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老年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广大老年人的关怀,标志着我国老龄事业步入了法治化发展轨道。
贵州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481.56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25%,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共享者。
《老年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贵州省各地老年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老年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基本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老年教育成绩显著,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各级老龄办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起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权益维护岗、老年法庭和老年维权热线等多种维权载体,加大了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全省各地老龄办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与媒体合作开办宣传栏、通过文体活动宣传以及敬老节日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成员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意识,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和“孝心进社区工程”在全社会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老年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老年维权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今后要继续深入宣传《老年法》,帮助广大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用典型事例来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关心爱护老年人的道德素质,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贵州创造良好环境。
贵州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达481.56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2.25%,是典型的“未富先老”省份。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既是和谐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和谐社会的共享者。
《老年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贵州省各地老年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老年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老龄工作机构基本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老年教育成绩显著,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各级老龄办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机关、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起了老年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权益维护岗、老年法庭和老年维权热线等多种维权载体,加大了老年人的司法保护力度。
全省各地老龄办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与媒体合作开办宣传栏、通过文体活动宣传以及敬老节日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成员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制意识,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和“孝心进社区工程”在全社会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弘扬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老年法》颁布实施10周年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老年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权益保障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老年维权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今后要继续深入宣传《老年法》,帮助广大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用典型事例来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关心爱护老年人的道德素质,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贵州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