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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进而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上的需求,所以热衷各种精神方面的享受如旅游、听音乐会、看电影等等,但是更多的人热爱体育赛事,感觉体育更能牵动人心,为了体育和体育娱乐的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对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完善策略研究进行研究。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平均化; 完善模式
D922.16;G812.0
近几年来,体育公共服务这个话题已经成为我国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和百姓生活的一个重要卷提。体育公共服务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的进步具有重要影响。在我国的事务公共建设中体育公共服务是一项重要建设内容。体育公共服务的良好发展有利于崔今年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如今是小康社会,在经济快发展的时代对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区分
在当今的世界体育中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划分的比较混乱。很多研究这对“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这两种名词的概念理解的不是很清楚。有的研究这甚至会在同一篇文章中写这两个名词,尽管这两个名词知识词语颠倒了位置,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想了解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首先我们来理解公共服务的概念。公共服务的概念是指政府通过直接或简洁的方式来为提供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和公众需求。根据对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推测,由此可知体育公共制度就是政府向人民群众和地区提供有关体育方面的供给,如体育设施的建设,体育人才的调配,体育规则的制定等等
二、体育公共服务面临问题
(一)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
第一个方面是城乡分配不均,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主要表现在镇上和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非常薄弱,而且远远不如城市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农村体育设施不完善,没有正规的体育比赛,体育赛事的举行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公共体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却寥寥无几;体育赛事指导老师多集中在城市,而在农村的体育指导老师则很少;大城市举行的体育活动比较多而农村举行的体育活动就比较少,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众多,有地理位置原因、历史原因和经济原因。第二个方面是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从专家的调查研究看东部地区因为经济发达,体育活动的举行次数远远多于西部偏远经济落后的地区。体育资源也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比如上海体育场的人均面积是1.83平方米,而西部云南省的体育场人均面积是0.45平方米,远远低于全国人均体育场面积1.03平方米。
(二)体育公共服务的法律不完善
体育法律制度不完善会导致国家的公共体育法律体系建设没有理论依据,体育公共服务的法律主体的界定就会变得模糊,体育活动规则也就起不到约束作用。各种违反体育赛事规则的情况就会发生如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影响体育赛事的公平性。育俱乐部运营就会不遵守商业规则,就会以赚钱为目的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的经济利益。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赖于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完善。
(三)体育公共资源的配置受到制约
现在我国体育公共资源的配置受到历史原因的制约。直到今天,国家政府仍把体育资源建设的中心放在竞技体育这一领域,因为竞技体育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而农村的体育设施却很少,这说明。政府的工作中心依然放在经济建设上。我们以体育馆为例,在全国的体育馆总面积中,用于群众的体育馆只占体育馆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一都是竞技体育场。
三、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完善的策略
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包括法治,法治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规范的体育服务法律体系也是促进小康社会建成的主要環节。
1.首先要做的是建设具有权威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在中国《宪法》中规定政府有建设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公共服务,如医疗改革、学生教育、和就业保障等。在《宪法》中也强调了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建设,所以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建设要以《宪法》为法律依据,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建立合法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这样可以增强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以便更好的使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为人民服务。然后接下要做到是对使用已久的《体育法》进行修改,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种种生活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所以旧的法律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进行变化。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新修订的法律要强调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增加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政府法律效力低下,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上“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2.运用多元配套法律与统一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宪法》和《体育法》的法律范围内,督促地方相關政府和部门认真实施国家制定的法律,但要在《宪法》和《体育法》的法律范围之内进行制定。这样可以使国家的立法与各地区的体育法规形成一个由大到小的法律网。还要建立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监管机制。法律是否真的得到有效的实施离不开监督机制的监督。建立法律监管机制有利于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执行,有了法律监管机制的监督,若是政府和和有关部门不认真执行体育公共服务法律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迫于这种压力政府和和有关部门就会严格执行体育公共服务法律。
【参考文献】
[1]姜熙,孙国保.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角下完善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思考[J]. 体育科研,2013,01:23-26.
[2]林宇. 公共体育服务视域下公共体育文化发展现状研究[D].苏州大学,2015.
