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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古代的明器从先秦发端以来,经过秦汉的繁荣和魏晋南北朝的继承发展,唐代时已经颇具规模,而且其制度体系也日趋成形。唐代对陪葬明器的规格和应用等级等都进行了明文规定,而且,唐代明器的种类也是繁多且融入了诸多唐代特有的风格,在明器的发展史上也是具有很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唐代;明器
明器,又称冥器或盟器,为专事死者的陪葬品,多仿制各種日用器物以及各种家禽、家畜或人俑、建筑模型等,一般用陶、木、石、纸或金属等材质制成,不可实用。明器自古而有之,从新石器时代各种陪葬的陶制生活用品,到青铜时代“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的仿铜陶鼎,从秦王朝的兵马俑到两汉的陶质建筑明器,再到魏晋南北朝独具特色的鸡首壶、青瓷质明器,可以说明器制度在不断的发展成熟,而且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特点。当明器发展到唐朝,在吸收前代诸多优点又发展出自己的些许特色,其制度体系也日趋成形。
一、明器陪葬规定及其效用
唐代按官位和身份规定使用明器的等级,其明器制度较先代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
唐代对品官的陪葬明器有着很明确的规定,据《唐令拾遗·丧葬令第三十二》诸明器条述:“诸明器,三品以上不得过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四神、驼马及人不得过一尺,余音乐卤簿等不过七寸。三品以上,帐高六尺方五尺,女子等不过三十人,长八寸,园宅方五尺,奴婢等不过二十人,长四寸。五品以上帐高五尺五寸,方四尺五寸,音声仆从二十五人,长七寸五分,园宅方四尺,奴婢等十六人,长三寸。九品以上,帐高五尺方四尺,音声仆从二十人,长七寸,园宅方三尺,奴婢十二人,长二寸。若三品以上优厚料,则有三梁帐,蛟帱帐,妇人洗梳帐,并准此。”而《唐六典》将上述“四神”一句作“当圹、当野、祖明、地轴、诞马、偶人,其高各一尺。”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唐代品官的陪葬明器根据自身官阶身份的不同,其种类和规格都是不同的,总体来说就是按照官阶分“三品以上”、“五品以上”、“九品以上”三等,等级越高准用种类越多、规格越高。而唐代对庶人使用明器也有相关的规定,即就是对工商百姓诸色人吏无官者的规定。虽然没有对皇室丧葬明器的相关规定条,但是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唐代对明器使用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是涉及了各个等级的士庶,比之先代的规定要全面详细。
不过,虽然规定如此,根据众多唐墓出土明器来看,这些规定所起到的作用也不是很大。如,1971年发掘于陕西醴泉县烟霞乡马寨村西南约半华里处的郑仁泰墓,出土女骑俑36个,高度约为37—40厘米左右(超过十寸),其本人为正二品官员,而规定为三品以上“女子等不过三十人,长八寸。”也就是说其陪葬明器的规格其实大大超过规定,但是依然准葬。而如果将王子公主等算作三品以上,那么从其随葬明器来看就更加不符合规定。如,1971年发掘于西安乾陵东南约三公里处的章怀太子墓,出土明器总数超过600,与规定的三品以上“明器不得过一百事”非常不和,且其出土武士俑、文官俑、镇墓兽等的高度几乎均在100厘米左右,大大超过一尺五寸的规格。所以,唐代虽对陪葬明器的规格、数量等都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其实际效用却不是很高,只是有着些许限制。
二、唐代明器种类
唐代明器种类、形制繁多,多延续和发展先代而来。《唐六典》载:甄官令“凡丧葬则供其明器之属,(别敕葬者供,余并私备。)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已上四十事。当圹、当野、祖明、地轴、诞马、偶人,其高各一尺;其余音声队与僮仆之属,威仪、服玩,各视生之品秩所有,以瓦、木为之,其长率七寸。”
