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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生存的古玩交易
2004年全国47家拍卖公司,共举行了406个大小专场拍卖会,总成交额高达714461.956万元(包括香港佳士得、苏富比拍卖中国艺术品的数据),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全国艺术品交易的“领头羊”——北京拍卖市场的成交额接近40亿元,其中嘉德、翰海等18家文物拍卖公司共举办拍卖会118场,拍卖文物7万多件套,平均成交率为65%,这三项数据与200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倍、一半、六成。其中书画占了七成多,而涵盖瓷器、杂项在内的古玩拍卖成交额所占比例不足两成。此外,传统的古玩藏市,不仅逊色于拍卖市场,就是与前些年相比,也表现得行情低迷。有业内人士形容这是“头重脚轻”。拍卖市场的火爆使文物艺术品价格飞涨,而凝聚着大量收藏群体的古玩藏市却逊色不少,使得其容纳的收藏品质和量都难以尽如人意。北京古玩城古董商陈旭认为,在成熟的香港艺术品市场,我们知道那里既有佳士得、苏富比这样大的拍卖公司,同时古玩市场也很兴盛,没有出现古玩商经营大起大落的现象,古玩经营一直是稳中有升。这主要在于他们各自定位很准确,拍卖公司每年都会有顶级的艺术品高价成交,而小的古玩店多经营着万元左右的古董,两者分处两个不同的市场,面对着各自不同的藏家群体。国内艺术品市场却相反,不仅龙头老大是各大艺术品拍卖公司,一场秋拍一家拍卖公司就能成交三四个亿,拍品达万件以上,小至千元,大到千万元,无所不包。即使是一些蝇头小利,拍卖公司也绝不放弃,每个月初或月末及每个周末相继开办小型拍卖会。“小拍”的东西多是千元左右的古董,量非常大。比如翰海的小拍,每次的拍品数量都在上千件以上,去年一次最多的达到2000多件。相比于仅上拍高档艺术品的佳士得、苏富比,国内的拍卖公司是大小通吃。这对于古玩商来说是很大的冲击,使得民间流散的文物进一步分流,同时经常光顾藏市的收藏者也分流出很多。在北京,拍卖的火爆,使得古玩市场、画廊的市场越来越小。拍市正在挤压着藏市。
让人迷惑的回流现象
近几年来,从国外回流的艺术品不断增多,去年已成为中国拍卖市场的主流拍品。据了解,目前国内十余家著名文物拍卖企业中,海外回流文物已占全部拍品的50%以上,回流文物成交额超过全部拍品成交额的60%,其中,拍卖成交价最高的为中国书画和明清瓷器,海外回流的中国近现代书画成交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嘉德和翰海在2004年全年拍品中,海外回流艺术品占到了总量的40%,而保利秋拍的回流拍品更是达到70%。按理,海外古陶瓷艺术品回流中国大陆应该是中国大陆的市场价格高于海外的市场价格。和一切古玩艺术品一样,古陶瓷艺术品因其久远、名贵、稀少和不可再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值钱。古陶瓷艺术品的这种不可再生性和保值增值特性决定了它的价值实现必须在最合适的时间流向市场价格最高的地方。然而,分析一些拍卖公司公布的数据,却使人感到迷茫。
据雅昌艺术网的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内地的拍卖公司首次在中国艺术品方面的成交总额超过香港,使北京事实上替代香港成为全球中国艺术品的交易中心。尽管去年翰海秋拍,一件清雍正红海水云龙大盘以l,298万人民币成交,创下雍正瓷器拍卖的国内最高记录,但是,离香港苏富比和香港佳士得两家拍卖公司所创造的清雍正官窑瓷器拍卖价的最高记录仍然相差甚远。如苏富比拍卖的清雍正粉彩蝠桃《福寿》纹橄榄瓶以4,150万港币成交:佳士得拍卖的清雍正珐琅彩题诗过墙梅竹纹盘以3,252万港币成交。2004年中国瓷器拍品成交价前10名、前20名、前30名、前40名、前50名中,苏富比和佳士得分别占9个名次、19个名次、27个名次、36个名次、45个名次。这就是说,中国内地单件中国瓷器的拍卖成交价比海外市场相比,至今仍然低很多。时至今日,中国历代——宋代、元代、明代洪武、永乐、成化、嘉靖和清代雍正、乾隆官窑瓷器拍卖的最高价仍然是海外拍卖公司创造的。海外中国古代瓷器的行情比内地好,凭什么还要回流到内地呢?何况,按照我国海关的有关规定,经过海关进出的商品价格高过10,000元人民币的,每次过关必须交付10%的关税。这就是说,同样一件东西,回流内地拍卖,成本也比在海外高。如果,回流拍品被海外人士购得,带出国外还得交纳10%的关税。另外还有个现象值得注意,一些文物通过竞拍的形式回到国内,但不久又立即转到海外,据业内人士称比例还相当的大。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内地拍卖市场的“回流”拍品,事实上究竟占多大比例?一件拍卖品是“海外回流”的,拍卖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据?这些“回流”拍品的真伪、档次究竟如何?
