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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人大制度,实现宪政,还任重而道远。这里亟须解决的问题很多,而最根本的是,必须调整和理顺党政关系,实现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我想在此对建设宪政、完善人大制度问题作一些政治哲学思考。
一、党政关系模式的可能选择和最佳选择
由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所决定,建设宪政,完善人大制度,几乎在所有问题上都会受到党政关系的制约。其成效如何将取决于党政关系模式的选择。所谓调整和理顺“党政关系”,就是要调整和理顺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党与人大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前,也曾有过解决党政不分问题的尝试,但都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最终反而使问题更趋严重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曾一度为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把实行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进展。
这样一来,党与政(国家)的关系模式,就有以下四种选择:
一是党在国家“之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或“以党治国”,以及“党政合一”、“党政一体化”,实际上即属于此。二是党在国家“之中”——“党寓(融)于政”以及党进入政“之中”执政,实际上即属于此。
三是党在国家“之外”(既非“上”,亦非“中”),即党在国家与社会(人民)“之间”,当然也在社会“之外”——党作为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之说,实际上即属于此。
在这里,第三种模式比起前两种模式来有一定合理性:它不是孤立地就党政关系论党政关系,而是把党政关系问题与社会(人民)联系起来考察;它避免了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和党被置于国家“之中”(使党国家化、行政化)的弊病。但也有其不合理之处,即仍然没有使党处于或回归于“社会(人民)之中”。
四是党在国家“之外”,又在社会(人民)“之中”。邓小平一贯主张的“党政分开”,实际上即属于此。
这样就形成了党政关系的第四种模式:党虽然也是在国家“之外”,但却又在社会(人民)“之中”。这种党政关系模式,不仅与党在国家“之上”(双重地凌驾于社会“之上”)、党在国家“之中”(与国家一样在社会“之上”)根本不同,也与党作为国家与社会(人民)之间的桥梁,而处于社会(人民)“之外”有质的不同。
综上所述,以上前三种模式不尽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党处于社会(人民)“之外”,而不是处于社会(人民)“之中”。对党做这样的定位,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党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的。只有使党始终处于社会(人民)“之中”,领导人民组成国家机关,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并率领人民监督国家的活动和对社会的管理,才能使党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群众。因此,这应该是党政关系模式的最佳选择。
二、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与“党的领导”面临的挑战
党包括党的领导及领导体制、领导方式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社会环境、条件和任务而发展变化。特别是如何适应和把握执政前与执政后的变化,是对我们党的一大挑战和考验。
1.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所引起的变化。我们党经历的80多年的变迁和发展,以它与现行国家政权的关系的不同为标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它与旧国家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异己”关系,处于敌对状态。二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党已经领导人民完成了夺取政权的任务,建立了新的属于人民的国家政权,而使自己成为执政党。
这一客观历史条件的变化,必然要求“党的领导”与时俱进,被赋予新的内涵。能不能对此作出有效应对,这是我们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这里亟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党对国家政权究竟如何领导?党究竟如何“执政”?第二,党执政以后或者说有了自己的国家政权以后,党对社会(人民)如何领导,还能不能像执政前那样领导?第三,执政党的领导(包括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和对社会或人民群众的领导)与革命党的领导有什么不同?
2.党的“领导”与“执政”及其关系。要搞清楚党如何执政或如何领导国家政权,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什么是党的执政。近些年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以及提高执政能力等谈论的不少,但究竟什么是党的领导?什么是党的执政?以及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什么关系?并没有深入而系统地加以研究。
所谓党执政,实际上也就是“党对国家或国家政权的领导”。通常所说的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际上也都是指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之所以突出执政,无非是以此来区别于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时期党仅仅对社会(人民)实行领导以及在执政时期党还要对社会(人民)实行领导。
3.究竟什么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在“什么是党的领导”问题上,长期存在着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澄清和纠正。但由于事关重大而又难以回避,必须加以澄清和纠正。
首先,把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这是对党的领导的莫大误解和扭曲,其危害极大,必须加以纠正。在党的实际生活中,党委权力往往集中于书记,使党的领导“变成了个人领导”。针对这种现象,周恩来曾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不是党员个人领导。党是一个集体,是有组织的。党的领导是组织领导,不是个人领导。”他还进一步具体指出:“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书记个人领导。”
