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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国内市场上,大批创新型险种涌现,一方面离不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也凸显出保险公司寻求差异化产品积极创新的好势头。本文从保险产品的实质出发,对现在市场上的创新型保险产品分类,并对不同类型保险产品的发展进行了分析。
关键字:创新型保险产品;分类;机遇;挑战
创新型保险产品,理论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来看,凡是一个时期出现的前期没有的产品都可以被理解为创新型产品。比如寿险中的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都曾被认为是新型人寿保险,但现在看来,这些险种已不算新。目前是创新产品的爆发期,各种类型的创新型产品层出不穷,我们将区别于现阶段寿险、财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产品都统称为创新型保险产品。
一、创新型保险的界定和分类
虽然不能明确的定义,但从保险资源的角度可以分类创新型产品。所谓保险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空间上,一定技术、文化背景及制度下能够被保险公司开发并设计成保险产品的资源,通俗意义上说就是可保风险。所以我们根据创新型产品对保险资源的开发情况进行了如下分类。
1.第一类:对保险资源的全新开发型
这一类新产品,是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保险产品。比如在网购平台提供的退运费险,该险种在网购顾客购买商品时购买,承诺在顾客退换货时提供一定的运费补偿。这一类保险产品设计上没有经验的数据可以借鉴,虽然在险种设计上可以借鉴国外的产品设计模式,但费率选择也需要保险公司很强的精算设计。除了退运费险是依托于互联网购物飞速发展的而诞生的,以前常常被保险产品作为除外责任而无法提供保障的一些风险,如今也开始成为保险公司开发的对象,比如在512汶川大地震后,许多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地震保险等。
2.第二类:对原有保险资源深度开发型
深度开发是指在原有的保险产品上细分市投保人类型,细化保险责任而开发出来的新产品。比如,雾霾险,这里所说的雾霾险是指一家公司推出的呼吸道疾病险,该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呼吸道疾病,因此在投保人因呼吸道疾病就诊、住院时补偿一定医疗费用。这款产品细化了保险责任,将普通的住院或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细化为一类疾病----呼吸道疾病。诸如此类的还有保险责任为食物中毒的“吃货险”。这一类创新型产品在健康险中十分常见,例如专门针对女性癌症或者分娩的女性保险等。除了健康险之外,一些短期意外险种也开始针对不同人群,时间设计出不同的产品,例如针对国内外旅游的“驴友险”,针对过年过节放鞭炮导致意外伤残的“鞭炮险”等。
3.第三类:服务创新型
最后一类创新型保险,并没有改变任何原有产品的保险责任、投保对象等,而是在原有保单是附加提供一些服务,比如东吴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实际上就一份普通的终身寿险(分红型),再附加了与珍爱网合作提供的牵线服务、婚纱照服务等。
二、不同创新型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对于不同类别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经营的重点和难点都有应该所不同,应区别对待。
1.第一类创新型保险产品--成本高,挑战大,需法律保障
对于第一类创新型保险产品,由于无先例可循,对市场预期不确定性大,使保险公司必须谨慎对待。在产品设计前期,市场调查,费率拟定环节投入的高成本。同时,高风险带来的不一定是高回报,产品投入市场以后,如何控制基金风险更是尤为重要。这类险种也常常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在风险控制环节,必须小心谨慎,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这类险种常常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全新的机遇,凡是符合投保人需求的产品,都有一定的生命力。但同时接踵而来的是新产品的产权问题。如今,保险产品并没有产权一说,如果不能保护开发新产品公司的利益,那保险公司的创新热情会急剧下降,一旦热销的新产品能被别家公司迅速模仿,将损害原开发公司的利益,因此这也要求监管部门甚至法律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应保护政策,填补这方面的空白,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性,也能促进保险公司设计出更好的保险产品。
2.第二类创新型保险产品--重点发展,控制逆向选择
对于第二类创新型险种,应该是保险公司重点发展的对象。在中国保险恢复营业的30多年中,保险产品在各家保险公司已同质化严重,一方面,导致了保险公司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同质化的产品与消费者多种多样的需求形成了强烈的矛盾。在产品设计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验数据得到较准确的保险费率,但是不能忽视的是逆向选择带来的风险。