古玩市场亟须规范
由于历史上的中国多灾多难,战乱频繁。作为易碎品的古陶瓷劫后佘生的已经不多,加上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人们文物意识淡薄所造成的人为损伤、破坏,能够历经千百年流传至今的陶瓷器已经少之又少了。宋、元、明、清官窑瓷器少到极点,官古器也属罕见之物。文物市场开放以来,古代陶瓷极其有限的存量和不断壮大的收藏队伍,使古陶瓷价格日渐攀升。从国际市场1976年至1986年为期10年的统计数据看,中国古瓷每年的升值幅度高达340%。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报道,美国国家画廊馆长布朗计算了各种投资理财工具后发现:1991年投资大师级(如凡高、高更、毕加索等)油画的年回报率为5l%,中国古瓷器居次,年获益率为40%,股票获益率为25%,钻石为15%。也就是说中国古瓷器年获益率排行第二,超过了股票。在高额利润和暴利的驱动下,五花八门的古陶瓷赝品的烧制如火如荼,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品种之丰,水平之高,技术之精,史无前例。全国各地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质量低劣的仿古陶瓷比例高达90%以上。星罗棋布的古玩店铺赝品混杂其间,索价不菲。大小拍卖会上,高档精致的古陶瓷赝品使鉴定专家走眼,买家上当受骗,买卖纠纷、经济官司不断。在一些鉴定活动中,专家指鹿为马,自己给自己的藏品“估”价。一些媒体发“有偿新闻”,炒作赝品。拍卖会上,无序竞争,恶意举牌,搅乱拍卖程序;有的拍卖公司公然大量贩卖在世著名书画家的赝品,而拒不承担责任,也不承认错误。还有一些“神秘”人物通过拍卖逃避税收,洗黑钱,将受贿物品变现……
然而,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准制造、出售假文物。而在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制造假文物是犯罪的,犯了“仿造艺术品罪”,同“仿造货币罪”同样量刑,同等对待。当然,从目前的国情和历史传统来看,完全禁止仿制、复制高档精美的古代文物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有害的,但是仿制、复制文物的工商行为应有相关的法律加以规 范。法律应明确规定:具有哪些资质和条件的法人能够仿制、复制古文物;哪些古文物可以仿制、复制,哪些不可以仿制、复制;仿制品、复制品的数量如何控制;仿制品或复制品与真品应如何区别,使收藏者能够确认,不至于真伪不分;具有哪些资格和条件的法人可以经营古文物仿制品或复制品,以及仿制品和复制品只能在什么范围、什么场所销售等等。然而,我国缺乏这样的法律、法规。这几年来,《拍卖法》中拍卖公司有权保护委托人的信息条款,已经成了弄虚作假者欺骗舆论,诱骗买家,谋取非法暴利又企图逃脱罪责的保护伞。
