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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分析玻璃纖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的临床疗效。
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收治的68例残根残冠患者,按照数字随机表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4例。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修复,分析两组患者治疗效果。
结果: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两组间对比(P<0.05)。
结论: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残根残冠效果高于铸造金属修复疗效,临床价值高,值得推广使用。
关键词:玻璃纤维桩核 铸造金属桩核 残根残冠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118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089-01
目前在治疗残根残冠时多采用桩核修复技术,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残根残冠修复技术也得到不断提高与完善,为了提高修复效果,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本文主要分析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的临床疗效,因此,笔者以68例残根残冠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别给予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治疗,分析其治疗效果,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收治的68例残根残冠患者,共132颗患牙;64颗磨牙,20颗双尖牙,48颗切牙;男35例,女33例;年龄18-58岁,平均年龄(35.2±2.5)岁;按照数字随机表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4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情等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参与研究进行对比(P>0.05)。
1.2 适应证。牙齿破坏在龈上或达到龈下0.5mm;根尖周无病变或病变处治愈;牙周组织健康。
1.3 纳入标准[1]。患者符合治疗适应证;无严重系统性疾病患者;患者牙周病均进行治疗;按时进行牙周维护;排除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患者;无哺乳期及妊娠期妇女;患者均知情此次研究并签署相应研究同意书。
1.4 方法。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患者修复前将残根残冠表面龋坏腐质去除,保留健康牙体组织,有效填充根管。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将患者根管中根尖充填物去除,保留5mm左右的根尖充填物,提高根尖的封闭性。根据牙根粗细,构建预备桩道,桩道直径通常是牙根直径的三分之一,完成预备后消毒;采用玻璃纤维桩放置根管内,进行酸蚀后进行晾干。于根管内部注入黏结剂,置入玻璃纤维桩,进行40s光固化。在牙本质和桩表面涂满黏结剂,每次进行40s光固化,调整颌后进行黏固。
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治疗。预备根管,根尖充填物保留5mm左右,提高根尖的封闭性,根据根管精细印模,制作铸造金属桩核,黏固后取模制作烤瓷全冠,调整颌后进行黏固。
1.5 疗效判定标准[2]。患者通过2年后复诊,成功:患者自觉症状消失,咀嚼功能良好,牙齿无松动或脱落,修复体边缘有良好密封性,通过X线片检查,牙冠及根尖周无阴影;失败:患者自觉症状未消失,咀嚼功能障碍,牙冠松动或脱落,出现明显叩痛。
1.6 统计学处理。文中研究所得出来的数据在处理分析时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以X2检验,当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两组间对比(P<0.05),详细数据如下表1。
注:与对照组对比,P<0.05。
2.2 两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情况对比。两组患者2年随访期间,未出现修复体松动、脱落现象。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占5.9%;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占23.5%,组间对比(P<0.05)。
3 讨论
残根残冠是由于牙体硬组织缺损严重,但依然存在牙周膜组织,可承受牙齿所接受的压力,保留残根可延长患牙牙槽骨吸收,以此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目前在治疗残根残冠时多采用桩核修复治疗。铸造金属桩核制作简单,成本低,但采用传统金属桩核,缺乏良好的固位力,并且随着时间变长,会改变患者龈缘颜色,影响美观。玻璃纤维桩核是由玻璃纤维被聚合树脂基质包绕形成[3],能够对牙本质区的咬合力进行有效的传递和分散,避免牙根出现折裂现象,避免修复体失败。并且,高强度玻璃纤维桩核能够为内核提供有效的支持力,并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稳定的化学性能,不会影响患者美观,对治疗残根残冠疗效显著。在本次研究中,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两组间对比(P<0.05)。因此,采用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残根残冠效果高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疗效,临床价值高,值得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黎元菲.玻璃纤维桩核和铸造桩核修复残根残冠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3,23(01):137-137
[2] 马洪学,申丽丽,刘琨,苏林旺.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及无桩修复牙体的临床效果评价[J].华西口腔医学杂志,2013,31(01):45-48
