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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要素,劳动者依靠劳动获取生活必需品,维持个人及家庭的基本生存和发展,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覆盖面广,影响深刻,而劳动与劳动者的人身的密不可分性更加使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问题特殊化。因此,保护劳动者权益,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社会稳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来看,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从全球经济局势来看,企业并购已经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成功的并购应该不但可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还能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从而刺激消费,形成良性循环。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仅关心并购双方、股东的自身利益,甚至片面认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会减少企业利润,造成劳动者是最容易被忽视的群体。而我国对于并购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地方政府也片面追求地方经济和自身政绩,对参与并购企业的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加之劳动者对自身的权利、相关法律法规也缺乏必要的认识,劳动者的权益长期处于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状态。劳动者的生存发展权受到影响,会使得他们产生对企业的不信任感,激化劳资矛盾和加深贫富群体对立情绪,进而产生对社会制度的抵触情绪,甚至引发暴力冲突。因此,劳动者权益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保障,受害者将不仅仅是劳动者本人,企业的经营,股东利益,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的安定团结都将不同程度的受到损害。目前许多国外立法很早就强调并购中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或者直接将其作为批准并购的前置条件,相比之下我国立法侧重于并购双方的权利义务、股东权利的保护等,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则关注不够。劳动者在企业并购中的相关权利常常受到忽视,并购后即使能够继续留在企业,也难免受到不公正待遇,并购不同时期受侵害的具体权利内容不同,在立法保护时也应各有侧重。徒法不足以自行,离开了完善的司法救济措施和政府行政行为的保障,即使法律把劳动者权利规定的再完善,也都等同于一纸空文。在遇到劳动纠纷时,我国相关司法程序不够完善,导致劳动者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案件执行困难。政府行政行为也不到位,存在指导思想有误、执法不力、社会保障相关体制不健全的情况。同时,企业自身也存在认识错误,把劳动者利益与企业利益割裂开来,没有对自身的社会地位做出正确定位,忽视了其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立法中,应当避免过多的原则性和缺乏操作性的条文设置,明确企业及相关组织的义务和责任,在司法上通过简化诉讼程序,设立劳动法院或劳动法庭,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等方面确保劳动者权益真正落到实处,对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严加惩处。政府也应当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公权力成为劳动者的有力保护。企业也要改变对劳资关系的错误认识,以劳动者为本,与劳动者共同创造和分享企业财富。通过立法、司法、行政力量建立广泛的劳动者民主参与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培训和吸纳就业体系、树立正确的并购指导思想。从而建立一个劳动者劳动热情高涨、企业蓬勃发展、社会安定团结、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