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有关文物法规,近年来虽然有所修改,但仍然脱离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市场的现状。特别是在有的相关法规中,某些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采取限制、堵截、查禁的办法来束缚文物市场发展的条文依然存在。经营者、收藏者感到如履薄冰,缺乏安全感。某些法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执法者感到茫然,无所适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于是,有些藏家和商家以参加各种收藏组织和古玩商会,怀揣“会员证”以求自保。十几年来,一方面是玩家云集,收藏爱好者呈几何数猛增,对古玩的需求量成倍增长;另一方面却是受国家禁令限制,许多不够级别或虽够一定级别但存世量大的古玩艺术品不准入市自由交易或进行拍卖,其结果是走私活动屡禁不绝,许多真的好的古玩艺术品通过各种隐蔽的渠道和以往一样继续流向海外,而国内合法市场上可经营流通的真品数量却少得可怜。真东西、好东西不好找,假东西自然就多了。
古玩鉴定应提高技术含量
目前,我国对古玩艺术品进行鉴定的手段和方式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落后的主观经验、感官测定模式。这种模式一旦受到具体知识的限制、人情世故的牵挂、经济利益的诱惑、利害关系的制约,鉴定结果就可能出错。西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和国际著名拍卖公司对陶瓷的鉴定,更多地利用科学仪器和高科技手段来进行。例如,加速器C14测定、“热释光”测定和使用高科技设备直接对陶瓷器胎、釉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系数进行无损检测,等等。正如故宫博物院著名古陶瓷专家李辉柄先生所说:“利用科学仪器帮助解决鉴定问题,是将来瓷器鉴定的发展方向。”内地各拍卖公司至少是知名的大公司,对古陶瓷标的高达数万以上的物品进行鉴定,应该采取科学仪器和高科技手段,并且出具相关证明,但是,却没有哪个拍卖公司这样去做,是没有条件吗?
2004年全国47家拍卖公司,共举行了406个大小专场拍卖会,总成交额高达714461.956万元(包括香港佳士得、苏富比拍卖中国艺术品的数据),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全国艺术品交易的“领头羊”——北京拍卖市场的成交额接近40亿元,其中嘉德、翰海等18家文物拍卖公司共举办拍卖会118场,拍卖文物7万多件套,平均成交率为65%,这三项数据与2003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倍、一半、六成。其中书画占了七成多,而涵盖瓷器、杂项在内的古玩拍卖成交额所占比例不足两成。此外,传统的古玩藏市,不仅逊色于拍卖市场,就是与前些年相比,也表现得行情低迷。有业内人士形容这是“头重脚轻”。拍卖市场的火爆使文物艺术品价格飞涨,而凝聚着大量收藏群体的古玩藏市却逊色不少,使得其容纳的收藏品质和量都难以尽如人意。北京古玩城古董商陈旭认为,在成熟的香港艺术品市场,我们知道那里既有佳士得、苏富比这样大的拍卖公司,同时古玩市场也很兴盛,没有出现古玩商经营大起大落的现象,古玩经营一直是稳中有升。