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现阶段,通过数字化技术形成的非遗数字化成果有法律确权之必要。以促进文化繁荣为使命并以利益衡平作为基本理念的著作权法可以为非遗数字化成果提供分级分类保护的制度进路,将著作权和邻接权分别配置给非遗数字化成果的创作者和传播者,从而激励市场主体参与非遗的数字化。同时,著作权法应以非遗的传承传播为价值追求,在因应非遗和非遗数字化成果特殊性的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以调和非遗传承传播的公益定位与非遗数字化成果私法
【出 处】
: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阶段,通过数字化技术形成的非遗数字化成果有法律确权之必要。以促进文化繁荣为使命并以利益衡平作为基本理念的著作权法可以为非遗数字化成果提供分级分类保护的制度进路,将著作权和邻接权分别配置给非遗数字化成果的创作者和传播者,从而激励市场主体参与非遗的数字化。同时,著作权法应以非遗的传承传播为价值追求,在因应非遗和非遗数字化成果特殊性的基础上作出相应调整,以调和非遗传承传播的公益定位与非遗数字化成果私法确权之间的张力。一是创设“充分告知+实质同意”规则与惠益分享机制,妥当安排非遗权利人在非遗数字化成果创作和传播中的权义格局,保障非遗传承人等非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著作权法的权利限制制度,在确权保护非遗数字化成果的同时,弘扬非遗的文化价值,实现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
其他文献
基于双重委托代理理论,通过2013—2020年沪、深上市家族企业的数据,从所有权控制和管理权控制两个维度来实证分析家族控制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以及衡量制度环境在其中所起到的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所有权控制与家族企业创新投入呈负相关关系;管理权控制与家族企业创新投入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随着制度环境的增强,所有权控制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负向作用减弱,管理权控制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正向关系增强。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实施,需要教师在认知上明晰目标的架构与定位,在思想上认同目标的内在与外延价值,在教学实践中积极践行目标的理念与要求,扎实有效推动语文课程目标在课堂上“落地生根”。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已成为当代国有企业竞争的关键内容。组建科学的薪酬管理机制,能全面激活员工的工作能动性。然而,大多国有企业人力资源薪酬技巧策略并不合理。本文以此为切入点,并结合现状,分析优化人力资源薪酬激励政策的方法,仅供参考。
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是企业竞争的关键,这就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进行校企合作不仅能让高职院校了解企业的需求,还能让企业获得更多高素质人才,是一举两得的事。应明确企业与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中的需求,并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优化课程体系建设、打造实践平台、创新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正>我国实行以注册制为主、在先使用为辅的商标保护机制,即便在后申请人因抢注而获得形式注册的商标进行商业使用,仍属于注册商标之间的权利冲突,在先注册商标权人(驰名商标除外)无法及时地通过民事侵权途径进行救济。据此,如何有效地遏止抢注人获得合法外衣的商标侵权行为,是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本案原告广州阿道夫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一方面持续收集侵权证据针对侵权方及经销商布下诉讼包围圈,
中国的一些大城市已经进入了城市化的中后期阶段,这些城市的发展重点逐渐从外延式扩张转向对内部的更新.社区作为城市的基本单元,无疑是城市更新的主要对象.为了切实有效地解决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社区的宜居性进行大规模的深入评估,这可以直接反映居民对其生活质量的满意度.本研究从遥感和众源地理信息的角度,实现了在个体社区尺度下对中国42个主要城市进行全面的社区宜居性评估.具体来说,文章为这些城市
随着时代的发展,对教育界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提高,"双减"政策下,小学生的作业的紧张程度有所减轻,而学生的学习方法和教师的教学模式也都有所改进。"双减"是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促进学生发展、充分发挥个人特长而实施的。在英语教育中,教师要针对所有的学生,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力,设计分层作业,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
目前,我国家族企业处于代际传承的关键期,技术创新水平作为决定家族传承和延续的关键因素,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以家族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基于家族涉入视角,结合中国市场化环境特点,基于组态思维并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整合家族涉入层面和市场化环境层面5个前因条件,探讨促进家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多重并发因素和因果复杂机制。结果发现:单一家族涉入因素或市场化环境因素无法有效激励家族企业创新,需要通过联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实现自我经营管理,基于自主经营权对劳动事项进行规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其对劳资双方均有强制性规范效力,但由于我国的劳动规章制度系用人单位单方制定,根据理性人假设,其内容可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通过法律、行政和司法监督对其进行限制。目前我国劳动立法中的相关规定较为滞后且匮乏,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同时行政监督没有有效落实,导致劳动纠纷屡见不鲜,相关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