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高校图书馆社会信息服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文章应用SWOT分析对高校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分析,并提出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策略。
关键词:SWOT;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8.6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但如何有效团结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却仍是我国信息公开的未来工作重点。作为为大学教学、科研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学术性机构,高校图书馆的职能定位决定其可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扮演重要的信息服务角色。因此,将高校图书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发挥其职能优势直接参与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于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SWOT分析
2.1优势
2.1.1具有资源组织整合和服务等专业优势
较政府机构,高校图书馆可以有效发挥采编部等在资源组织和整合方面的专业优势。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的主题分类类目表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序化,对分散的政府信息数据库依照《指引》中的14个核心元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本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也可以按照实际的要求,从专业分类、检索的角度形成政府信息分类专题。近年来我国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使得其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氛围更加优化,这都是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有利基础。如图书馆可以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人工服务台,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公众可自由选择服务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2.1.2拥有学科馆员队伍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常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在规范相关信息标准的同时,我们急需一批专业人才队伍进行专业性解答。如某市国土资源局对一项土地开发项目公开的信息中提及成本绩效指数(CPI)为2.0,成本绩效指数对一般公众而言就比较难以理解。依托学科馆员制度,我国诸多高校图书馆都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专业背景的学科馆员队伍,其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一方面可以将专业性的政府信息转化为公众容易理解接受的内容,另一方面可以直接答复公众对专业性信息的公开申请。而且,高校内部专家学者云集,学科馆员也可以寻求他们在专业性问题方面的帮助。因此,学科馆员队伍可以大幅缩短答复公众申请的时间,提高信息的回复质量,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大有裨益。
2.2劣势
2.2.1政府信息资源不足
目前,从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制度保障,但各部门愿意公开的信息数量极其有限,这极大限制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同样,这也意味着高校图书馆可能很难直接从政府部门获得足够数量的政府信息资源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2.2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一项涉及人力、物力等众多因素的系统性工作,尤其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但对于高校图书馆而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因已超出其工作规定范畴,可能很难获得学校的资金支持。其次,《条例》并未将高校图书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因此图书馆也不会获得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的专项资金支持。
2.2.3管理缺乏标准、规范和实践经验
与公共图书馆和政府机构相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高校图书馆而言是一个新挑战。高校图书馆对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并不熟悉,也未建立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在如何与政府机构合作、如何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等方面,高校图书馆实践经验较缺乏。
2.3机会
2.3.1图书情报机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大环境
刘陆军指出:在《条例》实施之前,尽管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一直没有正式延伸至政府信息公开,但是图书馆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并没有缺位[1]。《条例》实施后,依据条例,我国的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不再游离于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之外,获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定地位。2009年4月30日,国家图书馆联合公共图书馆共同建设的首个国家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平台联合全国省、市、区、县各级公共图书馆采用分层建设、共建共享的模式完成政府信息的整合与服务。与公共图书馆相比,高校图书馆信息化整体水平更高、信息资源处理能力更强,参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2.3.2校务信息公开
相比于政府信息公开,2002年,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共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系统性指导全国全面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在校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图书馆在做好自身从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到基建建设等一系列信息公开项目的同时,有效保障了整个校务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个别高校甚至直接由图书馆全面负责整个学校的校务信息公开。高校图书馆在校务信息公开也积累了诸多信息公开服务的经验,具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设施、规章制度和人才队伍基础。
2.3.3高校图书馆联盟
高校图书馆联盟使高校图书馆打破地域限制,大大拓展了校内师生借阅空间,并逐步向社会开放图书资源,有效实现高校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和共享。借助高校图书馆联盟,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过程中,联盟内各高校图书馆可相互分享公开信息,并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获取对方先进的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经验,缓解信息公开之初信息覆盖不足的问题,实现政府信息共享空间的拓展和资源的共建共享。而且,图书馆属于人群高密度区域,高校图书馆联盟可以有效辐射该地区的在校学生和社区公众等所有人员。较之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的信息公开服务效果更好。 2.4挑战
2.4.1传统服务观念约束
按照我国高校图书馆的传统服务理念,对高校师生提供服务是其多年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其新的工作领域。与对师生提供传统资源服务相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图书馆员需要花大力气突破原有的传统服务观念约束,提高自身的服务认识理念,在现有的高校图书馆服务体系中尝试新的社会服务。
2.4.2影响本校师生的服务质量
