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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特征、构成出发,探讨了民事执行不能案件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的现实情况,并通过笔者在基层法院执行机构的实践,从第一视角分析了对执行不能案件的理解,然后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将执行不能与传统认识的“执行难”作了区分,形成对执行不能性质的正确认识。然后,通过对执行不能案件性质的正确认识,笔者接着分析了民事执行不能案件应该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退出的必要性,并通过司法实务界的现实做法,再结合民事强制执行的理论,重点论述了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建立的理论基础。因为,只有在理论上找到该制度建立的法律价值与支撑,这样的制度才有生命力。最后,笔者通过实习调研,对基层法院现在处理执行不能案件的制度与实践探索进行了归类,并展开详细的论述。在此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各种探索的积极意义以及各自存在的问题,并由此综合提出建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的法律建议。本文旨在对执行不能案件的性质作出正确的界定,肯定执行不能的客观性与不可避免性,并通过指导老师的理论指导、自身的实践经历以及与执行员的交流,对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制度的现实探索和立法建议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全文分为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正文由三个部分组成,共计27000余字:第一部分,民事执行不能的法理分析。本文先从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的概念、特征、构成出发,旨在详细分析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执行不能这一特殊类型案件的性质。同时,通过理论与实证资料的搜集以及笔者的实习经历,详细阐述了执行不能案件产生的原因,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将执行不能案件与“执行难”案件进行了区分。通过对执行不能案件产生的原因分析以及与传统“执行难”案件的区别认识,肯定了执行不能案件产生的不可避免性,为建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提供了现实依据。第二部分,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的法理分析。这一部分主要是论述建立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民事强制执行理论的梳理,从民事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价值目标以及执行穷尽观念出发,论述了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有理论上的依据。接着,笔者从理论的角度分析了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的构成,详细阐述了这一制度所包含的各个要素。最后,通过资料的搜集,比较分析了域外国家关于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制度的相关规定,以期望能为我国建立完善的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提供借鉴。第三部分,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的实证研究。笔者通过实践调研,将司法实务中对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民事强制执行程序的实践探索归结为三类,包括债权凭证制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执行和解终结制度,并对这样的实践探索所带来的利弊展开了详细的分析,论证了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建立的实践基础。通过对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实践探索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笔者提出建立民事执行不能案件程序退出机制具体制度的意见,最终形成具体的立法建议。最后,对执行不能案件处理机制对于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借鉴提出了一种设想,并希望将此作为彻底解决执行不能所带来的法律与社会问题的一种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