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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的世界中,关于“世界本原”问题的探讨一直热议的话题,柏拉图的美学思想体系的核心是“理念论”,并且继承了苏格拉底和巴门尼德的主要哲学思想,“存在”和道德意识下的理念论,从而逐渐走向关于“形而上学”的思考。柏拉图把“理念”作为他思考和解释世界的出发点和基础,同时“理念”也是他思考的结果。“理念”这一思想极具开放性和纵深度,是对古希腊美学的一种超越。古希腊美学虽开始了“自觉”意识的觉醒,但是终究还是在朴素阶段停滞不前。毕达哥拉斯,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的美学思想都是针对具体的艺术门类的研究,缺乏思想的深度和严谨的逻辑推敲。柏拉图研究的视角不再是自然界真实存在的物质元素,水,火,气,或者物质之间相互的作用和斗争,而是通过“理念”来探讨世界,包括对美的理解。
一、美的理念
“美的理念”是柏拉图理念论思想的一个方面,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主角苏格拉底和辩士希庇阿斯之间的对话中,苏格拉底请教希庇阿斯“美是什么”,希庇阿斯用各种具体的感性的举例一一论证,但都被苏格拉底推翻,关于“美是什么”的争论归于“什么东西是美”的探讨,最后得出“美是难的”的结论。从严格意义上讲,其对问题的争论只是对美的问题的一种描述和解释。其中一句经典的对白说:“ 我问的是美本身, 这种美本身把它的理念加到一件东西, 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 此时的他已经把没得理念和美本身莲联系起来,并且延续到了他中期的作品中。在之后的《斐多篇》,《会饮篇》,《理想国》中,“美本身”这一理论才在逐渐成熟的理念论基础上被加以诠释。“美是什么”和“什么东西是美”,本来就是两个命题,其所指不同。首先,美是什么是指美本身,而什么东西是美意在强调美的事物,前者是在理论上论证“美”的抽象概念,后者在结合现实生活,强调能给我们深切带来美的感受的现实存在的事物。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美的理解共同点是,肯定了美本身和美的事物各自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相互的联系。“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称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她(美本身)应该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不管它在外表上什么样”对这两个问题的定义阐释不同导致了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不停地争论。尽管如此,在“美是什么”和“什么东西是美”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所以苏格拉底并没有质疑事实存在的美的事物。关于二者的讨论一直停留在尴尬的境地,使柏拉图的美的理念始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无论双方从何种角度何种立场去诠释二者,都只是不断的在论证美的理念的存在,这也构建了关于探讨“美”的起点。
与《大希庇阿斯篇》不同,《会饮篇》中柏拉图对美的理念的阐释有了新的理解。其中曾说“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丑,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它只是永恒的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恒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得事物都以它为源泉,有了它那一切美得事物才称其为美,但是那些美得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柏拉图的为“美”的理念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辩证的看二者之間的关系,美本身和美的事物本不属于同一个概念,同一讨论范畴,但只要是谈到美的事物,就一定离不开美本身。
二、通往美的路——美善合一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美和善是经常被提到的字,在古希腊语境中,“美”和“善”的意义趋于接近,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区分美和善的区别。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美”比“善”的含义更宽广,前者包含后者。柏拉图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其著作《斐利布斯篇》中在讨论美感的中讨论了美和善的性质进行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善”在“美”中。