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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教师于永正说:“不备课,或者备得不充分,我是不敢进课堂的。”而教学目标的设定无疑会在其中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商业活动中有一个制定目标的 “黄金准则”—— SMART原则。这是由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于1954年提出的,他的说法是:管理人员一定要避免“活动陷阱”,不能只顾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最终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标。SMART原则在语文教学工作中同样适用。在教学中应给学生设定明确可行的目标,让学生知道在学习过程中哪个阶段应该达到什么程度,老师对他们的要求究竟是什么,避免出现学生整天埋头学习却感到没有收获的局面,在考试时头脑中也能理出清晰的线索,能感觉到自己经过努力是有实实在在的收获的。
SMART原则一:S(Specific)——明确性
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优秀教师要求学生的共性。很多老师费心费力讲课、讲题,学生却没有明显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目标定的模棱两可,或没有将目标有效的传达给学生。
似乎我们写在教案上的三维目标都是给自己看的,激情洋溢的讲完一节课后,你能说出自己的教学目标实现了多少吗?例如:《念奴娇 赤壁怀古》的教学目标是:1.了解苏轼的坎坷仕途和豪放词风。2.通过重点词句的理解,体会作者内在思想。3.通过体验式朗读并背诵,感悟作者的情感。先说第一点,了解苏轼的坎坷仕途和豪放词风。如果教师在导语部分给学生几句话带过苏轼的经历,并告诉学生他是豪放派的典型代表,这样算不算完成了第一点教学目标呢?看起来似乎是的。但是有多少学生能记住,诗人的这段经历对学生学习诗歌有些什么作用似乎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我们坚持明确性,就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我采用的方法是:把对作者的介绍和人生经历的了解作为课前预习作业,要求写在整理本上。讲课时提问学生来回答。教师作适当补充,重点强调作者当时的艰难处境,在诗歌鉴赏过程中也可以适当点拨和引申,这样学生的印象也会更深刻。
SMART原则二:M(Measurable)——衡量性
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如果制定的目标没有办法衡量,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比如老师们常作为口头禅的一句话:“会了吗?”学生说:“会了。”或者茫然地摇头“不会”。但学生的“会了”是会了多少?会哪一部分?他们的“会”是否和教师之前设定的教学目标一致?如果不会,问题出在哪?是之前的基础、本节课的某一知识点还是别的?另外,一个班学生的程度也不同,各有各的问题。要是凭一句“会不会”很显然并不能解决问题。这就是老师和学生对教学目标所产生的一种分歧。原因就在于没有给他一个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数据。在这一点上,测验或者考试是一个好办法。分数可以衡量出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例如考默写,错三个字就算不合格,错一个或两个不管是笔误也好,不会写也好,我都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及时纠正就可以了。但是错的太多,是不是就存在背的不熟的问题?这就需要强化了。在班级形成人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标尺,杜绝在目标设置中使用形容词等概念模糊、无法衡量的描述,这样还可以保证公平性。
SMART原则三 A(Attainable)——可实现性
目标是要可以让执行人实现、达到的,如果老师利用一些高压手段,利用权力和影响力一厢情愿地把自己所制定的目标强压给学生,学生典型的反映是一种心理和行为上的抗拒:我可以接受,但是否完成这个目标,有没有最终的把握,这个可不好说。例如你让学生一天背下一首诗歌是可以的,但如果留十首或许他们就要占用其他科目的时间完成,甚至是抗拒着不肯完成。一旦这个目标真完成不了的时候,学生有一百个理由可以推卸责任:你看我早就说了,这个目标肯定完成不了,但你坚持要压给我。