这主要在于他们各自定位很准确,拍卖公司每年都会有顶级的艺术品高价成交,而小的古玩店多经营着万元左右的古董,两者分处两个不同的市场,面对着各自不同的藏家群体。国内艺术品市场却相反,不仅龙头老大是各大艺术品拍卖公司,一场秋拍一家拍卖公司就能成交三四个亿,拍品达万件以上,小至千元,大到千万元,无所不包。即使是一些蝇头小利,拍卖公司也绝不放弃,每个月初或月末及每个周末相继开办小型拍卖会。“小拍”的东西多是千元左右的古董,量非常大。比如翰海的小拍,每次的拍品数量都在上千件以上,去年一次最多的达到2000多件。相比于仅上拍高档艺术品的佳士得、苏富比,国内的拍卖公司是大小通吃。这对于古玩商来说是很大的冲击,使得民间流散的文物进一步分流,同时经常光顾藏市的收藏者也分流出很多。在北京,拍卖的火爆,使得古玩市场、画廊的市场越来越小。拍市正在挤压着藏市。
让人迷惑的回流现象
近几年来,从国外回流的艺术品不断增多,去年已成为中国拍卖市场的主流拍品。据了解,目前国内十余家著名文物拍卖企业中,海外回流文物已占全部拍品的50%以上,回流文物成交额超过全部拍品成交额的60%,其中,拍卖成交价最高的为中国书画和明清瓷器,海外回流的中国近现代书画成交率保持在90%以上。其中,嘉德和翰海在2004年全年拍品中,海外回流艺术品占到了总量的40%,而保利秋拍的回流拍品更是达到70%。按理,海外古陶瓷艺术品回流中国大陆应该是中国大陆的市场价格高于海外的市场价格。和一切古玩艺术品一样,古陶瓷艺术品因其久远、名贵、稀少和不可再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值钱。古陶瓷艺术品的这种不可再生性和保值增值特性决定了它的价值实现必须在最合适的时间流向市场价格最高的地方。然而,分析一些拍卖公司公布的数据,却使人感到迷茫。
据雅昌艺术网的统计,2004年中国大陆内地的拍卖公司首次在中国艺术品方面的成交总额超过香港,使北京事实上替代香港成为全球中国艺术品的交易中心。尽管去年翰海秋拍,一件清雍正红海水云龙大盘以l,298万人民币成交,创下雍正瓷器拍卖的国内最高记录,但是,离香港苏富比和香港佳士得两家拍卖公司所创造的清雍正官窑瓷器拍卖价的最高记录仍然相差甚远。如苏富比拍卖的清雍正粉彩蝠桃《福寿》纹橄榄瓶以4,150万港币成交:佳士得拍卖的清雍正珐琅彩题诗过墙梅竹纹盘以3,252万港币成交。2004年中国瓷器拍品成交价前10名、前20名、前30名、前40名、前50名中,苏富比和佳士得分别占9个名次、19个名次、27个名次、36个名次、45个名次。这就是说,中国内地单件中国瓷器的拍卖成交价比海外市场相比,至今仍然低很多。时至今日,中国历代——宋代、元代、明代洪武、永乐、成化、嘉靖和清代雍正、乾隆官窑瓷器拍卖的最高价仍然是海外拍卖公司创造的。海外中国古代瓷器的行情比内地好,凭什么还要回流到内地呢?何况,按照我国海关的有关规定,经过海关进出的商品价格高过10,000元人民币的,每次过关必须交付10%的关税。这就是说,同样一件东西,回流内地拍卖,成本也比在海外高。如果,回流拍品被海外人士购得,带出国外还得交纳10%的关税。另外还有个现象值得注意,一些文物通过竞拍的形式回到国内,但不久又立即转到海外,据业内人士称比例还相当的大。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内地拍卖市场的“回流”拍品,事实上究竟占多大比例?一件拍卖品是“海外回流”的,拍卖公司是否提供了相关证据?这些“回流”拍品的真伪、档次究竟如何?
