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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的药品是公民健康权乃至生命权、财产权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为降低药品价格,逐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建立了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但由于各种原因,药品集中采购的制度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围绕它的质疑和争议始终不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因此,对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实事求是地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就十分必要。在本文中,作者综合运用了历史研究、比较分析、利益分析等法学研究方法,从理论探讨和工作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重要性、合理性进行了论证,对当前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最终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对策建议。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在引言部分,作者提出问题,并就本文的写作目的和论证范围作一简单说明。正文内容共包括四章:第一章,是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概述,简要介绍我国药品采购制度的历史沿革,分析现行制度的集中度高、政府主导作用更加突出、药品流通环节大大压缩、对具体工作要求更加明确合理等几个特点,为下文的论述做铺垫。第二章,针对关于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质疑,从保障生存权、健康权、财产权入手阐述了药品集中采购的法制意义,从服务型政府理论、我国药品市场实际和公立医院性质以及制度实施成效等几个方面论证了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并引用我国香港、澳大利亚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做法予以佐证。同时,也指出了制度的局限性。第三章,从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自身和所处的法制环境两个方面,深入分析指出了当前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境。从制度自身看,主要有法律位阶低、招标过程没有采购数量的规定、保证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的机制不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不健全、评标方法不完善、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不科学等六个问题;法制环境方面则包括药品企业审批法律制度不完善、新药注册法律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医疗机构补偿法律机制存在严重弊端、医疗保险法律制度不健全、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混乱等五个方面。为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提供“靶子”。第四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法律制度的对策建议。就制度自身,建议推进药品集中采购立法、实行带量采购机制、建立医疗机构按时回款保证机制、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完善评标办法、建立科学的利益相关方参与机制;法制环境上建议完善药品企业注册、新药注册、医疗机构补偿、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机构管理等五个方面的法律制度。最后为结论部分,是对全文观点的总结和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