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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城是唐朝的第一大城市,也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基本相当于现在北京在全国的地位。
和如今的“北漂族”一样,长安城内也居住着大量的国内外“西漂”人口。同样,当北漂们在为暂住证、户口、房租、“国五条新政”头疼骂街的时候,长安城内的“西漂”也面临着相似甚至更为严重的烦恼。
就拿户口和暂住证来说,大家在影视剧里看到,英雄侠客美女们都是大大咧咧走进城门,随便找个客栈要一间上房,拍张银票出来就住下了。只要身上有钱,爱住多久住多久,客栈老板小二们都一路奉承着。
历史上真实的唐朝会是这样吗?
如果您来到了历史上真实的唐代长安城,走到城门前,就会被守门士兵拦住,要求您拿出“公验”给他们“勘合”。您不懂“公验”是啥?就是唐朝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拿不出来的话,不是逃奴就是浮浪户,直接绑住了扭送府衙判刑流放。
唐律明文规定:门卒如果放了没“公验”的人过关,要被处以一年流放苦役,如果被放走的这人还犯有其他罪行,门卒还要加罪。当然,如果有合法“公验”,唐律也保障行人的权利,规定如果守门的无故吃拿卡要留难行人,碍留行人一天,负责人要被打四十板子,最多可以打一百板。
那么在唐朝上户口、拿身份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手续流程又该怎么走?
一般来说,需要您是本地居民的子女亲属,或者合法买来的奴婢,能证明自己来路清白,就可以找一家在本地有根基、有产业的户主,投身入户,请他代为向官府申报。
户口申报表叫“手实”,要报到当坊里正那里。户口簿上要一一写明全家现有人口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奴婢的数量和性别年龄,全家拥有的房屋土地等主要产业,近期人口变动情况等。“手实”的最后一段通常都这么写:
“牒件通当户新旧口并田段、亩数、四至,具状如前。如后有人纠告,隐漏一口,求受违敕之罪。谨牒。(这行的意思是:我已经把家里的人口、土地全部如实上报了,如果有错漏愿负法律责任)某年某月某日户主某某(亲笔签名)牒”。
“手实”写完,户主要带着新入户人口去本地的里正那儿上交。所谓里正,您可以理解成介于居委会主任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之间的一个公务员,通常是由本地富户或者退伍兵来当。
里正接了“手实”,听户主说完情况,正眼瞧一瞧刚附籍的新人,是否和户口簿上写明的年龄、身貌相符——这个步骤叫“团貌”,必不可少。因为新人有了户口和土地,就得缴税服役,有很多人为了逃赋役故意把自己的年龄报小或者报老,甚至假报重病残疾,这些违法行为都必须由里正一一勘察纠正。如果里正一时走眼,失职漏过去了,日后查出来,里正要被打板子的。
团貌完毕,人籍相符,还要交“上户口费”。这也是唐律规定的,进行人口普查造户口簿的时候,用到的纸、笔、墨和人工费用挺高的,要按人头向老百姓收税,每口人交1文钱,一户人家再总共交1文钱。
收了钱,里正才收下“手实”。他再把全村全坊每户人家的“手实”整理抄写一遍,编成“计帐”,再往县里送。县里的工作人员也要把每部“计帐”再统计登记一遍,这样编成的才是户籍。户籍要一共抄三份,往首都长安的户部送一份存档,州郡再留一份,县里也留一份。到了这一步,新人才算上户口成功,不用担心走在大街上随时被抓住遣返了。