古玩市场亟须规范
由于历史上的中国多灾多难,战乱频繁。作为易碎品的古陶瓷劫后佘生的已经不多,加上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人们文物意识淡薄所造成的人为损伤、破坏,能够历经千百年流传至今的陶瓷器已经少之又少了。宋、元、明、清官窑瓷器少到极点,官古器也属罕见之物。文物市场开放以来,古代陶瓷极其有限的存量和不断壮大的收藏队伍,使古陶瓷价格日渐攀升。从国际市场1976年至1986年为期10年的统计数据看,中国古瓷每年的升值幅度高达340%。据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报道,美国国家画廊馆长布朗计算了各种投资理财工具后发现:1991年投资大师级(如凡高、高更、毕加索等)油画的年回报率为5l%,中国古瓷器居次,年获益率为40%,股票获益率为25%,钻石为15%。也就是说中国古瓷器年获益率排行第二,超过了股票。在高额利润和暴利的驱动下,五花八门的古陶瓷赝品的烧制如火如荼,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品种之丰,水平之高,技术之精,史无前例。全国各地古玩市场和旧货市场质量低劣的仿古陶瓷比例高达90%以上。星罗棋布的古玩店铺赝品混杂其间,索价不菲。大小拍卖会上,高档精致的古陶瓷赝品使鉴定专家走眼,买家上当受骗,买卖纠纷、经济官司不断。在一些鉴定活动中,专家指鹿为马,自己给自己的藏品“估”价。一些媒体发“有偿新闻”,炒作赝品。拍卖会上,无序竞争,恶意举牌,搅乱拍卖程序;有的拍卖公司公然大量贩卖在世著名书画家的赝品,而拒不承担责任,也不承认错误。还有一些“神秘”人物通过拍卖逃避税收,洗黑钱,将受贿物品变现……
然而,我国至今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不准制造、出售假文物。而在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制造假文物是犯罪的,犯了“仿造艺术品罪”,同“仿造货币罪”同样量刑,同等对待。当然,从目前的国情和历史传统来看,完全禁止仿制、复制高档精美的古代文物是不现实的,甚至是有害的,但是仿制、复制文物的工商行为应有相关的法律加以规 范。法律应明确规定:具有哪些资质和条件的法人能够仿制、复制古文物;哪些古文物可以仿制、复制,哪些不可以仿制、复制;仿制品、复制品的数量如何控制;仿制品或复制品与真品应如何区别,使收藏者能够确认,不至于真伪不分;具有哪些资格和条件的法人可以经营古文物仿制品或复制品,以及仿制品和复制品只能在什么范围、什么场所销售等等。然而,我国缺乏这样的法律、法规。这几年来,《拍卖法》中拍卖公司有权保护委托人的信息条款,已经成了弄虚作假者欺骗舆论,诱骗买家,谋取非法暴利又企图逃脱罪责的保护伞。
我国计划经济条件下制定有关文物法规,近年来虽然有所修改,但仍然脱离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文物市场的现状。特别是在有的相关法规中,某些单纯依靠行政手段,采取限制、堵截、查禁的办法来束缚文物市场发展的条文依然存在。经营者、收藏者感到如履薄冰,缺乏安全感。某些法规条文缺乏可操作性,执法者感到茫然,无所适从,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于是,有些藏家和商家以参加各种收藏组织和古玩商会,怀揣“会员证”以求自保。十几年来,一方面是玩家云集,收藏爱好者呈几何数猛增,对古玩的需求量成倍增长;另一方面却是受国家禁令限制,许多不够级别或虽够一定级别但存世量大的古玩艺术品不准入市自由交易或进行拍卖,其结果是走私活动屡禁不绝,许多真的好的古玩艺术品通过各种隐蔽的渠道和以往一样继续流向海外,而国内合法市场上可经营流通的真品数量却少得可怜。真东西、好东西不好找,假东西自然就多了。
古玩鉴定应提高技术含量
目前,我国对古玩艺术品进行鉴定的手段和方式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没有什么区别,仍然是落后的主观经验、感官测定模式。这种模式一旦受到具体知识的限制、人情世故的牵挂、经济利益的诱惑、利害关系的制约,鉴定结果就可能出错。西方发达国家的博物馆和国际著名拍卖公司对陶瓷的鉴定,更多地利用科学仪器和高科技手段来进行。例如,加速器C14测定、“热释光”测定和使用高科技设备直接对陶瓷器胎、釉的化学成分和物理系数进行无损检测,等等。正如故宫博物院著名古陶瓷专家李辉柄先生所说:“利用科学仪器帮助解决鉴定问题,是将来瓷器鉴定的发展方向。”内地各拍卖公司至少是知名的大公司,对古陶瓷标的高达数万以上的物品进行鉴定,应该采取科学仪器和高科技手段,并且出具相关证明,但是,却没有哪个拍卖公司这样去做,是没有条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