“控制式”的老师喜欢自己定目标,然后交给学生去完成,他们不在乎学生的意见和反映,这种做法越来越没有市场。今天学生的知识层次、自己本身的素质,以及他们主张的个性张扬的程度都远远超出从前。因此,老师应该更多的吸纳学生来参与目标制定的过程,多多听取学生的想法。既要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充实饱满,也要具有可达成性,不然学生的热情还没点燃就先被畏惧给熄灭了。可以制定出跳起来“摘桃”的目标,不能制定出跳起来“摘星星”的目标,這也是我们常说的“跳一跳,够得着”,既给学生希望和成就感,也具备小小的压力与动力。
SMART原则四:R(Relevant)——相关性
目标的相关性是指实现此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关联情况。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但对其他的目标完全不相关,或者相关度很低,那这个目标即使被达到了,意义也不是很大。
教学目标的设定,不只要紧密结合本课的内容,也要和这一段教学的内容相关联。比如这一段时间重点练习的是诗歌鉴赏,那就尽量将课程内容重新整合,把诗歌相关的内容都提到这一段来讲,甚至可以将非本册的内容串联起来。边讲边练,讲练结合,学生就会在整体上有更深入的认识。至于其他知识,因为相关度低,完全可以先放到一边,或者以自学自测的形式安排下去。这样就会重点突出,避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每节课都按顺序讲,每节课都强调“这个很重要,一定要记住”,恐怕时间一长,不仅学生毫无头绪,连老师自己也记不清了。
SMART原则五:T(Time-based)——时限性
目标特性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我将在2010年3月1日之前完成某事。3月1日就是一个确定的时间限制。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没有办法检查学生的目标达成,或带来测验的不公。老师和学生对目标轻重缓急的认识程度不同,老师着急:这个怎么还不会,要考试了怎么办,越积越多,以后复习就来不及了。但学生不知道。到头来老师暴跳如雷,而学生觉得委屈:我天天学习啊,怎么这个成绩呢。这种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的方式也会带来考核的不公正,伤害师生关系,伤害学生的学习热情。所以我在要求学生背诵课文时拟定出完成背诵篇目的的时间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完成进度,及时掌握学情的变化情况,以方便根据教学进度和特殊情况变化及时地调整教学计划。
将商业中的管理学原则与语文教学工作结合起来,用其共通之处来指导教学目标的设定,能更清楚了自己要教什么,学生们要学什么,课堂也必可以更自然顺畅。
商业活动中有一个制定目标的 “黄金准则”—— SMART原则。这是由管理学大师Peter Drucker于1954年提出的,他的说法是:管理人员一定要避免“活动陷阱”,不能只顾低头拉车,而不抬头看路,最终忘了自己的主要目标。SMART原则在语文教学工作中同样适用。在教学中应给学生设定明确可行的目标,让学生知道在学习过程中哪个阶段应该达到什么程度,老师对他们的要求究竟是什么,避免出现学生整天埋头学习却感到没有收获的局面,在考试时头脑中也能理出清晰的线索,能感觉到自己经过努力是有实实在在的收获的。
SMART原则一:S(Specific)——明确性
所谓明确就是要用具体的语言清楚地说明要达成的行为标准。明确的目标几乎是所有优秀教师要求学生的共性。很多老师费心费力讲课、讲题,学生却没有明显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因为目标定的模棱两可,或没有将目标有效的传达给学生。
似乎我们写在教案上的三维目标都是给自己看的,激情洋溢的讲完一节课后,你能说出自己的教学目标实现了多少吗?例如:《念奴娇 赤壁怀古》的教学目标是:1.了解苏轼的坎坷仕途和豪放词风。2.通过重点词句的理解,体会作者内在思想。3.通过体验式朗读并背诵,感悟作者的情感。先说第一点,了解苏轼的坎坷仕途和豪放词风。如果教师在导语部分给学生几句话带过苏轼的经历,并告诉学生他是豪放派的典型代表,这样算不算完成了第一点教学目标呢?看起来似乎是的。但是有多少学生能记住,诗人的这段经历对学生学习诗歌有些什么作用似乎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我们坚持明确性,就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我采用的方法是:把对作者的介绍和人生经历的了解作为课前预习作业,要求写在整理本上。讲课时提问学生来回答。教师作适当补充,重点强调作者当时的艰难处境,在诗歌鉴赏过程中也可以适当点拨和引申,这样学生的印象也会更深刻。