关键词:体育公共服务;平均化; 完善模式
D922.16;G812.0
近几年来,体育公共服务这个话题已经成为我国公共体育事业发展和百姓生活的一个重要卷提。体育公共服务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的进步具有重要影响。在我国的事务公共建设中体育公共服务是一项重要建设内容。体育公共服务的良好发展有利于崔今年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如今是小康社会,在经济快发展的时代对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完善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区分
在当今的世界体育中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划分的比较混乱。很多研究这对“体育公共服务”和“公共体育服务”这两种名词的概念理解的不是很清楚。有的研究这甚至会在同一篇文章中写这两个名词,尽管这两个名词知识词语颠倒了位置,但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要想了解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首先我们来理解公共服务的概念。公共服务的概念是指政府通过直接或简洁的方式来为提供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和公众需求。根据对公共服务的概念我们可以对体育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推测,由此可知体育公共制度就是政府向人民群众和地区提供有关体育方面的供给,如体育设施的建设,体育人才的调配,体育规则的制定等等
二、体育公共服务面临问题
(一)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
第一个方面是城乡分配不均,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主要表现在镇上和农村的公共体育服务非常薄弱,而且远远不如城市的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农村体育设施不完善,没有正规的体育比赛,体育赛事的举行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公共体育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农村却寥寥无几;体育赛事指导老师多集中在城市,而在农村的体育指导老师则很少;大城市举行的体育活动比较多而农村举行的体育活动就比较少,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众多,有地理位置原因、历史原因和经济原因。第二个方面是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分配不均。从专家的调查研究看东部地区因为经济发达,体育活动的举行次数远远多于西部偏远经济落后的地区。体育资源也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比如上海体育场的人均面积是1.83平方米,而西部云南省的体育场人均面积是0.45平方米,远远低于全国人均体育场面积1.03平方米。
(二)体育公共服务的法律不完善
体育法律制度不完善会导致国家的公共体育法律体系建设没有理论依据,体育公共服务的法律主体的界定就会变得模糊,体育活动规则也就起不到约束作用。各种违反体育赛事规则的情况就会发生如在比赛中使用兴奋剂,影响体育赛事的公平性。育俱乐部运营就会不遵守商业规则,就会以赚钱为目的损害广大人民群众和国家的经济利益。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有赖于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完善。
(三)体育公共资源的配置受到制约
现在我国体育公共资源的配置受到历史原因的制约。直到今天,国家政府仍把体育资源建设的中心放在竞技体育这一领域,因为竞技体育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而农村的体育设施却很少,这说明。政府的工作中心依然放在经济建设上。我们以体育馆为例,在全国的体育馆总面积中,用于群众的体育馆只占体育馆总面积的百分之九,剩下的百分之九十一都是竞技体育场。
三、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完善的策略
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包括法治,法治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建设规范的体育服务法律体系也是促进小康社会建成的主要環节。
1.首先要做的是建设具有权威性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在中国《宪法》中规定政府有建设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种公共服务,如医疗改革、学生教育、和就业保障等。在《宪法》中也强调了对体育公共服务的建设,所以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建设要以《宪法》为法律依据,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建立合法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这样可以增强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权威性,以便更好的使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为人民服务。然后接下要做到是对使用已久的《体育法》进行修改,因为随着时代的进步,种种生活方式已经发生变化,所以旧的法律要随着时代的进步进行变化。这样才能适应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新修订的法律要强调重点保护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增加与体育公共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政府法律效力低下,政府在体育公共服务上“不作为”的现象发生。
2.运用多元配套法律与统一立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宪法》和《体育法》的法律范围内,督促地方相關政府和部门认真实施国家制定的法律,但要在《宪法》和《体育法》的法律范围之内进行制定。这样可以使国家的立法与各地区的体育法规形成一个由大到小的法律网。还要建立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监管机制。法律是否真的得到有效的实施离不开监督机制的监督。建立法律监管机制有利于体育公共服务法律的执行,有了法律监管机制的监督,若是政府和和有关部门不认真执行体育公共服务法律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迫于这种压力政府和和有关部门就会严格执行体育公共服务法律。
【参考文献】
[1]姜熙,孙国保.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角下完善我国体育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思考[J]. 体育科研,2013,01:23-26.
[2]林宇. 公共体育服务视域下公共体育文化发展现状研究[D].苏州大学,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