在《理想国》里曾说:“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他乃是知识和认识的真理中的真正原因”。也说了“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两者更美。”他在此主要是强调“善”作为认知主体的认识能力的根本,在这里柏拉图把知识和能力看作成善,又让善高于知识和真理,是真正美的事物。就像我们无法认识我们本身一样,我们也没法定义“善”,它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只能用我们有限的认识去定义无限的善。在《会饮篇》中,柏拉图阐释了“善的东西”,同时也是美的东西,也在《吕西斯篇》中阐述关于友谊时说,善就是美。它们共同说明了,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下,美和善是统一的,美包括善但是不能表达善,善是美不可分割的一方面。
三、美的理念下的政治抱负
要真正理解柏拉图的“美善合一”以及“美”的理念要结合他的理想国中的社会学核心,结合他的理想国更深层的理解他的美的理念。泰勒曾说“哲学家——他的最高的个人幸福在对真理宁静的沉思的生活中找到,如果机会来临,作为一个政治家和立法者,其天职就是要贡献他的最佳年华为他的同胞服务做崇高的牺牲”。柏拉图虽然是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但是他同时也是满腔热血的政治家,在理念论中,“善”的理念是理想国中的最高社会范本和生活理想。一概言之,柏拉图之所以建立理想國是因为对当时没落的雅典社会的不满,国家的衰退引发了他的思考和担忧。他在《第七封信》中明确的表达了这种想建立理想国的夙愿,“我起初很想成年以后就投身政治,不料后来的形势发展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的民主政权不得人心,因而发生了革命领导这次革命的有五十一人,……当我看到这些,决定于这个政权脱离关系……过了这个时期我故作……又想参加政治活动了……后来我年事渐长深知在政治上要有所作为,首先要有朋友……我反思之,唯有大声疾呼,推崇真正的哲学,使哲学家活得政权,成为政治家或者政治家成为了哲学家,否则人类灾祸总是无法避免”。尽管柏拉图建立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国没有成功,但是他的美和善的理念都渗透在了他的政治抱负中。他在政治上的抱负深刻的影响着他的美学观念,“美”不是外在形式,不仅仅拘泥于现实世界我们所看到的事物,美更是人内心的一种感受,是“善”,是符合“善”的东西。在柏拉图的眼里,亚尔西巴德的美不仅仅是外表美,更具有吸引力的是他有一颗美且善的心灵。美既与形式有关又是人内心的产物,而且能够有利于理想国的建立,既是善的美,也是美的善,是城邦之美,理想国之美,统治者之美。
综上所述,柏拉图的在美的理念中区分了美和美得事物,赋予了美不可言说的内涵,又在美的理念中把“善”作为美的核心问题,美不只是外在事物的表象,更是人内心感受的一种反馈,美与善是合二为一的在理念论的美的理念,深受柏拉图的政治夙愿的影响“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美本身,善本身,大本身,或美的理念,善的理念,大得理念之所以诲示于人的是一种运思的智慧,更是一种人生教化,他从人的切己处说起把心灵关切引向终极”。柏拉图把这种美的理念当做是指引人生方向的智慧,不局限于哲学问题的思考,也是对社会生活,民生政治的实践。
一、美的理念
“美的理念”是柏拉图理念论思想的一个方面,在《大希庇阿斯篇》中主角苏格拉底和辩士希庇阿斯之间的对话中,苏格拉底请教希庇阿斯“美是什么”,希庇阿斯用各种具体的感性的举例一一论证,但都被苏格拉底推翻,关于“美是什么”的争论归于“什么东西是美”的探讨,最后得出“美是难的”的结论。从严格意义上讲,其对问题的争论只是对美的问题的一种描述和解释。其中一句经典的对白说:“ 我问的是美本身, 这种美本身把它的理念加到一件东西, 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 此时的他已经把没得理念和美本身莲联系起来,并且延续到了他中期的作品中。在之后的《斐多篇》,《会饮篇》,《理想国》中,“美本身”这一理论才在逐渐成熟的理念论基础上被加以诠释。“美是什么”和“什么东西是美”,本来就是两个命题,其所指不同。首先,美是什么是指美本身,而什么东西是美意在强调美的事物,前者是在理论上论证“美”的抽象概念,后者在结合现实生活,强调能给我们深切带来美的感受的现实存在的事物。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美的理解共同点是,肯定了美本身和美的事物各自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相互的联系。“这美本身,加到任何一件事物上面,就使那件事物称其为美,不管它是一块石头,一块木头,一个人,一个神,一个动作,还是一门学问”“她(美本身)应该是一切美的事物有了它,就成其为美的那个品质,不管它在外表上什么样”对这两个问题的定义阐释不同导致了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不停地争论。尽管如此,在“美是什么”和“什么东西是美”二者之间仍然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所以苏格拉底并没有质疑事实存在的美的事物。关于二者的讨论一直停留在尴尬的境地,使柏拉图的美的理念始终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无论双方从何种角度何种立场去诠释二者,都只是不断的在论证美的理念的存在,这也构建了关于探讨“美”的起点。