由此记载,再加上述各史料的记载来看,其所提及的唐代的明器大致有人俑(包括女子、奴婢、音声仆从等)、四神、驼马、园宅、十二时等等。而唐代的明器并非只有上述这些种类,从出土实物来看其种类繁多、多姿多彩。如,郑仁泰墓,出土有陶驼、陶马、陶猪、陶羊、陶狗、陶牛,而且就连人俑也分各种类别,有男骑乐俑、男骑猎俑、女骑俑、女舞俑等等。所有,由文献综合各种墓葬出土物,可将唐代陶质明器种类大致分为:建筑模型、镇墓神物(包括四神、镇墓兽、武士俑、天王俑等)、人俑(包括男女俑、伎乐俑、僮仆俑、文官俑、胡俑等)、动物俑等等。陶质明器是唐代明器的主流,而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当属四神俑、镇墓俑、动物俑中的马俑。而其建筑模型类明器基本仿先代而来,常见的大致有仓、灶、井、圈、房屋、楼阁、院落等,均为现实生活所涉及之建筑的缩小仿制,此处不予详述。
三、唐代明器特色
唐代明器在前代基础上发展出了诸多自己的特色,而其中最能体现唐风的当属“唐三彩”和“胡风明器”了。
1、三彩明器与彩绘明器
唐代陶质明器为主流,而其中出土最多的则为三彩明器,即“唐三彩”,是唐代明器的一大特色。其出土物种类繁多,有器物类和俑像类之分。器物类有水器、酒器、饮食器、文具以及建筑模型等,主要器形有碗、盘、碟、罐、杯、壶、釜、甑、扣盒、灯台、榻、枕、钱柜以及亭、屋、假山等模型等等。俑像类,人物主要有妇女、文官、武士、伎乐、牵马俑、胡俑、天王俑等,动物有鸟、狮、骆驼、马、牛等等。
唐代三彩明器虽然出土众多,但其实它始于初唐后期,盛行于盛唐,其后渐被彩绘俑所代替,中唐以后逐渐消失,前后流行不过大约百年左右。不过,彩绘俑并不是中唐以后才出现的,其实从初唐开始就已发现于各种墓中,而其数量也颇具规模,只不过其光彩总被唐三彩所掩盖。这种彩绘俑的造型与三彩俑基本相同,却也有很多优点,只不过基于当时人们的厚葬观念,三彩俑用得比较普遍,再加上今人将三彩俑的地位提得很高,所以彩绘俑往往被忽视。然而,在各个时期的唐墓中至始至终都一直都存在的其实是彩绘俑,而且彩绘俑相比三彩俑在装饰上和成本上都颇具优势,因此也比三彩俑的分布地域广泛,不仅在两京和华北地区有出土,而且在长江流域、辽东半岛乃至新疆地区的墓葬中都多有发现。
总之,唐代明器的一大特色就是三彩明器与彩绘明器都大量发现,并且依其发展态势可以助于唐墓断代。
2、胡风
唐代明器还有一个很大特色,那就是胡风俑像非常盛行。我们都知道,唐时商业开放,时常有周边民族国家的商旅来往于各地,国内民众也多尚胡风,胡服、胡帽、胡旋舞等都相当流行,这些特色也就自然而然影响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丧葬上。前面提到过,唐墓里有大量出土的胡俑,这便是胡风特色最重要的体现。而且,胡风不仅体现在人俑上,同时体现在动物俑上。唐代动物俑最普遍的是马,其次便是骆驼,骆驼一般是于干旱沙漠地区最好的运输工具,唐时内陆本不需要,只有西域商人才会用得着,而且明器中多为产于中亚的双峰驼俑像,所以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胡风的体现。现在非常著名的1957年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鲜于庭诲墓的唐骑驼乐舞三彩俑,其骆驼即为中亚双峰驼,且驼背上有汉人、胡人,中间一胡人舞蹈,周围四人演奏胡乐,是唐三彩代表作,同时非常形象地体现了唐代明器的尚胡之风。
总而言之,唐代的明器在整个中国明器的发展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不仅承接了汉至南北朝的诸多遗风,同时又发展出了自己的独有特色,对后世的明器发展起了表率作用,其不断完善的明器制度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唐]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宋]王溥.唐会要[M].京都:中文出版社,1978.
[3][日]仁井田.唐令拾遗[M].长春:长春出版社,1989.
[4]郑德坤.中国明器[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5]陕西省博物馆、礼泉县文教局唐墓发掘组.唐郑仁泰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2(07).
[6]陕西省博物馆、亁县文教局唐墓发掘组.唐章怀太子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2(07).
[7]程义.《唐令丧葬令》诸明器条复原的再探讨[J].中原文物.2012(05).