由于这类保险对顾客、责任甚至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相当容易引起投保人的逆向选择,这不利于创新型险种的长期持续性发展。以女性癌症保险为例,通常是认为自己有患癌机会较大(遗传因素,体质因素等)的女性易选择性投保,而对于健康年轻的女性则常常不愿意投保,或在投保一两年后选择退出。这使得风险池中留存的都是高于普通人群的风险人群,不利于保险公司健康的发展。又例如,在监护人责任保险“熊孩子”险中,对于被监护人导致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进行费用补偿,往往是家中有较调皮的小孩更容易购买此类产品,因此同样存在选择性投保的问题。
对于此,我认为应具体险种具体分析。对于健康险来说,防止逆向选择的方法无疑是更加严格的核保程序以及使用更加细致的分类费率,为秉承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对于欺瞒病情的投保人应该严厉对待。而对于那些特定场所、人群的意外险来说,无法向医学那样根据定量的指标判断一个人风险的高低,比如无法区分哪些人更喜欢冒险型的旅游,或哪些人更喜欢在过年时放鞭炮,故分类费率无法使用。因此,对于这些险种,应该从事前提供一些防范风险的服务来控制风险,比如为购买鞭炮险的投保人赠送防护眼镜等。或者这一类险种中在保费制定时就应该将逆向选择作为风险附加体现在保费中,以维持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行。
3.第三类创新型产品--注重隐形的经济效益
服务创新型产品,没有改变传统保险产品的本质,但在服务中,应该体现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服务水平。这类保险产品,从实质上说是卖服务,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产品的成功与失败。进几年来,保险提供的损失补偿是否可以不限于经济补偿,可否以服务的形式出现引起了学者的争论。这从实际来看,提供服务也符合投保人的需求。因此这类险种对保险公司来说增加了竞争力,也使公司更好的完善自身的服务理念,更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在产品设计是更重要的是客户体验,由于保险合同的设幸性,常常让消费者觉得保险公司卖了保单就不管客户,这种服务的提供也能使消费者对保险业有新的改观,提升自身保险意识,均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这也就隐形的經济效益。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创新型保险产品有不同的特别,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创新型产品进行分别研究对待,才能使创新型保险产品有更强的生命力,使我国的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蒲成毅.保险资源的本质与特征分析[J].上海保险,2007,3:60-63.
[2] 徐宏玲,杨立旺.科学认识保险产品的内涵及性质[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41-46
[3] 张楠楠,等.保险产品创新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金融,2003,(5)
[4] 徐美丽,日本保险产品设计经验借鉴[J].中国保险报,2004,(8)
关键字:创新型保险产品;分类;机遇;挑战
创新型保险产品,理论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来看,凡是一个时期出现的前期没有的产品都可以被理解为创新型产品。比如寿险中的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都曾被认为是新型人寿保险,但现在看来,这些险种已不算新。目前是创新产品的爆发期,各种类型的创新型产品层出不穷,我们将区别于现阶段寿险、财险、健康险、意外险的产品都统称为创新型保险产品。
一、创新型保险的界定和分类
虽然不能明确的定义,但从保险资源的角度可以分类创新型产品。所谓保险资源,是指在一定时间、空间上,一定技术、文化背景及制度下能够被保险公司开发并设计成保险产品的资源,通俗意义上说就是可保风险。所以我们根据创新型产品对保险资源的开发情况进行了如下分类。
1.第一类:对保险资源的全新开发型
这一类新产品,是之前从未出现过的保险产品。比如在网购平台提供的退运费险,该险种在网购顾客购买商品时购买,承诺在顾客退换货时提供一定的运费补偿。这一类保险产品设计上没有经验的数据可以借鉴,虽然在险种设计上可以借鉴国外的产品设计模式,但费率选择也需要保险公司很强的精算设计。除了退运费险是依托于互联网购物飞速发展的而诞生的,以前常常被保险产品作为除外责任而无法提供保障的一些风险,如今也开始成为保险公司开发的对象,比如在512汶川大地震后,许多保险公司纷纷推出了地震保险等。
2.第二类:对原有保险资源深度开发型
深度开发是指在原有的保险产品上细分市投保人类型,细化保险责任而开发出来的新产品。比如,雾霾险,这里所说的雾霾险是指一家公司推出的呼吸道疾病险,该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呼吸道疾病,因此在投保人因呼吸道疾病就诊、住院时补偿一定医疗费用。这款产品细化了保险责任,将普通的住院或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细化为一类疾病----呼吸道疾病。诸如此类的还有保险责任为食物中毒的“吃货险”。这一类创新型产品在健康险中十分常见,例如专门针对女性癌症或者分娩的女性保险等。除了健康险之外,一些短期意外险种也开始针对不同人群,时间设计出不同的产品,例如针对国内外旅游的“驴友险”,针对过年过节放鞭炮导致意外伤残的“鞭炮险”等。