SMART原则二:M(Measurable)——衡量性
衡量性就是指目标应该是明确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有一组明确的数据,作为衡量是否达成目标的依据。如果制定的目标没有办法衡量,就无法判断这个目标是否实现。比如老师们常作为口头禅的一句话:“会了吗?”学生说:“会了。”或者茫然地摇头“不会”。但学生的“会了”是会了多少?会哪一部分?他们的“会”是否和教师之前设定的教学目标一致?如果不会,问题出在哪?是之前的基础、本节课的某一知识点还是别的?另外,一个班学生的程度也不同,各有各的问题。要是凭一句“会不会”很显然并不能解决问题。这就是老师和学生对教学目标所产生的一种分歧。原因就在于没有给他一个定量的可以衡量的分析数据。在这一点上,测验或者考试是一个好办法。分数可以衡量出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例如考默写,错三个字就算不合格,错一个或两个不管是笔误也好,不会写也好,我都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及时纠正就可以了。但是错的太多,是不是就存在背的不熟的问题?这就需要强化了。在班级形成人一个统一的、标准的、清晰的可度量的标尺,杜绝在目标设置中使用形容词等概念模糊、无法衡量的描述,这样还可以保证公平性。
SMART原则三 A(Attainable)——可实现性
目标是要可以让执行人实现、达到的,如果老师利用一些高压手段,利用权力和影响力一厢情愿地把自己所制定的目标强压给学生,学生典型的反映是一种心理和行为上的抗拒:我可以接受,但是否完成这个目标,有没有最终的把握,这个可不好说。例如你让学生一天背下一首诗歌是可以的,但如果留十首或许他们就要占用其他科目的时间完成,甚至是抗拒着不肯完成。一旦这个目标真完成不了的时候,学生有一百个理由可以推卸责任:你看我早就说了,这个目标肯定完成不了,但你坚持要压给我。
“控制式”的老师喜欢自己定目标,然后交给学生去完成,他们不在乎学生的意见和反映,这种做法越来越没有市场。今天学生的知识层次、自己本身的素质,以及他们主张的个性张扬的程度都远远超出从前。因此,老师应该更多的吸纳学生来参与目标制定的过程,多多听取学生的想法。既要使学生的学习过程充实饱满,也要具有可达成性,不然学生的热情还没点燃就先被畏惧给熄灭了。可以制定出跳起来“摘桃”的目标,不能制定出跳起来“摘星星”的目标,這也是我们常说的“跳一跳,够得着”,既给学生希望和成就感,也具备小小的压力与动力。
SMART原则四:R(Relevant)——相关性
目标的相关性是指实现此目标与其他目标的关联情况。如果实现了这个目标,但对其他的目标完全不相关,或者相关度很低,那这个目标即使被达到了,意义也不是很大。
教学目标的设定,不只要紧密结合本课的内容,也要和这一段教学的内容相关联。比如这一段时间重点练习的是诗歌鉴赏,那就尽量将课程内容重新整合,把诗歌相关的内容都提到这一段来讲,甚至可以将非本册的内容串联起来。边讲边练,讲练结合,学生就会在整体上有更深入的认识。至于其他知识,因为相关度低,完全可以先放到一边,或者以自学自测的形式安排下去。这样就会重点突出,避免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每节课都按顺序讲,每节课都强调“这个很重要,一定要记住”,恐怕时间一长,不仅学生毫无头绪,连老师自己也记不清了。
SMART原则五:T(Time-based)——时限性
目标特性的时限性就是指目标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我将在2010年3月1日之前完成某事。3月1日就是一个确定的时间限制。没有时间限制的目标没有办法检查学生的目标达成,或带来测验的不公。老师和学生对目标轻重缓急的认识程度不同,老师着急:这个怎么还不会,要考试了怎么办,越积越多,以后复习就来不及了。但学生不知道。到头来老师暴跳如雷,而学生觉得委屈:我天天学习啊,怎么这个成绩呢。这种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的方式也会带来考核的不公正,伤害师生关系,伤害学生的学习热情。所以我在要求学生背诵课文时拟定出完成背诵篇目的的时间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完成进度,及时掌握学情的变化情况,以方便根据教学进度和特殊情况变化及时地调整教学计划。
将商业中的管理学原则与语文教学工作结合起来,用其共通之处来指导教学目标的设定,能更清楚了自己要教什么,学生们要学什么,课堂也必可以更自然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