唐朝的良民百姓,如果不走出本县范围,有个户口簿也就够用了。但如果要离开户籍所在地,比如打算去长安“西漂”,那就得去开单位介绍信,也就是“公验”。“公验”有很多种,当官上任用的“告身”,民兵开拔用的“总历”,驿站工作人员用的“符券”,甚至买卖土地财物的凭据,只要是加盖了公章的官方凭证,都可以叫“公验”。
对于您这样的白丁百姓来说,要去开具的“公验”叫“过所”,用途很单一,就是证明您这个人是良民,有籍贯,有家业,来路正派,全国各地都应予放行。
理论上,像您这样的成年男丁,负有缴税和服役的责任,是不能脱离责任田到处游荡的,当地官府也不应该为您开具“过所”。所以您需要找个看上去合理的借口,再找找熟人行个贿,成功率才比较高。
申请“过所”也要找里正办理,首先呈上您自己写的材料,材料上写明出门人的籍贯、年貌、出门原因和目的地、携带的奴婢和主要牲畜财物。还要找五个乡邻签字作保,证明带走的人畜来路合法,再找一个近亲的男丁或者户主,来承诺您走以后,如果在下次交税服役前回不来,那么您的赋税由他/她来承担。
里正接到这个牒文,先核实一下里面写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签字往上一级官府(县衙)送过去。县里负责这个工作的是县尉,他也要再核查一下情况,签了字再往州郡一级的官府上报。
州府负责审核发放“过所”的官员是“户曹”,他根据县里上报的材料来判断是否应该给您开具介绍信,如果材料不完整,他会用书面形式要求县里继续调查、上报、补充情况,直到他决定是否给您开信为止。
唐朝前期政治清明的时候,官府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您的申请报上去没几天,“过所”就批下来了,基本上是把您写的东西照抄一遍,后面有负责的官员批示“任去”,还有签名和州郡官府的公章。
拿到“过所”以后,您就可以一路过关西漂了。按唐朝的规定,行人过险要地方的关卡和过河码头的时候,守卫必须要查勘每个人的“公验”,查完没有问题就签字盖章留记录,以备万一出事后追究责任。然后,行人进入州县、城市,也有可能被要求出示“公验”勘察。
一般情况下,“过所”的有效期是从签发日期开始的三十天之内,过期无效,抓住就打。不过好在申请延期比较容易,只要有正当理由,往所在地官府上报一下,官府一般都给批准延期。延期以后的“过所”,就能当暂住证来使用了。当然,每个月都申请一次延期实在是很麻烦,但朝廷定出这样的规矩,就是为了催促您尽早返回原籍——今年的租子还没缴呢!
和如今的“北漂族”一样,长安城内也居住着大量的国内外“西漂”人口。同样,当北漂们在为暂住证、户口、房租、“国五条新政”头疼骂街的时候,长安城内的“西漂”也面临着相似甚至更为严重的烦恼。
就拿户口和暂住证来说,大家在影视剧里看到,英雄侠客美女们都是大大咧咧走进城门,随便找个客栈要一间上房,拍张银票出来就住下了。只要身上有钱,爱住多久住多久,客栈老板小二们都一路奉承着。
历史上真实的唐朝会是这样吗?
如果您来到了历史上真实的唐代长安城,走到城门前,就会被守门士兵拦住,要求您拿出“公验”给他们“勘合”。您不懂“公验”是啥?就是唐朝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拿不出来的话,不是逃奴就是浮浪户,直接绑住了扭送府衙判刑流放。
唐律明文规定:门卒如果放了没“公验”的人过关,要被处以一年流放苦役,如果被放走的这人还犯有其他罪行,门卒还要加罪。当然,如果有合法“公验”,唐律也保障行人的权利,规定如果守门的无故吃拿卡要留难行人,碍留行人一天,负责人要被打四十板子,最多可以打一百板。
那么在唐朝上户口、拿身份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手续流程又该怎么走?
