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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信息服务是为了满足社会主体的信息需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采用非营利机制提供的使社会主体从中受益的一种信息服务。它具有非营利性、政府主导、公益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等属性。公益性信息服务提供主体有纯公益人、制度公益人和客观公益人三类,信息产品有公共产品型公益、慈善型公益、维权型公益、价值型公益与外部性型公益五种,服务对象包括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
公益性信息服务机制是指公益性信息服务基本要素整体运行的关系和功能。从管理学的角度研究,公益性信息服务机制有计划机制、组织机制、领导机制和控制机制。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仍面临体制性障碍,机制建设仍不完善。
计划机制的基本功能是指明前进的方向、减少不确定性、减少重叠和浪费、帮助设定服务目标和服务标准。计划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衔接性、全面性、重点性和预期性等原则。公益性信息服务同时追求公平和效益两个目标。信息资源配置应坚持计划为主,适当引入市场手段。
组织机制的基本功能是确定任务和手段、任务分类和归集、建立职责权线等。组织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效率性、职权明确、职能定义和平衡性等原则。公益性信息机构改革要确定基本方向、主要目标、界定公益性信息机构和分类。政府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务应该运用多种手段。
领导机制具有引导、激励、协调等基本功能。领导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发展性、灵活性、一致性、沟通畅通等原则。
控制机制具有限制垄断、弥补市场的外部性缺陷、提供公共产品、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维持公平分配、推动组织创新等基本功能。控制机制的基本原则包括计划导向、控制关键点、重点控制、反馈性等原则。在进入方面放宽非公有资本市场准入,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在投资方面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确立投资决策主体的层次和权力结构;在服务价格方面完善政府价格行为,根据不同的价格形成进行合理补偿,加强价格调查,建立价格听证制度,加强价格监督,建立价格举报制度;在服务质量方面建立以用户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模型,引入“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服务质量通告制度;在服务绩效方面建立衡量标准,全方位、全过程地评价组织绩效,及时反馈绩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