在现有高校图书馆工作范围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馆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会增加馆员工作量。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占用高校图书馆大量的资源存储空间和服务空间。这些会对高校的现有服务体系提出挑战,并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校师生的服务质量。
3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策略
3.1注重合作,提高馆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专业素质
较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人员,高校图书馆馆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面的专业素质。对于这种专业素质,李国新[2]认为公共图书馆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对政府网站上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加以集中、整合,让图书馆员成为“电子表格专家”、“政府事务顾问”。谭舒[3]认为从事政府信息服务工作的馆员除了具备咨询服务能力和代查能力外还包括其他素质:一是熟悉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和运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相关法律条例等;二是协调图书馆和政府机构的信息交流,及时获知最新的政府信息。当前,图书馆应加强与政府部门、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的联系,聘请政府工作人员对图书馆馆员直接进行培训,或者组织馆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学习、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等。
3.2准确定位,拓展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业务
对我国的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是参与者,更是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的重要补充;而对高校图书馆内部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其延伸服务项目和扩展性服务内容。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应依靠资源组织整合和服务等专业优势以及学科馆员队伍,借鉴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服务的内容,拓展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业务。
3.3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并利用图书馆联盟进行资源共享
政府信息的匮乏和信息的迟滞性曾极大影响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率,因此,高校图书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保障机制。一方面对高校图书馆获取政府信息的流程、时限和方式做出明确制度规定,保证能及时获取更多高质量政府信息;另一方面是对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永久保存,如国外的“托管图书馆”或称“寄存图书馆”制度;此外,还可以借鉴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图书馆和美国政府出版局的“政府网页存档项目”,其专门提供美国政府机构、委员会的已撤销网站及电子出版物的永久公共检索[4]。同时,利用好图书馆联盟之间的信息共享优势,使政府信息在图书馆联盟范围内得到共享。
3.4学习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管理经验
按照《条例》的第十六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已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年。其在政府信息资源获取、人力资源配置,与政府机构合作上和服务对象管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这些管理经验可以在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之初提供重要借鉴。
3.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
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宣传主要针对高校图书馆馆员和社会公众两部分人群。高校图书馆馆员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主要实施者,加强对馆员的宣传教育,有助于提升其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认知。作为直接受益者,公众认知是衡量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果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但由于公众的学历层次、信息获取能力的差异,对这一服务的认知程度也存在较大不同。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认知的最直接有效手段。宣传方式包括:依靠高校图书馆网站进行宣传或在校园直接设立宣传栏;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利用图书馆的显示屏等传播媒介介绍本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等。
3.6引入评估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评估
评估制度可客观评价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效果。评估制度要首先建立高校信息公开评估体系,对高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进行用户或第三方实时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政府部门、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图书馆。评估结果是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做出绩效评估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图书馆制定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策的决策参考依据。
3.7依托现有图书馆服务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减少服务成本
当前,高校图书馆普遍设有人工服务台(咨询台)和网络资源服务平台这两种服务平台。为了有效减少人力和财力等服务成本,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现有两种平台。一是在现有服务台(咨询台)工作中添加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内容,服务台要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如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背景的学科馆员。一方面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专业性解答,另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利用率、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二是在图书馆的网络资源服务平台上设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模块,用户可以自主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查看、评论、下载和使用等。
3.8制定监督和救济保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顺利开展
制定监督和救济保障制度,对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行监督,并对公众获取高校图书馆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济保障。对于监督和救济保障,高校应该成立由政府机构、高校图书馆、师生和社会公众四方组成的监督救济委员会,形成多层次的监督救济体系。监督可以引导图书馆信息公开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方向,救济是在发生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和信息公开错误等危机时的重要补救措施,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从而维护高校图书馆良好的信息公开服务形象,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4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方式
依据SWOT分析结果,借鉴高校信息公开和公共图书馆开展信息公开服务的经验,提出适合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四种方式: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如图1所示。