一般来说,需要您是本地居民的子女亲属,或者合法买来的奴婢,能证明自己来路清白,就可以找一家在本地有根基、有产业的户主,投身入户,请他代为向官府申报。
户口申报表叫“手实”,要报到当坊里正那里。户口簿上要一一写明全家现有人口的姓名、性别、年龄、体貌特征,奴婢的数量和性别年龄,全家拥有的房屋土地等主要产业,近期人口变动情况等。“手实”的最后一段通常都这么写:
“牒件通当户新旧口并田段、亩数、四至,具状如前。如后有人纠告,隐漏一口,求受违敕之罪。谨牒。(这行的意思是:我已经把家里的人口、土地全部如实上报了,如果有错漏愿负法律责任)某年某月某日户主某某(亲笔签名)牒”。
“手实”写完,户主要带着新入户人口去本地的里正那儿上交。所谓里正,您可以理解成介于居委会主任和街道办事处主任之间的一个公务员,通常是由本地富户或者退伍兵来当。
里正接了“手实”,听户主说完情况,正眼瞧一瞧刚附籍的新人,是否和户口簿上写明的年龄、身貌相符——这个步骤叫“团貌”,必不可少。因为新人有了户口和土地,就得缴税服役,有很多人为了逃赋役故意把自己的年龄报小或者报老,甚至假报重病残疾,这些违法行为都必须由里正一一勘察纠正。如果里正一时走眼,失职漏过去了,日后查出来,里正要被打板子的。
团貌完毕,人籍相符,还要交“上户口费”。这也是唐律规定的,进行人口普查造户口簿的时候,用到的纸、笔、墨和人工费用挺高的,要按人头向老百姓收税,每口人交1文钱,一户人家再总共交1文钱。
收了钱,里正才收下“手实”。他再把全村全坊每户人家的“手实”整理抄写一遍,编成“计帐”,再往县里送。县里的工作人员也要把每部“计帐”再统计登记一遍,这样编成的才是户籍。户籍要一共抄三份,往首都长安的户部送一份存档,州郡再留一份,县里也留一份。到了这一步,新人才算上户口成功,不用担心走在大街上随时被抓住遣返了。
唐朝的良民百姓,如果不走出本县范围,有个户口簿也就够用了。但如果要离开户籍所在地,比如打算去长安“西漂”,那就得去开单位介绍信,也就是“公验”。“公验”有很多种,当官上任用的“告身”,民兵开拔用的“总历”,驿站工作人员用的“符券”,甚至买卖土地财物的凭据,只要是加盖了公章的官方凭证,都可以叫“公验”。
对于您这样的白丁百姓来说,要去开具的“公验”叫“过所”,用途很单一,就是证明您这个人是良民,有籍贯,有家业,来路正派,全国各地都应予放行。
理论上,像您这样的成年男丁,负有缴税和服役的责任,是不能脱离责任田到处游荡的,当地官府也不应该为您开具“过所”。所以您需要找个看上去合理的借口,再找找熟人行个贿,成功率才比较高。
申请“过所”也要找里正办理,首先呈上您自己写的材料,材料上写明出门人的籍贯、年貌、出门原因和目的地、携带的奴婢和主要牲畜财物。还要找五个乡邻签字作保,证明带走的人畜来路合法,再找一个近亲的男丁或者户主,来承诺您走以后,如果在下次交税服役前回不来,那么您的赋税由他/她来承担。
里正接到这个牒文,先核实一下里面写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签字往上一级官府(县衙)送过去。县里负责这个工作的是县尉,他也要再核查一下情况,签了字再往州郡一级的官府上报。
州府负责审核发放“过所”的官员是“户曹”,他根据县里上报的材料来判断是否应该给您开具介绍信,如果材料不完整,他会用书面形式要求县里继续调查、上报、补充情况,直到他决定是否给您开信为止。
唐朝前期政治清明的时候,官府的办事效率还是很高的。您的申请报上去没几天,“过所”就批下来了,基本上是把您写的东西照抄一遍,后面有负责的官员批示“任去”,还有签名和州郡官府的公章。
拿到“过所”以后,您就可以一路过关西漂了。按唐朝的规定,行人过险要地方的关卡和过河码头的时候,守卫必须要查勘每个人的“公验”,查完没有问题就签字盖章留记录,以备万一出事后追究责任。然后,行人进入州县、城市,也有可能被要求出示“公验”勘察。
一般情况下,“过所”的有效期是从签发日期开始的三十天之内,过期无效,抓住就打。不过好在申请延期比较容易,只要有正当理由,往所在地官府上报一下,官府一般都给批准延期。延期以后的“过所”,就能当暂住证来使用了。当然,每个月都申请一次延期实在是很麻烦,但朝廷定出这样的规矩,就是为了催促您尽早返回原籍——今年的租子还没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