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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了与国际接轨,同时也是为了给国计民生有一个更有利的保障,国家组建了政策性银行,在银行的经营过程中,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总结出了一条适合现有经济运行模式的方式。
【关键词】不良资产;传统;创新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18-01
一、概述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进地行资产重组。银行投放贷款后形成的银行信贷资产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处于逾期、呆滞、呆账状态而面临风险的部分贷款。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及其利息。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据银监会统计,虽然三家政策性银行在成立初期,财政部仅拨款733.8亿元本金,但是由于专业银行商业化经营需要的影响,三家政策性银行每年近3000亿的信贷投入,成为稳定我国GDP年均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201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贷款已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12.16%,其中不良贷款率仅为2%左右,相对于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3—4%完全处在一个可控范围内。但是仅仅在2011年以前,这个比例还在8%以上。
三、政策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传统模式
(一)债转股模式
债转股,通俗点讲就是将不良贷款作为股本,入资到原债权人企业中。这种模式在许多企业改制初期的时候经常使用。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在银行进行不良资产统计的账面上,已经不再显示了,而且银行的固定资产中还增加了以这些股权为形式存在的固定资产。虽然看起来这对于银行的资金良性循环来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后果很严重。
(二)政府注资模式
政府注资,通俗点讲就是政府从财政中拨款将这笔不良资产进行冲抵了。这种模式是因为许多政策性银行属于专业银行,由于受到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出现的盈亏很多时候由政府消化了。这种模式,虽然看起来对银行自身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无形之中增加了财政的支出压力,另外,一味的进行这种政府注资的话,容易让企业对政府产生依赖,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化经营。
(三)自行消化模式
自行消化,通俗点说就是认赔了。这种模式对于一些缺陷性不大的不良资产的处理来说还好,可以通过催收或者拍卖等形式挽回一些损失,但是对于那些存在严重缺陷的不良资产来讲,通过自行消化的模式回笼的资金与当初信贷额相比,只能是杯水车薪。
四、政策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创新模式
(一)资产证券化模式
银监会在研究和总结了银行不良资产,尤其是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所存在的问题之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根本上改变了许多金融资产的特性,也改变了资本市场的供需结构,有效防止了各类贷款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放大,从根本上改善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率。这种措施对于一般商业性银行来说,在短期内效果并不明显,但是对于政策性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其特有的商业化经营需要模式,在处理不良资产上效果明显。
(二)资本运行法
这是一种在企业商业运行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是将银行完全融入到纯商业运作体系中的一种办法。让企业和银行对企业的资本运转状况进行双重管理,企业起到的是确保正常运转的方式,银行起到的是对资本沉淀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控,一旦发生不良资产,采取完全隔离的办法,与其它正在运作的资本进行剥离,这样不仅能确保资本的有效运转,还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进行有效预判,同时还能针对不良资产进行重新审计审核。對于不可逆转情况,以商业亏损形式进行在财务管理上直接显示,在企业财报上明确;对于严重情况,可以通过由企业和银行共同组织的财务顾问体系对整个不良资产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寻找解决的办法;对于一般性情况,可以通过再投资、一般性融资活风险性投资等不同形式,再一次对资产进行资本扩充,深挖这些不良资产应有的开发价值,让这些不良资产体现出其应有的战略性投资或扩张性投资的特性,从而为不良性资产提供一个全新的资金平台。
这种运行的模式,是一种全新的运行模式,而且极具商业性,相对于政策性银行而言,有利于企业在产生信贷后对资产的综合管理,但是相对于政策性银行的服务性宗旨而言,有一定的制约,与此同时,相对于一些特定的业务领域,是属于立法上规定其它商业资本不能介入的。所以说,为了适应这种全新的模式,还需要相关部门重新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等进行重新评定,需要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立法,对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既合理管控又能充分地予以经营自主权。
(三)资产重组法
这种办法,其实是债转股办法的一种升级。因为一般性质的债转股,对于企业而言没有任何的风险,但是针对银行而言,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将承担相当大的资金风险,而且,单纯的债转股不利于银行对流动性资金的回收。而资产重组法,重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一旦出现不良资产问题,银行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在评估完成后根据不良资产在企业整体资产中所占的比例,重新对企业资本进行重组。在重组过程中,银行并不作为单一的债权方,往往以第三方托管的形式对其债权进行管理,而这个第三方机构代表与资产重组之后的新企业代表根据不良资产数额的大小进行股权比例分配。
这种运行的模式,虽然看起来也是一种债转股,但是其本质与债转股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它与原有企业的关系是仍然是债务债权关系,但是与新企业又是股份合作关系,这样就能最大化的保护银行的利益,而且新企业甩掉了不良资产的沉重包袱,可以更加有利的在其它经营方向上取得突破。不过,这其中需要银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具备相当高的专业清算和管理队伍,对于银行方面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五、结束语
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与其它商业性银行相比,无论是在传统模式上还是在创新模式上,都有一定的相似,但是在创新模式上,因为其独具特定领域的商业化经营需要,所以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参考文献:
[1]史军伟、卢金钟. 我国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传统模式与创新分析.《商情》2013年 第7期:52;