4.1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
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都设有专门的图书、期刊、报纸和学位论文等阅览室。这种传统服务方式尽管没有网络平台便捷,但是普通阅览室对于公众的知识背景和检索能力等没有任何要求。而且,从当前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实践成果看,其效果显著。因此,高校图书馆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并规范其配套设施建设,当然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图书阅览室。对于阅览室中的材料,一是从政府部门及时获取最新纸质政府公开信息,二是将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按专题或时间等汇编成册,尤其是,要将上述材料进行分类、编目,并加入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方便用户集中检索查询。
4.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
高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应单独设立服务台或者在现有服务台工作中添加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内容。一是对公众如何获取政府信息进行指导和训练,使其能够顺利获得政府信息,如帮助用户依据规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图书馆尚不能获得的政府信息指导其查询获取等;二是回复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据高校现有资源、设施条件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并将不能回复的申请及时递交至相关政府部门。
4.3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
作为一种主动的知识服务模式,专题性讲座以其较强的专业性、知识性、时效性以及高投入产出比而备受高校青睐。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也可以从这方面着手:一是邀请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专家讲座,详细解读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高校图书馆就当前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专题讲座,如当前公众热议的延迟退休、全面放开二胎、楼市调控等。
4.4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借鉴我国在推进电子政务和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中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经验,高校图书馆可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确立自身在政府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站式服务平台中,高校图书馆应首先整合各种资源,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的基础数据库。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要支持标题检索、全文检索等多样化的检索服务;可根据公众信息需求为公众推荐其所需的政府信息资源,并同时根据公众对资源的一些反馈信息来进行协同推荐;能够与公众进行即时交流,对公众的申请及时做出答复,使公众能够一站式地发现并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及相关服务。
5结语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发展不单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大力参与。通过SWOT分析发现,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虽然存在很多内部劣势和外部风险,但是其符合高校图书馆自身发展规律和当前的社会信息服务发展需求,应该在高校图书馆开展实施。后续对其研究视角应不断扩大,例如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绩效评价、服务体系和标准的构建、服务政策的制定及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等。
参考文献
[1]刘陆军.图书馆参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历程[J].图书情报工作,2011,57(7):126-129,110.
[2]李国新,于良芝,徐珊.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34(3):41-46.
[3]谭舒.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再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22(7):267-270.
[4]李国新.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情报资料工作,2008,(4):10-13.
(收稿日期:20160207责任编辑:马秀娟)
关键词:SWOT;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服务
中图分类号:G258.6文献标识码:A
1引言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我国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很大进步,但如何有效团结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却仍是我国信息公开的未来工作重点。作为为大学教学、科研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学术性机构,高校图书馆的职能定位决定其可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扮演重要的信息服务角色。因此,将高校图书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发挥其职能优势直接参与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于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2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SWOT分析
2.1优势
2.1.1具有资源组织整合和服务等专业优势
较政府机构,高校图书馆可以有效发挥采编部等在资源组织和整合方面的专业优势。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中的主题分类类目表对政府信息资源进行整理、序化,对分散的政府信息数据库依照《指引》中的14个核心元数据进行整合形成本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也可以按照实际的要求,从专业分类、检索的角度形成政府信息分类专题。近年来我国高校图书馆的数字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升使得其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氛围更加优化,这都是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有利基础。如图书馆可以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人工服务台,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公众可自由选择服务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2.1.2拥有学科馆员队伍
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常涉及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在规范相关信息标准的同时,我们急需一批专业人才队伍进行专业性解答。如某市国土资源局对一项土地开发项目公开的信息中提及成本绩效指数(CPI)为2.0,成本绩效指数对一般公众而言就比较难以理解。依托学科馆员制度,我国诸多高校图书馆都已经形成了一大批具有专业背景的学科馆员队伍,其良好的专业知识背景,一方面可以将专业性的政府信息转化为公众容易理解接受的内容,另一方面可以直接答复公众对专业性信息的公开申请。而且,高校内部专家学者云集,学科馆员也可以寻求他们在专业性问题方面的帮助。因此,学科馆员队伍可以大幅缩短答复公众申请的时间,提高信息的回复质量,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满意度大有裨益。
2.2劣势
2.2.1政府信息资源不足
目前,从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来看,虽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制度保障,但各部门愿意公开的信息数量极其有限,这极大限制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展。同样,这也意味着高校图书馆可能很难直接从政府部门获得足够数量的政府信息资源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2.2缺乏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一项涉及人力、物力等众多因素的系统性工作,尤其需要专项资金的支持。但对于高校图书馆而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因已超出其工作规定范畴,可能很难获得学校的资金支持。其次,《条例》并未将高校图书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因此图书馆也不会获得政府机构或第三方的专项资金支持。