[3] 付振君,贾宏薇,王丽玲,宋映雪,马永清.玻璃纤维桩核与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临床比较研究[J].中国伤残医学,2009,17(03):60-62
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收治的68例残根残冠患者,按照数字随机表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4例。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修复,分析两组患者治疗效果。
结果: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两组间对比(P<0.05)。
结论: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残根残冠效果高于铸造金属修复疗效,临床价值高,值得推广使用。
关键词:玻璃纤维桩核 铸造金属桩核 残根残冠
Doi:10.3969/j.issn.1671-8801.2014.03.118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4)03-0089-01
目前在治疗残根残冠时多采用桩核修复技术,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快速发展,残根残冠修复技术也得到不断提高与完善,为了提高修复效果,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本文主要分析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的临床疗效,因此,笔者以68例残根残冠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分别给予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治疗,分析其治疗效果,现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收治的68例残根残冠患者,共132颗患牙;64颗磨牙,20颗双尖牙,48颗切牙;男35例,女33例;年龄18-58岁,平均年龄(35.2±2.5)岁;按照数字随机表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34例;两组患者年龄、性别、病情等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可参与研究进行对比(P>0.05)。
1.2 适应证。牙齿破坏在龈上或达到龈下0.5mm;根尖周无病变或病变处治愈;牙周组织健康。
1.3 纳入标准[1]。患者符合治疗适应证;无严重系统性疾病患者;患者牙周病均进行治疗;按时进行牙周维护;排除认知功能障碍、精神疾病患者;无哺乳期及妊娠期妇女;患者均知情此次研究并签署相应研究同意书。
1.4 方法。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患者修复前将残根残冠表面龋坏腐质去除,保留健康牙体组织,有效填充根管。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将患者根管中根尖充填物去除,保留5mm左右的根尖充填物,提高根尖的封闭性。根据牙根粗细,构建预备桩道,桩道直径通常是牙根直径的三分之一,完成预备后消毒;采用玻璃纤维桩放置根管内,进行酸蚀后进行晾干。于根管内部注入黏结剂,置入玻璃纤维桩,进行40s光固化。在牙本质和桩表面涂满黏结剂,每次进行40s光固化,调整颌后进行黏固。
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治疗。预备根管,根尖充填物保留5mm左右,提高根尖的封闭性,根据根管精细印模,制作铸造金属桩核,黏固后取模制作烤瓷全冠,调整颌后进行黏固。
1.5 疗效判定标准[2]。患者通过2年后复诊,成功:患者自觉症状消失,咀嚼功能良好,牙齿无松动或脱落,修复体边缘有良好密封性,通过X线片检查,牙冠及根尖周无阴影;失败:患者自觉症状未消失,咀嚼功能障碍,牙冠松动或脱落,出现明显叩痛。
1.6 统计学处理。文中研究所得出来的数据在处理分析时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以X2检验,当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对比。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两组间对比(P<0.05),详细数据如下表1。
注:与对照组对比,P<0.05。
2.2 两组患者治疗后并发症情况对比。两组患者2年随访期间,未出现修复体松动、脱落现象。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占5.9%;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占23.5%,组间对比(P<0.05)。
3 讨论
残根残冠是由于牙体硬组织缺损严重,但依然存在牙周膜组织,可承受牙齿所接受的压力,保留残根可延长患牙牙槽骨吸收,以此提高患者生活质量。目前在治疗残根残冠时多采用桩核修复治疗。铸造金属桩核制作简单,成本低,但采用传统金属桩核,缺乏良好的固位力,并且随着时间变长,会改变患者龈缘颜色,影响美观。玻璃纤维桩核是由玻璃纤维被聚合树脂基质包绕形成[3],能够对牙本质区的咬合力进行有效的传递和分散,避免牙根出现折裂现象,避免修复体失败。并且,高强度玻璃纤维桩核能够为内核提供有效的支持力,并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稳定的化学性能,不会影响患者美观,对治疗残根残冠疗效显著。在本次研究中,治疗组采取玻璃纤维桩核修复,对照组采取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治疗组成功率为94.1%,对照组成功率为70.6%;治疗组出现2例牙周炎,对照组出现8例牙周炎,两组间对比(P<0.05)。因此,采用玻璃纤维桩核修复残根残冠效果高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疗效,临床价值高,值得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黎元菲.玻璃纤维桩核和铸造桩核修复残根残冠临床效果分析[J].中国保健营养,2013,23(01):137-137
[2] 马洪学,申丽丽,刘琨,苏林旺.玻璃纤维桩核与铸造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及无桩修复牙体的临床效果评价[J].华西口腔医学杂志,2013,31(01):45-48
[3] 付振君,贾宏薇,王丽玲,宋映雪,马永清.玻璃纤维桩核与金属桩核修复残根残冠临床比较研究[J].中国伤残医学,2009,17(03):6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