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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农村集体土地是维持农民生存的基本保障。因此,对于我国这样的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而言,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达到既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又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要解决好农村土地问题,就不得不研究我国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这一制度是当前民事立法中最为敏感、涉及面最广、难度极大的问题之一。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等都有关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规定,但是学术界和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诸多缺陷,直接影响了集体土地作用的发挥,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瓶颈问题之一。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我们要以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为指导,并结合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更好的将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应用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本论文是以我国建国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为主线,研究我国在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是如何应用和发展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的。我国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须是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并结合我国现阶段的农村社会发展实践进行理论研究。以马克思的土地产权理论为指导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有利于我国发展农业现代化,更好的解放农村社会生产力,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构建。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部分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阐述了本论文将应用的基本理论。主要论述了产权的基本理论、农村土地产权的基本理论和马克思土地产权的基本理论。通过对产权的渊源、内涵和特征的论述,对产权理论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然后通过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的体系内容、农村土地所有权与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关系以及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论述,阐明了农村土地产权的基本特征和几个易混淆概念之间的关系;最后,是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论述,主要论述了马克思的农村土地所有权理论、马克思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权能理论和马克思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转让理论。通过本章知识的介绍,使读者对土地产权理论有了一个简要的认识,为后文内容的论述做了基础。第二部分是阐述建国后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应用和发展。这一部分分为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背景、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的特征分析、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应用和发展——毛泽东的土地产权思想和总结评价,总共四个部分。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背景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改革和农民土地所有制、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合作社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土地所有制等三个阶段;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主要包括农民个人所有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农业合作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再度分离和人民公社化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农村土地产权的进一步缺失等三个方面;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主要论述了毛泽东同志的集体产权制度和对马克思的土地国有化思想的发展两个方面。通过这一部分的阐述,能够对建国以后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状况有一个清晰地了解。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改革开放至二十世纪末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在我国农村的应用与发展。在这一部分中,主要论述了改革开放至二十世纪末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分析、这一时期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应用和发展和总结与评价四个部分。改革开放至二十世纪末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主要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稳定发展转向动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动摇、磨合和稳定等三个部分;这一时期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分析主要是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转变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对人民公社产权体制的突破这两个方面来论述的;这一时期对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应用和发展主要论述了邓小平关于农业改革的两个飞跃思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的继续完善与深入发展两方面的内容。通过这一部分的阐述,能够对改革开放至今的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状况有一个清晰地了解。第四部分主要阐述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不足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思考。这部分是本论文的创新点。在这一部分中,主要论述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关于进一步发展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思考四个部分的内容。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主要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法治化和土地产权制度的规范化进行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特征主要从农村土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农村土地产权客体的广泛性、农村土地产权行使的限制性以及国家法律重视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保护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的;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从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虚位、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弱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激励功能不足、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流动性差和我国的农业发展缺乏规模经营,缺乏国际竞争力等五个方面来论述的;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对我国的启示主要是从完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认识土地产权关系,健全我国土地资产的良性运行格局、明确土地所有权、保障土地使用权、强化土地承包权和确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等四个部分来论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