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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省各级检察院已基本建成局域网,综合信息平台、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广泛应用,科技强检示范院的创建 活动,标志着我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科技强检的号角已然吹响,我们一定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促进信息化持续良性发展,真正把科技强检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但目前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仍存在诸多问题,就此,笔者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一、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观念落后,是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检察机关中仍有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电脑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重要作用。这就是阻碍现代化与办案结合的因素,对于怎样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足。这种现状是基层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缓慢的因素,制约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2、基本技能缺失,使基层院检察干警难以享受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检察信息化建设是基层院对外宣传、展示业务成果、便捷办公办案、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有力措施,应用的好了,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应用不好,则会使信息化设备资源闲置,降低检察干警使用信息化平台的热情。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应用也需要一定专业化技能,如果缺乏必要的基本知识,如涉密设备的使用、涉密电脑和涉密U盘的管理,没有这些基本技能的支撑,不但会无法使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设备,甚至会导致发生泄密事件。如果不能有效的普及检察信息化建设所需基本技能,就会使检察干警畏手畏脚,不敢使用,这样会严重影响检察信息化建设。
3、专业人才短缺,使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力不从心。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从目前来看,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会计、法医、摄像等类型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束手无策,对一些深层高端信息化技术更是一筹莫展,因此很难得心应手地组织信息化建设。对于一些信息化基础建设已经完成的基层检察院,因为人才缺乏,使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信息化基础建设的成果成摆设品。
4、资金短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因此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基层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只能是等米下锅,信息化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更有部分基層院领导不重视信息化建设,不舍得投入,严重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加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应采取的措施
1、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社会的生产发展受着极大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认识,消除思想上存在的误区。
2、要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3、要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为保证检察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基层检察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在建设中要立足本院实际,以达标、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4、要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没有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
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建成以后,不能放着、摆着不用,而要充分地、强制性地利用起来。不能因为干警局限于传统工作方法,学习掌握上存在惰性,学习掌握需要一段时间,而不做制度上的要求。应从全院整体发展的角度、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各类案件信息必须输入微机、各类公文必须在微机上书写、流转,从而使干警的传统的办公状态进入到网络化办公、信息化办公的角色中,只有这样才能把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检察工作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向前开展,才真正地将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
一、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观念落后,是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思想阻力。检察机关中仍有部分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须懂法就可以胜任检察工作的观念,对信息化的了解也仅限于信息化就是用电脑打字、信息化就是上因特网,对信息化范围、信息化开展的意义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对检察工作有着什么样的重要作用。这就是阻碍现代化与办案结合的因素,对于怎样把现代化信息技术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现代化信息技术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足。这种现状是基层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缓慢的因素,制约了检察工作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2、基本技能缺失,使基层院检察干警难以享受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检察信息化建设是基层院对外宣传、展示业务成果、便捷办公办案、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有力措施,应用的好了,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应用不好,则会使信息化设备资源闲置,降低检察干警使用信息化平台的热情。检察信息化建设的应用也需要一定专业化技能,如果缺乏必要的基本知识,如涉密设备的使用、涉密电脑和涉密U盘的管理,没有这些基本技能的支撑,不但会无法使用检察信息化建设中的相关设备,甚至会导致发生泄密事件。如果不能有效的普及检察信息化建设所需基本技能,就会使检察干警畏手畏脚,不敢使用,这样会严重影响检察信息化建设。
3、专业人才短缺,使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力不从心。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息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从目前来看,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专业培训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会计、法医、摄像等类型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显得束手无策,对一些深层高端信息化技术更是一筹莫展,因此很难得心应手地组织信息化建设。对于一些信息化基础建设已经完成的基层检察院,因为人才缺乏,使先进的信息化设备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信息化基础建设的成果成摆设品。
4、资金短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难以保障。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因此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基层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因此检察机关在信息化建设上只能是等米下锅,信息化建设得不到有效保障,更有部分基層院领导不重视信息化建设,不舍得投入,严重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加强基层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应采取的措施
1、要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领导。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社会的生产发展受着极大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处理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必然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认识,消除思想上存在的误区。
2、要多渠道筹集信息化建设资金。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更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3、要以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组织信息化建设。为保证检察信息化建设能规范、有序、高效地进行,基层检察院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范、统一应用软件、统一管理"的建设原则,在建设中要立足本院实际,以达标、经济、实用、高效为原则,高起点建设、高水平设计、高技术配置,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4、要加强人员培训,确保信息化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没有专门人才的情况下,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局域网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提高计算机使用水平。
信息化建设的项目建成以后,不能放着、摆着不用,而要充分地、强制性地利用起来。不能因为干警局限于传统工作方法,学习掌握上存在惰性,学习掌握需要一段时间,而不做制度上的要求。应从全院整体发展的角度、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各类案件信息必须输入微机、各类公文必须在微机上书写、流转,从而使干警的传统的办公状态进入到网络化办公、信息化办公的角色中,只有这样才能把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应用到检察工作中,推动检察工作的向前开展,才真正地将信息化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