2.2.3管理缺乏标准、规范和实践经验
与公共图书馆和政府机构相比,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对高校图书馆而言是一个新挑战。高校图书馆对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并不熟悉,也未建立相关的管理标准和规范,在如何与政府机构合作、如何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等方面,高校图书馆实践经验较缺乏。
2.3机会
2.3.1图书情报机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大环境
刘陆军指出:在《条例》实施之前,尽管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一直没有正式延伸至政府信息公开,但是图书馆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并没有缺位[1]。《条例》实施后,依据条例,我国的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不再游离于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之外,获得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法定地位。2009年4月30日,国家图书馆联合公共图书馆共同建设的首个国家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中国政府公开信息整合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平台联合全国省、市、区、县各级公共图书馆采用分层建设、共建共享的模式完成政府信息的整合与服务。与公共图书馆相比,高校图书馆信息化整体水平更高、信息资源处理能力更强,参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2.3.2校务信息公开
相比于政府信息公开,2002年,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共同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系统性指导全国全面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2010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在校务信息公开过程中,图书馆在做好自身从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到基建建设等一系列信息公开项目的同时,有效保障了整个校务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个别高校甚至直接由图书馆全面负责整个学校的校务信息公开。高校图书馆在校务信息公开也积累了诸多信息公开服务的经验,具有与信息公开相关的配套设施、规章制度和人才队伍基础。
2.3.3高校图书馆联盟
高校图书馆联盟使高校图书馆打破地域限制,大大拓展了校内师生借阅空间,并逐步向社会开放图书资源,有效实现高校文献信息资源的共建、共知和共享。借助高校图书馆联盟,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过程中,联盟内各高校图书馆可相互分享公开信息,并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获取对方先进的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经验,缓解信息公开之初信息覆盖不足的问题,实现政府信息共享空间的拓展和资源的共建共享。而且,图书馆属于人群高密度区域,高校图书馆联盟可以有效辐射该地区的在校学生和社区公众等所有人员。较之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的信息公开服务效果更好。 2.4挑战
2.4.1传统服务观念约束
按照我国高校图书馆的传统服务理念,对高校师生提供服务是其多年工作的主要内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其新的工作领域。与对师生提供传统资源服务相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都有所不同。图书馆员需要花大力气突破原有的传统服务观念约束,提高自身的服务认识理念,在现有的高校图书馆服务体系中尝试新的社会服务。
2.4.2影响本校师生的服务质量
在现有高校图书馆工作范围基础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馆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会增加馆员工作量。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占用高校图书馆大量的资源存储空间和服务空间。这些会对高校的现有服务体系提出挑战,并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校师生的服务质量。
3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策略
3.1注重合作,提高馆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专业素质
较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人员,高校图书馆馆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面的专业素质。对于这种专业素质,李国新[2]认为公共图书馆应发挥自身的优势,对政府网站上的电子政务应用项目加以集中、整合,让图书馆员成为“电子表格专家”、“政府事务顾问”。谭舒[3]认为从事政府信息服务工作的馆员除了具备咨询服务能力和代查能力外还包括其他素质:一是熟悉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和运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相关法律条例等;二是协调图书馆和政府机构的信息交流,及时获知最新的政府信息。当前,图书馆应加强与政府部门、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的联系,聘请政府工作人员对图书馆馆员直接进行培训,或者组织馆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题学习、岗前培训和岗位继续教育等。
3.2准确定位,拓展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业务
对我国的整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言,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是参与者,更是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的重要补充;而对高校图书馆内部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其延伸服务项目和扩展性服务内容。因此,我国高校图书馆应依靠资源组织整合和服务等专业优势以及学科馆员队伍,借鉴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服务的内容,拓展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业务。
3.3建立信息保障机制,并利用图书馆联盟进行资源共享
政府信息的匮乏和信息的迟滞性曾极大影响公共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率,因此,高校图书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保障机制。一方面对高校图书馆获取政府信息的流程、时限和方式做出明确制度规定,保证能及时获取更多高质量政府信息;另一方面是对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进行永久保存,如国外的“托管图书馆”或称“寄存图书馆”制度;此外,还可以借鉴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图书馆和美国政府出版局的“政府网页存档项目”,其专门提供美国政府机构、委员会的已撤销网站及电子出版物的永久公共检索[4]。同时,利用好图书馆联盟之间的信息共享优势,使政府信息在图书馆联盟范围内得到共享。
3.4学习公共图书馆和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管理经验
按照《条例》的第十六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档案馆和公共图书馆已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年。其在政府信息资源获取、人力资源配置,与政府机构合作上和服务对象管理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这些管理经验可以在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之初提供重要借鉴。
3.5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
