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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以儒、法、道三家为典型代表,它们所持有的管理方法与理念各异。本文以三家人性假设为基础,从而分析儒、法、道管理思想的理论差异以及管理方法的变化。在“人性本善”,“人性本恶,心性两分”,“人性三品论”,“人性好利恶害”,“人性本无善恶”等多种论点的基础上比较研究,进而总结儒家、法家、道家管理思想的特色。
关键词:人性假设 儒法道 管理方法 比较研究
管理形成学科源于西方,然而这并不代表中国古代没有管理,相反中国管理思想同样博大精深。中西方的管理原本属于两大系统,西方管理体系具有浓厚的企业属性,所以它追求的是效率与效益。中国管理体系是行政属性,所以它追求的是和谐与稳定。然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形成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人性的假设。换而言之一切管理体系的建构都基于人性论的前提下。先秦诸子时期是中国管理思想形成的轴心时代,儒家、道家、法家、兵家、墨家、商家、纵横家、轻重家等众多思想融通交汇,成就了中国管理思想的源头。诸子百家的管理理念各不相同,例如儒家用“中”、道家用“弱”、法家用“强”、兵家用“变”、墨家用“实”,正因如此才形成了诸子各家管理方法上的大相径庭。儒法道是先秦百家争鸣中的典型代表,它们的管理思想有何异同?本文将从人性论出发比较分析三家的管理思想与方法。
一、儒、法、道三家的人性论主张
儒家对人性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孟子、荀子以及董仲舒的主张中。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这种善是天生的,是人的天性使然。所以孟子在《孟子·告子上》一文中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其含义是说,人的善良就如同水往低处走一样,天下没有不往下流的水,同样的道理天下没有不善良的人。孟子的性善论,主要针对的是人的四种天性,它们分别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孟子在《孟子·告子上》一文中进一步阐释:“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
同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他的主张与孟子大有不同。荀子的观点是人性本恶。荀子认为人身上融汇着“性、情、欲”三种东西。所谓性,是指人的自然天性。所谓情,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内心感知与表现。所谓欲,是指人受到外在各种刺激而产生的心理需求。这三者之间有和关系呢?他在《荀子·正名》一文中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人的本性好利多欲,常常因为欲望而发起争斗,所以人的本性是恶的。荀子在《性恶》篇中就讨论过天下为什么会有丢掉忠信的人,有好声色的人。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如果人按照自然本性,随心所欲的话,就会出现纷乱、争夺、暴动等等,所以荀子认定人性本恶。然而如果是这样,那人类还能管理吗?能教化吗?荀子的答案又是肯定的。那么为什么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又可以教化民众呢?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但是心未必恶,于是他又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提出了“心性两分,化性起伪”的观点。所谓“心性两分”是指,人心与人性不是一回事,可以分开来看,虽然人性本恶,但是人心未必就是恶。所谓“化性起伪”是指,“人心”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用“先王之道”让“人心”变成“知识心”从而改造人性本恶的先天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人就可以管理得好了。所以荀子在《礼论》中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
儒家发展到西汉时期,在汉武帝的决策下已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汉武帝有这样的决断源于董仲舒的游说。董仲舒建立了“天人感应”论,这里的“天”是自然之天、主宰之天、义理之天的合而为一。其实就是皇帝与权利合二为一的代名词。所谓天人感应,就是天与人之间的神秘联系,人是天的副本,人要按照天的规律行事,一切听从天的安排。但是天不能管理天下所有的人,要委托一个人代天管理,这个人就是“天子”。董仲舒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人性三品说”,他认为,天下之人分为三类,一类是圣人,一类是中人,一类是小人。圣人生来性善,小人天生性恶,中间的这类人处于善恶之间。中人可以在圣人的教化之下逐渐变善,而小人顽固不化,愚蠢之极只能接受圣人的统治。
