成为了当务之急。本文在行文结构上主要分成四部分来阐述商标权限制的相关内容,更广泛地研究商标权限制制度,以此来找到完善我国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的对策和方法。文章第一部分阐述的是商标权限制的基本理论,包括商标权限制的概念、价值分析、种类和理论基础。对商标权限制的概念和分类进行阐述是为了对商标权限制有一个宏观上的了解,对商标权限制的价值分析以及理论基础的分析都阐明了对商标权进行限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文章第二部分是介绍并分析了我国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种种缺陷。对我国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进行分析的目的是找出自身的病根,从而对症下药。文章第三部分是对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的域外法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总结出了可供我国借鉴的方面。对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进行域外法考察目的是学习和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以期洋为中用。文章最后一部分讲述的是文章在借鉴域外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商标权限制法律制度进行完善的建议,主要包括在立法上对商标合理使用、商标在先使用和商标权权利用尽三个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以及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适用条件进行明确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