其次,有所谓“党领导一切”、“党管一切”说法,把党的领导变成“业务领导”,不分巨细什么事都要管。党对国家的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而不是事无巨细,什么事情都要管,都要“领导”。但是,长期以来有所谓“党领导一切”或“党管一切”的说法和做法。这是对党的领导的又一莫大误解和扭曲。
可以看出,把党的领导变成“党领导一切”、“党管一切”,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把党的政治领导降低为对各种业务的具体领导、对具体事务的管理,从而改变党的领导的性质,降低党在政治社会中的地位,削弱党的政治领导。
(河北省内丘县委党校 )
一、党政关系模式的可能选择和最佳选择
由我国的国情和政治制度的性质、特点所决定,建设宪政,完善人大制度,几乎在所有问题上都会受到党政关系的制约。其成效如何将取决于党政关系模式的选择。所谓调整和理顺“党政关系”,就是要调整和理顺执政党与国家的关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党与人大的关系。
在改革开放前,也曾有过解决党政不分问题的尝试,但都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最终反而使问题更趋严重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曾一度为解决党政不分的问题,把实行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来推进,并取得了明显进展。
这样一来,党与政(国家)的关系模式,就有以下四种选择:
一是党在国家“之上”——“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或“以党治国”,以及“党政合一”、“党政一体化”,实际上即属于此。二是党在国家“之中”——“党寓(融)于政”以及党进入政“之中”执政,实际上即属于此。
三是党在国家“之外”(既非“上”,亦非“中”),即党在国家与社会(人民)“之间”,当然也在社会“之外”——党作为国家与社会的“桥梁”之说,实际上即属于此。
在这里,第三种模式比起前两种模式来有一定合理性:它不是孤立地就党政关系论党政关系,而是把党政关系问题与社会(人民)联系起来考察;它避免了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和党被置于国家“之中”(使党国家化、行政化)的弊病。但也有其不合理之处,即仍然没有使党处于或回归于“社会(人民)之中”。
四是党在国家“之外”,又在社会(人民)“之中”。邓小平一贯主张的“党政分开”,实际上即属于此。
这样就形成了党政关系的第四种模式:党虽然也是在国家“之外”,但却又在社会(人民)“之中”。这种党政关系模式,不仅与党在国家“之上”(双重地凌驾于社会“之上”)、党在国家“之中”(与国家一样在社会“之上”)根本不同,也与党作为国家与社会(人民)之间的桥梁,而处于社会(人民)“之外”有质的不同。
综上所述,以上前三种模式不尽相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党处于社会(人民)“之外”,而不是处于社会(人民)“之中”。对党做这样的定位,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党脱离人民群众的问题的。只有使党始终处于社会(人民)“之中”,领导人民组成国家机关,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并率领人民监督国家的活动和对社会的管理,才能使党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群众。因此,这应该是党政关系模式的最佳选择。
二、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与“党的领导”面临的挑战
党包括党的领导及领导体制、领导方式等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随着社会环境、条件和任务而发展变化。特别是如何适应和把握执政前与执政后的变化,是对我们党的一大挑战和考验。
1.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所引起的变化。我们党经历的80多年的变迁和发展,以它与现行国家政权的关系的不同为标志,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在革命战争时期,它与旧国家的关系完全是一种“异己”关系,处于敌对状态。二是在和平建设时期,党已经领导人民完成了夺取政权的任务,建立了新的属于人民的国家政权,而使自己成为执政党。
这一客观历史条件的变化,必然要求“党的领导”与时俱进,被赋予新的内涵。能不能对此作出有效应对,这是我们党面临的挑战和考验。这里亟须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党对国家政权究竟如何领导?党究竟如何“执政”?第二,党执政以后或者说有了自己的国家政权以后,党对社会(人民)如何领导,还能不能像执政前那样领导?第三,执政党的领导(包括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和对社会或人民群众的领导)与革命党的领导有什么不同?
2.党的“领导”与“执政”及其关系。要搞清楚党如何执政或如何领导国家政权,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什么是党的执政。近些年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以及提高执政能力等谈论的不少,但究竟什么是党的领导?什么是党的执政?以及党的领导和执政是什么关系?并没有深入而系统地加以研究。
所谓党执政,实际上也就是“党对国家或国家政权的领导”。通常所说的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或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际上也都是指加强和改善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之所以突出执政,无非是以此来区别于在夺取政权的革命时期党仅仅对社会(人民)实行领导以及在执政时期党还要对社会(人民)实行领导。
3.究竟什么是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在“什么是党的领导”问题上,长期存在着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根深蒂固,难以澄清和纠正。但由于事关重大而又难以回避,必须加以澄清和纠正。
首先,把党的领导变成个人领导。这是对党的领导的莫大误解和扭曲,其危害极大,必须加以纠正。在党的实际生活中,党委权力往往集中于书记,使党的领导“变成了个人领导”。针对这种现象,周恩来曾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不是党员个人领导。党是一个集体,是有组织的。党的领导是组织领导,不是个人领导。”他还进一步具体指出:“党委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书记个人领导。”
其次,有所谓“党领导一切”、“党管一切”说法,把党的领导变成“业务领导”,不分巨细什么事都要管。党对国家的领导,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而不是事无巨细,什么事情都要管,都要“领导”。但是,长期以来有所谓“党领导一切”或“党管一切”的说法和做法。这是对党的领导的又一莫大误解和扭曲。
可以看出,把党的领导变成“党领导一切”、“党管一切”,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把党的政治领导降低为对各种业务的具体领导、对具体事务的管理,从而改变党的领导的性质,降低党在政治社会中的地位,削弱党的政治领导。
(河北省内丘县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