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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要求全党全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人才保证和广泛智力支持。之后,党中央又向全社会公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我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指导方针、总体部署和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正确处理好这样几个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以业绩评价人才与以学历、职称评价人才的关系。长期以来,我们在界定人才时,往往是指高学历加高职称。这种人才标准不仅易于掌握,而且在一定时期对于人们学习知识、学习技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也形成了一种以学历、职称简单划分人才的倾向。社会上很多人片面追求高学历、高职称,以至于混文凭、捞文凭、买文凭、造文凭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做不了事或做不成事,但能做成事的低学历的人又被挡在门外,使一些人才得不到合理使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要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这一论述为我们重新界定了人才的含义,即人才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还必须在实践中做出一定的业绩。我们只有认真学习理解这一新的人才定义,破除那种“人才等于学历加职称”的误区,才能树立起新的人才观念,才能自觉地以能力和贡献来衡量和评价人才,从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
第二、要处理好招揽人才与立足现有队伍培养人才的关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广泛招揽各类急需人才,又要立足实际、立足现有队伍,积极培养造就人才。多年来,我们在人才的开发上也存在误区,这就是一提选拔人才,往往把眼睛向外,力图通过招揽人才来提高人才队伍水平 ,忽视了对现有队伍的培养。实际上花大钱引进的人才往往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还不如自己培养的人才好用、实用。所以,我们在高度重视招揽、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大投入,把学习与实践、培养与实用有机地结合起来,下力培养自己现有的队伍,促进现有队伍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第三、要处理好培养选拔人才与使用人才的关系。培养人才、选拔人才是手段,使用人才是目的。使用的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国家、对单位、对个人都有利;使用的不好,学非所用、用非所长,造成人才损失,对国家、对单位、对个人都不利。《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把“以用为本”作为一条指导方针明确提出来,要求全社会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认真落实这些要求,既要有识才的智慧,更要有用才的气魄。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
第四、要处理好人才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的关系。现在在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招揽、留住人才,制定了给各类人才一定政治待遇的政策,有的甚至是给一定的“官帽”。比如,有的给博士处级待遇,有的给一些企业家、专家人大、政协常委等“政治待遇”,有的还给一些知名人士挂上科技副县长、副市长的“头衔”。这样做,确实对吸引、招揽、留住人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做法值得探讨。对于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重要的是给他们以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给他们与自己作出的贡献相适应的经济待遇。如果只把“乌纱帽”、“政治待遇”当作吸引、招揽、留住人才的一种优惠条件和筹码,既会给政府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也会使人才因为各种政治上的应酬而耽误“正业”。事实上很多人才已经把“政治待遇”当成了一种负担,他们期望的是有一个一门心思干工作的舞台。现代化建设需要各类人才,但不一定凡是人才都要做官。只要能为人才提供合适的经济待遇,提供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同样可以吸引和招揽人才,而且也可以留住人才。
第五、要处理好鼓励人才创新与容许人才失误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必须鼓励各类人才大胆创新、勇于创新。但创新就难免会出现失误,不容许出现失误,就会扼杀人才创新的潜能,挫伤人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要正确处理好鼓励人才创新與容许人才失误的关系,在制定各种鼓励创新政策的同时,还要正确对待人才在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不能出现失误就“一棍子打死”。要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创新的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一切创新的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的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的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的成果得到肯定和奖励,一切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都能得到充分理解,从而为人才创新解除后顾之忧,形成见贤思齐、奋发努力的良好风尚。
第一、要处理好以业绩评价人才与以学历、职称评价人才的关系。长期以来,我们在界定人才时,往往是指高学历加高职称。这种人才标准不仅易于掌握,而且在一定时期对于人们学习知识、学习技能起到了促进作用,但也形成了一种以学历、职称简单划分人才的倾向。社会上很多人片面追求高学历、高职称,以至于混文凭、捞文凭、买文凭、造文凭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高学历、高职称的人做不了事或做不成事,但能做成事的低学历的人又被挡在门外,使一些人才得不到合理使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要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倾向,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这一论述为我们重新界定了人才的含义,即人才既要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还必须在实践中做出一定的业绩。我们只有认真学习理解这一新的人才定义,破除那种“人才等于学历加职称”的误区,才能树立起新的人才观念,才能自觉地以能力和贡献来衡量和评价人才,从而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
第二、要处理好招揽人才与立足现有队伍培养人才的关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够成才、人人得到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这就要求我们既要广泛招揽各类急需人才,又要立足实际、立足现有队伍,积极培养造就人才。多年来,我们在人才的开发上也存在误区,这就是一提选拔人才,往往把眼睛向外,力图通过招揽人才来提高人才队伍水平 ,忽视了对现有队伍的培养。实际上花大钱引进的人才往往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还不如自己培养的人才好用、实用。所以,我们在高度重视招揽、引进人才的同时,也要加大投入,把学习与实践、培养与实用有机地结合起来,下力培养自己现有的队伍,促进现有队伍在实践中提升能力。
第三、要处理好培养选拔人才与使用人才的关系。培养人才、选拔人才是手段,使用人才是目的。使用的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国家、对单位、对个人都有利;使用的不好,学非所用、用非所长,造成人才损失,对国家、对单位、对个人都不利。《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把“以用为本”作为一条指导方针明确提出来,要求全社会把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认真落实这些要求,既要有识才的智慧,更要有用才的气魄。要积极创造条件,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社会有地位。
第四、要处理好人才政治待遇与经济待遇的关系。现在在一些地方为了吸引、招揽、留住人才,制定了给各类人才一定政治待遇的政策,有的甚至是给一定的“官帽”。比如,有的给博士处级待遇,有的给一些企业家、专家人大、政协常委等“政治待遇”,有的还给一些知名人士挂上科技副县长、副市长的“头衔”。这样做,确实对吸引、招揽、留住人才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做法值得探讨。对于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重要的是给他们以施展才华的机会和“舞台”,给他们与自己作出的贡献相适应的经济待遇。如果只把“乌纱帽”、“政治待遇”当作吸引、招揽、留住人才的一种优惠条件和筹码,既会给政府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也会使人才因为各种政治上的应酬而耽误“正业”。事实上很多人才已经把“政治待遇”当成了一种负担,他们期望的是有一个一门心思干工作的舞台。现代化建设需要各类人才,但不一定凡是人才都要做官。只要能为人才提供合适的经济待遇,提供让他们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同样可以吸引和招揽人才,而且也可以留住人才。
第五、要处理好鼓励人才创新与容许人才失误的关系。要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必须鼓励各类人才大胆创新、勇于创新。但创新就难免会出现失误,不容许出现失误,就会扼杀人才创新的潜能,挫伤人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要正确处理好鼓励人才创新與容许人才失误的关系,在制定各种鼓励创新政策的同时,还要正确对待人才在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不能出现失误就“一棍子打死”。要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创新的良好环境,使各类人才一切创新的想法得到尊重,一切创新的举措得到支持,一切创新的才能得到发挥,一切创新的成果得到肯定和奖励,一切创新中出现的失误都能得到充分理解,从而为人才创新解除后顾之忧,形成见贤思齐、奋发努力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