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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政府需要承担主要的财政责任。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与表现,以高等教育的财政投入问题为研究核心,提出了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对策。
【关键词】公告财政;财政投入;高等教育;教育公平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是高等教育这项准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其资源配置应当由政府主导,经费的提供应当纳入财政预算。随着我国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转变,高等教育公平问题成为当前的热点。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各地区得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和财力存在较大差距而导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等情况,影响了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
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与表现
(一)地区之间高等教育投入的不平衡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也有了相应的改革。中央财政只负责中央部属高等院校的经费,地方所属院校的经费主要由地方供给。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事权相同的地方政府未必能获得等量的财权。因此,不同地区的政府对所属高校的财政供给及其供给的能力已经出现相当的差距。
从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落后地区的比较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及省高校事业性生均经费中政府财政承担比例存在较大差异。西部落后地区所投入的经费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在人均财力上,差距更加明显,由此引发了教育不公平问题。
(二)城乡、阶层教育机会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城乡之间教育机会很不平等。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育机会差距逐渐扩大。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体仍然落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城镇和农村之间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在校生的比重差距明显。
阶层的教育机会不均等。就阶层差异而言,贫困人群的受教育机会相当有限。尤其是许多贫困农村地区,儿童入学率很低,很多学生中途辍学,义务教育的普及非常困难。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明显低于非贫困家庭。在高等教育层次,由于大学实行收费制度,很多家庭难以负担高额的学费,学生也没法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机会获得的有限性势必成为贫困人群或低收人人群维持在社会低层的重要原因。
由此,在城乡高考报名人数中就存在很大的差异,在不考虑其他方面的情况下,城市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机会显然要比农村学生要高。导致城乡学生进入高等院校的机会存在较大差距。
(三)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不公正对待
由于当前教育垄断性,政府及教育行政当局凭借其手中的权力对资金、场地、师资等教育资源都拥有着强大的支配权,进而形成对教育的垄断,导致民办高校在财政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无论是在资助的范围、额度和途径上都与公办高校存在巨大的差距。这种不公正待遇从长期来看,严重阻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壮大,也是当前教育不公平问题的主要表现。
二、以财政投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对策
公共财政是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
(一)完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差距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下的财政转移支付,是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间财政横向不平衡的矛盾、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有效途径。
因此,针对非均衡与不公平现象,需要尽快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经济落后地区的高校因所处经济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政府在对地方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时,要公平考虑各地政府财政努力程度均等的情况下,对于那些确因财力有限,其财政实际投入能力不能达到最低标准时才能得到补助。此外,确定转移支付数额时,要确保公平与公正,科学与规范。建立规范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之成为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工具,保证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公平。在基础上,真正实现转移支付的功能,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促城乡教育公平
为了解决城乡不同收入家庭享有义务教育的起点不公平,从而导致的高等教育的不公平。需要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初等教育的质量,使来自农村的学生能够有与城市学生竞争的实力。给予其同等的受教育机会。财政投入应以缩小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为目标,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投入,扶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当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状况,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以促进和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此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差异需要对贫困学生予以适当的补偿,政府有责任建立高等教育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
对民办高校进行财政资助是其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有利于解决当前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不公正待遇。实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对私立学校提供经费支持,特别是对一些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此外,民办高等教育为增加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多样性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也是促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高等教育的多样必然要求。
因此,要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政府应对民办高校负有一定比例财政资助的责任,这是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要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高等教育资源要得到更优化的配置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首先是政府资助,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如免费或低价提供建校土地,提供一些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其次是改革目前的税收制度,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最后,政府要积极鼓励社会捐助,争取社会各界关注民办教育者,鼓励个人捐赠和海外资助,为民办高校提供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黄心德.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教育与经济,2002,(4)
