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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动教学法”是本世纪初由瑞士作曲家、音乐教育家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首创的,亦称“体态律动”。音乐通过身体的动作来表现,身体的动作富有乐感,使音乐与运动之间形成互相补充,达到水乳交融、协调一致。教师依据小学低段儿童的年龄特征进行体态律动教学,让他们蹦蹦跳跳地进入音乐世界,不断激发和培养儿童的音乐兴趣,开发儿童的音乐感知能力,培养孩子的歌唱、表现、创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