[8]胡听汀.唐墓出土三彩陶器研究[D].复旦大学,2012.
关键词:唐代;明器
明器,又称冥器或盟器,为专事死者的陪葬品,多仿制各種日用器物以及各种家禽、家畜或人俑、建筑模型等,一般用陶、木、石、纸或金属等材质制成,不可实用。明器自古而有之,从新石器时代各种陪葬的陶制生活用品,到青铜时代“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元士三鼎”的仿铜陶鼎,从秦王朝的兵马俑到两汉的陶质建筑明器,再到魏晋南北朝独具特色的鸡首壶、青瓷质明器,可以说明器制度在不断的发展成熟,而且各个时代有各个时代的特点。当明器发展到唐朝,在吸收前代诸多优点又发展出自己的些许特色,其制度体系也日趋成形。
一、明器陪葬规定及其效用
唐代按官位和身份规定使用明器的等级,其明器制度较先代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
唐代对品官的陪葬明器有着很明确的规定,据《唐令拾遗·丧葬令第三十二》诸明器条述:“诸明器,三品以上不得过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四神、驼马及人不得过一尺,余音乐卤簿等不过七寸。三品以上,帐高六尺方五尺,女子等不过三十人,长八寸,园宅方五尺,奴婢等不过二十人,长四寸。五品以上帐高五尺五寸,方四尺五寸,音声仆从二十五人,长七寸五分,园宅方四尺,奴婢等十六人,长三寸。九品以上,帐高五尺方四尺,音声仆从二十人,长七寸,园宅方三尺,奴婢十二人,长二寸。若三品以上优厚料,则有三梁帐,蛟帱帐,妇人洗梳帐,并准此。”而《唐六典》将上述“四神”一句作“当圹、当野、祖明、地轴、诞马、偶人,其高各一尺。”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唐代品官的陪葬明器根据自身官阶身份的不同,其种类和规格都是不同的,总体来说就是按照官阶分“三品以上”、“五品以上”、“九品以上”三等,等级越高准用种类越多、规格越高。而唐代对庶人使用明器也有相关的规定,即就是对工商百姓诸色人吏无官者的规定。虽然没有对皇室丧葬明器的相关规定条,但是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唐代对明器使用的具体规定可以说是涉及了各个等级的士庶,比之先代的规定要全面详细。
不过,虽然规定如此,根据众多唐墓出土明器来看,这些规定所起到的作用也不是很大。如,1971年发掘于陕西醴泉县烟霞乡马寨村西南约半华里处的郑仁泰墓,出土女骑俑36个,高度约为37—40厘米左右(超过十寸),其本人为正二品官员,而规定为三品以上“女子等不过三十人,长八寸。”也就是说其陪葬明器的规格其实大大超过规定,但是依然准葬。而如果将王子公主等算作三品以上,那么从其随葬明器来看就更加不符合规定。如,1971年发掘于西安乾陵东南约三公里处的章怀太子墓,出土明器总数超过600,与规定的三品以上“明器不得过一百事”非常不和,且其出土武士俑、文官俑、镇墓兽等的高度几乎均在100厘米左右,大大超过一尺五寸的规格。所以,唐代虽对陪葬明器的规格、数量等都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其实际效用却不是很高,只是有着些许限制。
二、唐代明器种类
唐代明器种类、形制繁多,多延续和发展先代而来。《唐六典》载:甄官令“凡丧葬则供其明器之属,(别敕葬者供,余并私备。)三品以上九十事,五品以上六十事,九品已上四十事。当圹、当野、祖明、地轴、诞马、偶人,其高各一尺;其余音声队与僮仆之属,威仪、服玩,各视生之品秩所有,以瓦、木为之,其长率七寸。”
由此记载,再加上述各史料的记载来看,其所提及的唐代的明器大致有人俑(包括女子、奴婢、音声仆从等)、四神、驼马、园宅、十二时等等。而唐代的明器并非只有上述这些种类,从出土实物来看其种类繁多、多姿多彩。如,郑仁泰墓,出土有陶驼、陶马、陶猪、陶羊、陶狗、陶牛,而且就连人俑也分各种类别,有男骑乐俑、男骑猎俑、女骑俑、女舞俑等等。所有,由文献综合各种墓葬出土物,可将唐代陶质明器种类大致分为:建筑模型、镇墓神物(包括四神、镇墓兽、武士俑、天王俑等)、人俑(包括男女俑、伎乐俑、僮仆俑、文官俑、胡俑等)、动物俑等等。陶质明器是唐代明器的主流,而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当属四神俑、镇墓俑、动物俑中的马俑。而其建筑模型类明器基本仿先代而来,常见的大致有仓、灶、井、圈、房屋、楼阁、院落等,均为现实生活所涉及之建筑的缩小仿制,此处不予详述。