[2]颜莉冰.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探析.煤炭高等教育,2005,(7)
[3]周采.公共经济学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公平.南京师大学报,2006,(5)责任编辑:王利强
【关键词】公告财政;财政投入;高等教育;教育公平
高等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政府是高等教育这项准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其资源配置应当由政府主导,经费的提供应当纳入财政预算。随着我国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转变,高等教育公平问题成为当前的热点。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由于各地区得自然条件、发展水平和财力存在较大差距而导致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等情况,影响了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公平。
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不公平的问题与表现
(一)地区之间高等教育投入的不平衡
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也有了相应的改革。中央财政只负责中央部属高等院校的经费,地方所属院校的经费主要由地方供给。由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事权相同的地方政府未必能获得等量的财权。因此,不同地区的政府对所属高校的财政供给及其供给的能力已经出现相当的差距。
从东部发达地区和西部落后地区的比较可以看出,高等教育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及省高校事业性生均经费中政府财政承担比例存在较大差异。西部落后地区所投入的经费远远低于平均水平,在人均财力上,差距更加明显,由此引发了教育不公平问题。
(二)城乡、阶层教育机会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城乡之间教育机会很不平等。义务教育阶段城乡教育机会差距逐渐扩大。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逐渐普及,农村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整体仍然落后,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城镇和农村之间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在校生的比重差距明显。
阶层的教育机会不均等。就阶层差异而言,贫困人群的受教育机会相当有限。尤其是许多贫困农村地区,儿童入学率很低,很多学生中途辍学,义务教育的普及非常困难。城市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机会明显低于非贫困家庭。在高等教育层次,由于大学实行收费制度,很多家庭难以负担高额的学费,学生也没法顺利完成学业。教育机会获得的有限性势必成为贫困人群或低收人人群维持在社会低层的重要原因。
由此,在城乡高考报名人数中就存在很大的差异,在不考虑其他方面的情况下,城市学生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的机会显然要比农村学生要高。导致城乡学生进入高等院校的机会存在较大差距。
(三)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不公正对待
由于当前教育垄断性,政府及教育行政当局凭借其手中的权力对资金、场地、师资等教育资源都拥有着强大的支配权,进而形成对教育的垄断,导致民办高校在财政投入和教育资源配置上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无论是在资助的范围、额度和途径上都与公办高校存在巨大的差距。这种不公正待遇从长期来看,严重阻碍了民办高校的发展壮大,也是当前教育不公平问题的主要表现。
二、以财政投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对策
公共财政是政府实现经济政策目标、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主要途径之一。
(一)完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缩小地区差距
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下的财政转移支付,是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政纵向不平衡和各地区间财政横向不平衡的矛盾、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有效途径。
因此,针对非均衡与不公平现象,需要尽快完善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弥补经济落后地区的高校因所处经济环境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政府在对地方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时,要公平考虑各地政府财政努力程度均等的情况下,对于那些确因财力有限,其财政实际投入能力不能达到最低标准时才能得到补助。此外,确定转移支付数额时,要确保公平与公正,科学与规范。建立规范的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使之成为宏观管理和调控的工具,保证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公平。在基础上,真正实现转移支付的功能,缩小地区间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加大义务教育投入,力促城乡教育公平
为了解决城乡不同收入家庭享有义务教育的起点不公平,从而导致的高等教育的不公平。需要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的投入,提高初等教育的质量,使来自农村的学生能够有与城市学生竞争的实力。给予其同等的受教育机会。财政投入应以缩小城乡之间、阶层之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为目标,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投入,扶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改善当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状况,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教育的落后面貌,以促进和实现高等教育公平。
此外,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差异需要对贫困学生予以适当的补偿,政府有责任建立高等教育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力度
对民办高校进行财政资助是其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有利于解决当前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不公正待遇。实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对私立学校提供经费支持,特别是对一些非营利性的民办高校。此外,民办高等教育为增加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多样性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大对民办高校的扶持,也是促进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高等教育的多样必然要求。
因此,要促进高等教育的公平,政府应对民办高校负有一定比例财政资助的责任,这是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要获得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高等教育资源要得到更优化的配置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说,对民办高等教育的扶持,首先是政府资助,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来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如免费或低价提供建校土地,提供一些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等。其次是改革目前的税收制度,给予民办高校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最后,政府要积极鼓励社会捐助,争取社会各界关注民办教育者,鼓励个人捐赠和海外资助,为民办高校提供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黄心德.教育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教育与经济,2002,(4)
[2]颜莉冰.高等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探析.煤炭高等教育,2005,(7)
[3]周采.公共经济学视野中的高等教育公平.南京师大学报,2006,(5)责任编辑:王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