与《大希庇阿斯篇》不同,《会饮篇》中柏拉图对美的理念的阐释有了新的理解。其中曾说“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丑,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随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它只是永恒的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恒与它自身同一,一切美得事物都以它为源泉,有了它那一切美得事物才称其为美,但是那些美得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柏拉图的为“美”的理念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辩证的看二者之間的关系,美本身和美的事物本不属于同一个概念,同一讨论范畴,但只要是谈到美的事物,就一定离不开美本身。
二、通往美的路——美善合一
在柏拉图的著作中,美和善是经常被提到的字,在古希腊语境中,“美”和“善”的意义趋于接近,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区分美和善的区别。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解释,“美”比“善”的含义更宽广,前者包含后者。柏拉图沿袭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在其著作《斐利布斯篇》中在讨论美感的中讨论了美和善的性质进行讨论,得出的结论是“善”在“美”中。在《理想国》里曾说:“这个给予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他乃是知识和认识的真理中的真正原因”。也说了“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两者更美。”他在此主要是强调“善”作为认知主体的认识能力的根本,在这里柏拉图把知识和能力看作成善,又让善高于知识和真理,是真正美的事物。就像我们无法认识我们本身一样,我们也没法定义“善”,它既是相对的也是绝对的,只能用我们有限的认识去定义无限的善。在《会饮篇》中,柏拉图阐释了“善的东西”,同时也是美的东西,也在《吕西斯篇》中阐述关于友谊时说,善就是美。它们共同说明了,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下,美和善是统一的,美包括善但是不能表达善,善是美不可分割的一方面。
三、美的理念下的政治抱负
要真正理解柏拉图的“美善合一”以及“美”的理念要结合他的理想国中的社会学核心,结合他的理想国更深层的理解他的美的理念。泰勒曾说“哲学家——他的最高的个人幸福在对真理宁静的沉思的生活中找到,如果机会来临,作为一个政治家和立法者,其天职就是要贡献他的最佳年华为他的同胞服务做崇高的牺牲”。柏拉图虽然是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但是他同时也是满腔热血的政治家,在理念论中,“善”的理念是理想国中的最高社会范本和生活理想。一概言之,柏拉图之所以建立理想國是因为对当时没落的雅典社会的不满,国家的衰退引发了他的思考和担忧。他在《第七封信》中明确的表达了这种想建立理想国的夙愿,“我起初很想成年以后就投身政治,不料后来的形势发展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的民主政权不得人心,因而发生了革命领导这次革命的有五十一人,……当我看到这些,决定于这个政权脱离关系……过了这个时期我故作……又想参加政治活动了……后来我年事渐长深知在政治上要有所作为,首先要有朋友……我反思之,唯有大声疾呼,推崇真正的哲学,使哲学家活得政权,成为政治家或者政治家成为了哲学家,否则人类灾祸总是无法避免”。尽管柏拉图建立的空想社会主义的理想国没有成功,但是他的美和善的理念都渗透在了他的政治抱负中。他在政治上的抱负深刻的影响着他的美学观念,“美”不是外在形式,不仅仅拘泥于现实世界我们所看到的事物,美更是人内心的一种感受,是“善”,是符合“善”的东西。在柏拉图的眼里,亚尔西巴德的美不仅仅是外表美,更具有吸引力的是他有一颗美且善的心灵。美既与形式有关又是人内心的产物,而且能够有利于理想国的建立,既是善的美,也是美的善,是城邦之美,理想国之美,统治者之美。
综上所述,柏拉图的在美的理念中区分了美和美得事物,赋予了美不可言说的内涵,又在美的理念中把“善”作为美的核心问题,美不只是外在事物的表象,更是人内心感受的一种反馈,美与善是合二为一的在理念论的美的理念,深受柏拉图的政治夙愿的影响“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美本身,善本身,大本身,或美的理念,善的理念,大得理念之所以诲示于人的是一种运思的智慧,更是一种人生教化,他从人的切己处说起把心灵关切引向终极”。柏拉图把这种美的理念当做是指引人生方向的智慧,不局限于哲学问题的思考,也是对社会生活,民生政治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