三、唐代明器特色
唐代明器在前代基础上发展出了诸多自己的特色,而其中最能体现唐风的当属“唐三彩”和“胡风明器”了。
1、三彩明器与彩绘明器
唐代陶质明器为主流,而其中出土最多的则为三彩明器,即“唐三彩”,是唐代明器的一大特色。其出土物种类繁多,有器物类和俑像类之分。器物类有水器、酒器、饮食器、文具以及建筑模型等,主要器形有碗、盘、碟、罐、杯、壶、釜、甑、扣盒、灯台、榻、枕、钱柜以及亭、屋、假山等模型等等。俑像类,人物主要有妇女、文官、武士、伎乐、牵马俑、胡俑、天王俑等,动物有鸟、狮、骆驼、马、牛等等。
唐代三彩明器虽然出土众多,但其实它始于初唐后期,盛行于盛唐,其后渐被彩绘俑所代替,中唐以后逐渐消失,前后流行不过大约百年左右。不过,彩绘俑并不是中唐以后才出现的,其实从初唐开始就已发现于各种墓中,而其数量也颇具规模,只不过其光彩总被唐三彩所掩盖。这种彩绘俑的造型与三彩俑基本相同,却也有很多优点,只不过基于当时人们的厚葬观念,三彩俑用得比较普遍,再加上今人将三彩俑的地位提得很高,所以彩绘俑往往被忽视。然而,在各个时期的唐墓中至始至终都一直都存在的其实是彩绘俑,而且彩绘俑相比三彩俑在装饰上和成本上都颇具优势,因此也比三彩俑的分布地域广泛,不仅在两京和华北地区有出土,而且在长江流域、辽东半岛乃至新疆地区的墓葬中都多有发现。
总之,唐代明器的一大特色就是三彩明器与彩绘明器都大量发现,并且依其发展态势可以助于唐墓断代。
2、胡风
唐代明器还有一个很大特色,那就是胡风俑像非常盛行。我们都知道,唐时商业开放,时常有周边民族国家的商旅来往于各地,国内民众也多尚胡风,胡服、胡帽、胡旋舞等都相当流行,这些特色也就自然而然影响了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丧葬上。前面提到过,唐墓里有大量出土的胡俑,这便是胡风特色最重要的体现。而且,胡风不仅体现在人俑上,同时体现在动物俑上。唐代动物俑最普遍的是马,其次便是骆驼,骆驼一般是于干旱沙漠地区最好的运输工具,唐时内陆本不需要,只有西域商人才会用得着,而且明器中多为产于中亚的双峰驼俑像,所以其存在本身就是一种胡风的体现。现在非常著名的1957年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鲜于庭诲墓的唐骑驼乐舞三彩俑,其骆驼即为中亚双峰驼,且驼背上有汉人、胡人,中间一胡人舞蹈,周围四人演奏胡乐,是唐三彩代表作,同时非常形象地体现了唐代明器的尚胡之风。
总而言之,唐代的明器在整个中国明器的发展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不仅承接了汉至南北朝的诸多遗风,同时又发展出了自己的独有特色,对后世的明器发展起了表率作用,其不断完善的明器制度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唐]李林甫.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
[2][宋]王溥.唐会要[M].京都:中文出版社,1978.
[3][日]仁井田.唐令拾遗[M].长春:长春出版社,1989.
[4]郑德坤.中国明器[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
[5]陕西省博物馆、礼泉县文教局唐墓发掘组.唐郑仁泰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2(07).
[6]陕西省博物馆、亁县文教局唐墓发掘组.唐章怀太子墓发掘简报[J].文物,1972(07).
[7]程义.《唐令丧葬令》诸明器条复原的再探讨[J].中原文物.2012(05).
[8]胡听汀.唐墓出土三彩陶器研究[D].复旦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