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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历久弥新的法学界的古老话题,关于此问题的见解很多。死刑的产生和存在有其法理学根基,死刑存在的社会文化心理就是世俗社会中存在的报应主义的主观预设,同时死刑在促进司法正义方面有着巨大的正面效用。死刑在刑罚体系中的没落并不能说明其合理性已经荡然无存。死刑作为刑罚的一种带有不可避免的惩罚性和严厉性,其自身缺陷有赖于司法程序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