3.第三类:服务创新型
最后一类创新型保险,并没有改变任何原有产品的保险责任、投保对象等,而是在原有保单是附加提供一些服务,比如东吴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爱情保险,实际上就一份普通的终身寿险(分红型),再附加了与珍爱网合作提供的牵线服务、婚纱照服务等。
二、不同创新型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对于不同类别的创新型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经营的重点和难点都有应该所不同,应区别对待。
1.第一类创新型保险产品--成本高,挑战大,需法律保障
对于第一类创新型保险产品,由于无先例可循,对市场预期不确定性大,使保险公司必须谨慎对待。在产品设计前期,市场调查,费率拟定环节投入的高成本。同时,高风险带来的不一定是高回报,产品投入市场以后,如何控制基金风险更是尤为重要。这类险种也常常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所以在风险控制环节,必须小心谨慎,合法合规。另一方面,这类险种常常能为保险公司带来全新的机遇,凡是符合投保人需求的产品,都有一定的生命力。但同时接踵而来的是新产品的产权问题。如今,保险产品并没有产权一说,如果不能保护开发新产品公司的利益,那保险公司的创新热情会急剧下降,一旦热销的新产品能被别家公司迅速模仿,将损害原开发公司的利益,因此这也要求监管部门甚至法律部门能尽快出台相应保护政策,填补这方面的空白,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性,也能促进保险公司设计出更好的保险产品。
2.第二类创新型保险产品--重点发展,控制逆向选择
对于第二类创新型险种,应该是保险公司重点发展的对象。在中国保险恢复营业的30多年中,保险产品在各家保险公司已同质化严重,一方面,导致了保险公司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同质化的产品与消费者多种多样的需求形成了强烈的矛盾。在产品设计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经验数据得到较准确的保险费率,但是不能忽视的是逆向选择带来的风险。
由于这类保险对顾客、责任甚至保险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相当容易引起投保人的逆向选择,这不利于创新型险种的长期持续性发展。以女性癌症保险为例,通常是认为自己有患癌机会较大(遗传因素,体质因素等)的女性易选择性投保,而对于健康年轻的女性则常常不愿意投保,或在投保一两年后选择退出。这使得风险池中留存的都是高于普通人群的风险人群,不利于保险公司健康的发展。又例如,在监护人责任保险“熊孩子”险中,对于被监护人导致的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进行费用补偿,往往是家中有较调皮的小孩更容易购买此类产品,因此同样存在选择性投保的问题。
对于此,我认为应具体险种具体分析。对于健康险来说,防止逆向选择的方法无疑是更加严格的核保程序以及使用更加细致的分类费率,为秉承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对于欺瞒病情的投保人应该严厉对待。而对于那些特定场所、人群的意外险来说,无法向医学那样根据定量的指标判断一个人风险的高低,比如无法区分哪些人更喜欢冒险型的旅游,或哪些人更喜欢在过年时放鞭炮,故分类费率无法使用。因此,对于这些险种,应该从事前提供一些防范风险的服务来控制风险,比如为购买鞭炮险的投保人赠送防护眼镜等。或者这一类险种中在保费制定时就应该将逆向选择作为风险附加体现在保费中,以维持保险公司的稳定运行。
3.第三类创新型产品--注重隐形的经济效益
服务创新型产品,没有改变传统保险产品的本质,但在服务中,应该体现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服务水平。这类保险产品,从实质上说是卖服务,服务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产品的成功与失败。进几年来,保险提供的损失补偿是否可以不限于经济补偿,可否以服务的形式出现引起了学者的争论。这从实际来看,提供服务也符合投保人的需求。因此这类险种对保险公司来说增加了竞争力,也使公司更好的完善自身的服务理念,更带动了相关服务业的发展。因此在产品设计是更重要的是客户体验,由于保险合同的设幸性,常常让消费者觉得保险公司卖了保单就不管客户,这种服务的提供也能使消费者对保险业有新的改观,提升自身保险意识,均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这也就隐形的經济效益。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创新型保险产品有不同的特别,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创新型产品进行分别研究对待,才能使创新型保险产品有更强的生命力,使我国的保险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蒲成毅.保险资源的本质与特征分析[J].上海保险,2007,3:60-63.
[2] 徐宏玲,杨立旺.科学认识保险产品的内涵及性质[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5,2:41-46
[3] 张楠楠,等.保险产品创新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金融,2003,(5)
[4] 徐美丽,日本保险产品设计经验借鉴[J].中国保险报,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