[2]李永军、尹伟.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模式.《内蒙古金融研究》2013年 第12期:22-24;
[3]陈薪宇.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及处置建议.《现代商贸工业》2014年 第4期:112-114;
[4]莫易娴、邝慧怡.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证研究.《发展研究》2014年 第2期:42-47。
【关键词】不良资产;传统;创新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018-01
一、概述
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银行不能按时、足额进地行资产重组。银行投放贷款后形成的银行信贷资产中不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处于逾期、呆滞、呆账状态而面临风险的部分贷款。银行不能正常收回或已收不回的贷款,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是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指不良贷款,包括次级、可疑和损失贷款及其利息。
二、我国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据银监会统计,虽然三家政策性银行在成立初期,财政部仅拨款733.8亿元本金,但是由于专业银行商业化经营需要的影响,三家政策性银行每年近3000亿的信贷投入,成为稳定我国GDP年均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2012年末我国政策性银行贷款已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总额的12.16%,其中不良贷款率仅为2%左右,相对于商业银行健康发展的3—4%完全处在一个可控范围内。但是仅仅在2011年以前,这个比例还在8%以上。
三、政策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传统模式
(一)债转股模式
债转股,通俗点讲就是将不良贷款作为股本,入资到原债权人企业中。这种模式在许多企业改制初期的时候经常使用。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在银行进行不良资产统计的账面上,已经不再显示了,而且银行的固定资产中还增加了以这些股权为形式存在的固定资产。虽然看起来这对于银行的资金良性循环来原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后果很严重。
(二)政府注资模式
政府注资,通俗点讲就是政府从财政中拨款将这笔不良资产进行冲抵了。这种模式是因为许多政策性银行属于专业银行,由于受到商业化经营的需要,出现的盈亏很多时候由政府消化了。这种模式,虽然看起来对银行自身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无形之中增加了财政的支出压力,另外,一味的进行这种政府注资的话,容易让企业对政府产生依赖,不利于企业的正常化经营。
(三)自行消化模式
自行消化,通俗点说就是认赔了。这种模式对于一些缺陷性不大的不良资产的处理来说还好,可以通过催收或者拍卖等形式挽回一些损失,但是对于那些存在严重缺陷的不良资产来讲,通过自行消化的模式回笼的资金与当初信贷额相比,只能是杯水车薪。
四、政策性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创新模式
(一)资产证券化模式
银监会在研究和总结了银行不良资产,尤其是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所存在的问题之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根本上改变了许多金融资产的特性,也改变了资本市场的供需结构,有效防止了各类贷款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放大,从根本上改善了不良资产的处置回收率。这种措施对于一般商业性银行来说,在短期内效果并不明显,但是对于政策性商业银行来说,由于其特有的商业化经营需要模式,在处理不良资产上效果明显。
(二)资本运行法
这是一种在企业商业运行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办法,是将银行完全融入到纯商业运作体系中的一种办法。让企业和银行对企业的资本运转状况进行双重管理,企业起到的是确保正常运转的方式,银行起到的是对资本沉淀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对不良资产进行有效管控,一旦发生不良资产,采取完全隔离的办法,与其它正在运作的资本进行剥离,这样不仅能确保资本的有效运转,还能有针对性的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进行有效预判,同时还能针对不良资产进行重新审计审核。對于不可逆转情况,以商业亏损形式进行在财务管理上直接显示,在企业财报上明确;对于严重情况,可以通过由企业和银行共同组织的财务顾问体系对整个不良资产进行风险评估,通过评估寻找解决的办法;对于一般性情况,可以通过再投资、一般性融资活风险性投资等不同形式,再一次对资产进行资本扩充,深挖这些不良资产应有的开发价值,让这些不良资产体现出其应有的战略性投资或扩张性投资的特性,从而为不良性资产提供一个全新的资金平台。
这种运行的模式,是一种全新的运行模式,而且极具商业性,相对于政策性银行而言,有利于企业在产生信贷后对资产的综合管理,但是相对于政策性银行的服务性宗旨而言,有一定的制约,与此同时,相对于一些特定的业务领域,是属于立法上规定其它商业资本不能介入的。所以说,为了适应这种全新的模式,还需要相关部门重新对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范围等进行重新评定,需要立法部门完善相关立法,对政策性银行的经营既合理管控又能充分地予以经营自主权。
(三)资产重组法
这种办法,其实是债转股办法的一种升级。因为一般性质的债转股,对于企业而言没有任何的风险,但是针对银行而言,存在着相当大的风险,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那么银行将承担相当大的资金风险,而且,单纯的债转股不利于银行对流动性资金的回收。而资产重组法,重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一旦出现不良资产问题,银行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在评估完成后根据不良资产在企业整体资产中所占的比例,重新对企业资本进行重组。在重组过程中,银行并不作为单一的债权方,往往以第三方托管的形式对其债权进行管理,而这个第三方机构代表与资产重组之后的新企业代表根据不良资产数额的大小进行股权比例分配。
这种运行的模式,虽然看起来也是一种债转股,但是其本质与债转股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它与原有企业的关系是仍然是债务债权关系,但是与新企业又是股份合作关系,这样就能最大化的保护银行的利益,而且新企业甩掉了不良资产的沉重包袱,可以更加有利的在其它经营方向上取得突破。不过,这其中需要银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具备相当高的专业清算和管理队伍,对于银行方面也是一个全新的挑战。
五、结束语
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与其它商业性银行相比,无论是在传统模式上还是在创新模式上,都有一定的相似,但是在创新模式上,因为其独具特定领域的商业化经营需要,所以还是有一定的优势的。
参考文献:
[1]史军伟、卢金钟. 我国政策性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传统模式与创新分析.《商情》2013年 第7期:52;
[2]李永军、尹伟.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模式.《内蒙古金融研究》2013年 第12期:22-24;
[3]陈薪宇.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及处置建议.《现代商贸工业》2014年 第4期:112-114;
[4]莫易娴、邝慧怡. 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证研究.《发展研究》2014年 第2期:4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