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处于传统音乐学论域之中,在考察音乐理论和历史问题的时候,都习惯于以一个似乎不证自明的“音乐作品”概念为出发点。然而,随着先锋派艺术作品对既定作品观念产生颠覆性冲击,又随着多元化理念观照下众多音乐文化现象铺张丛生,“何为音乐作品”这一问题再次凸显。纵观西方音乐的发展历程,“音乐作品”作为一个自律性和规范性的概念于1800年左右正式确立。至此,“音乐作品”概念真正进入了大众的意识之中,并成为音乐实践活动的重心。本文以音乐作品与音乐作品概念为研究对象,以感性—审美经验为切入点,从历史和美学的角度来探寻音乐作品概念中的相关美学问题。全文由绪论、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是对本文的选题、相关文献,写作策略以及相关理论进行说明。正文部分分为三个章节:第一章,对本文所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阐述,说明它们在本文之中的理论地位以及范围界定。同时,在对相关概念论述的过程之中,对这些概念之间所存在的关系进行梳理,为本文将要展开的论证提供必要的分析及其思考的前提。第二章,阐述了西方音乐的艺术独立这一“音乐作品之所以是”的历史前提,并围绕1800年——音乐作品概念发挥规范作用的历史时期,对古典音乐范式确立的问题进行分析,涵盖了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初在音乐历史和美学史实中出现的关于音乐作品的形式、体裁、美学诉求等内容,以寻求“音乐作品之所以是”的历史依据。同时,在此过程之中深入探寻感性—审美经验形成的历史性因素。第三章,通过对音乐作品的感性—审美经验、音乐作品概念的审美经验和概念性经验进行阐释,以及对感性—审美经验与音乐作品,感性—审美经验与音乐作品概念,感性—审美经验与概念性经验、概念性经验与音乐作品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明确了音乐作品概念与感性—审美经验之间的关系。结论部分,对本文所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进行结论性的阐释,并在此结论的基础之上提出对该论题进行后续研究的可能性。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概念和感性—审美经验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进行探索,并对概念性经验赋予新的阐释和解读,以此为音乐作品概念的相关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