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宣传主要针对高校图书馆馆员和社会公众两部分人群。高校图书馆馆员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主要实施者,加强对馆员的宣传教育,有助于提升其对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认知。作为直接受益者,公众认知是衡量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效果一个重要参考指标。但由于公众的学历层次、信息获取能力的差异,对这一服务的认知程度也存在较大不同。宣传教育是提高公众认知的最直接有效手段。宣传方式包括:依靠高校图书馆网站进行宣传或在校园直接设立宣传栏;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利用图书馆的显示屏等传播媒介介绍本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等。
3.6引入评估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时评估
评估制度可客观评价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效果。评估制度要首先建立高校信息公开评估体系,对高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进行用户或第三方实时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政府部门、高校主管部门和高校图书馆。评估结果是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做出绩效评估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图书馆制定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策的决策参考依据。
3.7依托现有图书馆服务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减少服务成本
当前,高校图书馆普遍设有人工服务台(咨询台)和网络资源服务平台这两种服务平台。为了有效减少人力和财力等服务成本,高校图书馆应充分利用现有两种平台。一是在现有服务台(咨询台)工作中添加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内容,服务台要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如法学、公共事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背景的学科馆员。一方面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做出专业性解答,另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利用率、依申请公开情况以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二是在图书馆的网络资源服务平台上设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模块,用户可以自主进行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查看、评论、下载和使用等。
3.8制定监督和救济保障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顺利开展
制定监督和救济保障制度,对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行监督,并对公众获取高校图书馆提供的政府公开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济保障。对于监督和救济保障,高校应该成立由政府机构、高校图书馆、师生和社会公众四方组成的监督救济委员会,形成多层次的监督救济体系。监督可以引导图书馆信息公开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方向,救济是在发生信息不公开、公开不及时和信息公开错误等危机时的重要补救措施,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从而维护高校图书馆良好的信息公开服务形象,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4高校图书馆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方式
依据SWOT分析结果,借鉴高校信息公开和公共图书馆开展信息公开服务的经验,提出适合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四种方式: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举办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如图1所示。
4.1开通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
当前,我国高校图书馆都设有专门的图书、期刊、报纸和学位论文等阅览室。这种传统服务方式尽管没有网络平台便捷,但是普通阅览室对于公众的知识背景和检索能力等没有任何要求。而且,从当前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实践成果看,其效果显著。因此,高校图书馆应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并规范其配套设施建设,当然可以直接利用现有的图书阅览室。对于阅览室中的材料,一是从政府部门及时获取最新纸质政府公开信息,二是将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按专题或时间等汇编成册,尤其是,要将上述材料进行分类、编目,并加入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方便用户集中检索查询。
4.2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台
高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应单独设立服务台或者在现有服务台工作中添加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内容。一是对公众如何获取政府信息进行指导和训练,使其能够顺利获得政府信息,如帮助用户依据规定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图书馆尚不能获得的政府信息指导其查询获取等;二是回复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依据高校现有资源、设施条件最大程度满足公众的信息公开需求,并将不能回复的申请及时递交至相关政府部门。
4.3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
作为一种主动的知识服务模式,专题性讲座以其较强的专业性、知识性、时效性以及高投入产出比而备受高校青睐。高校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也可以从这方面着手:一是邀请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关专家学者开展专家讲座,详细解读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政策;二是高校图书馆就当前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话题进行专题讲座,如当前公众热议的延迟退休、全面放开二胎、楼市调控等。
4.4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借鉴我国在推进电子政务和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中一站式服务平台的经验,高校图书馆可建立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确立自身在政府信息服务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一站式服务平台中,高校图书馆应首先整合各种资源,建立政府信息资源的基础数据库。一站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要支持标题检索、全文检索等多样化的检索服务;可根据公众信息需求为公众推荐其所需的政府信息资源,并同时根据公众对资源的一些反馈信息来进行协同推荐;能够与公众进行即时交流,对公众的申请及时做出答复,使公众能够一站式地发现并获取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及相关服务。
5结语
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发展不单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其他社会力量的大力参与。通过SWOT分析发现,高校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虽然存在很多内部劣势和外部风险,但是其符合高校图书馆自身发展规律和当前的社会信息服务发展需求,应该在高校图书馆开展实施。后续对其研究视角应不断扩大,例如高校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绩效评价、服务体系和标准的构建、服务政策的制定及实施效果的实证分析等。
参考文献
[1]刘陆军.图书馆参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的历程[J].图书情报工作,2011,57(7):126-129,110.
[2]李国新,于良芝,徐珊.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34(3):41-46.
[3]谭舒.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再思考[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0,22(7):267-270.
[4]李国新.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J].情报资料工作,2008,(4):10-13.
(收稿日期:20160207责任编辑:马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