法家主张“好利恶害”的人性论。管仲在《管子·禁藏》一文中说:“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含义是说,只要是凡人,有利可圖就会趋之若鹜,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就会躲之不及。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在《商君书·算地》一文中也讨论过人性,他说:“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矣。”在商鞅看来,人生来就是爱好厌恶的。法家的另一代表人物韩非子将“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升华提炼为“自为心”,其含义是说,人性是人的自然本性,不能用道德去评价它。他在《韩非子·备内》一文中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说明:“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卖,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这个例子的意思是说,制造马车的人,希望人家富贵。做棺材的人,希望人家早点死。然而这并非是说制造马车的人就有仁爱之心,做棺材的人就是歹毒之心。如果人家不富贵,马车就卖不出去,如果人家不早点死亡,棺材就卖不出去。所以做棺材的木匠并非是在诅咒别人,而是为了利。
如果说儒家主张人性本善,法家主张人性好利恶害的话,道家主张的就是人性本无善恶。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意思是说,在我们生存的空间里,道、天、地、人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我们不能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更不能傲立于其他三者之上。庄子所追求的是“真人”的状态,所谓真人,庄子在《大宗师》中说:“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其含义是说,真人不会仗势欺人,也不会因为功高而得意忘形,也不斤斤计较。机会来了把握住,机会走了也不捶胸顿足。所以道家对人性的理解就是无善恶之分。 二、儒、法、道三家管理方法的异同
中西方管理虽然不属于一个系统,但是都遵循着一个管理逻辑,那就是先有人性假设然后形成管理方法,最后实现管理目标。儒法道分属三家,在上文中已经梳理论述了它们各自所主张的人性观点,那么在不同的人性假设前提下,儒家、法家、道家又生成了何种管理方法呢?我们将逐一分析:
第一、儒家的管理方法。儒家的人性论看似有些复杂,但是无论是孟子、荀子还是董仲舒他们都没有否定人性中的善,只不过把人性划分得更加细致。在具体的管理方法中,无论是主张人性本恶的荀子还是主张人性三品论的董仲舒,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能引导人从善,人只要从善就便于管理了。
孟子的管理理论基础是人性本善,所以在社会管理层面他主张的核心就是“争取民心”和“实施仁政”。所谓争取民心就是统治阶层要想方设法获得被统治阶层的支持和拥护。孟子在《离娄上》中说:“得天下者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可见孟子对争取民心的注重。那么具体如何管理呢?孟子认为,因为人性本善,就有见贤思齐的天性,所以对于领导者而言,只要做好自己,规范好自己,给民众树立好榜样,人民自然就会从善如流,社会也就因此而管理得好。在孟子的管理方法中最为强调领导者自身的素质与言行。所以他在《公孙丑上》一文中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所谓实施仁政,就是统治者从“仁爱”的出发点上去治理民众。子民生性善良,所以要用宽和同情的态度进行管理,不能实施恶政。孟子在《离娄上》一文中总结说:“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可见争取民心和实施仁政这种温和的管理思想都是在基于人性本善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荀子主张人性本恶,心性两分。所以他认为管理就应该“隆礼重法”。所谓“隆礼”就是用礼仪的力量教化人民,让被管理者从内心唤起道德的自觉性。用心接受仁爱、忠孝、信义、慈慧等社会标准从而去运用它。荀子在《修身》一文中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隆礼”的管理方式是基于“人心”的,是化性起伪的直接表现,然而人性本身是恶的,又如何针对“本恶”进行管理呢?荀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重法”的管理方式。所谓“重法”就是建立法制,百姓必须准守各种规章制度。荀子在《富国》一文中说:“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对于一个社会而言,重法也是必须的。不难看出荀子提出的“隆礼重法”管理思想,是基于人性本恶,心性两分,化性起伪的人性假设之上的。
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构建了“天人感应”和“人性三品说”。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清晰的管理逻辑链条:人都要顺应于天,天只管理天子,天子代表天管理民众,民众中的“圣人”可以为王侯将相协助天子教化“中人”,天生愚钝的“下人”只能被统治。所以董仲舒说:“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其含义为,一个国家的领导者,首选要谨慎地奉承上天的意思,然后教化民众,要依据人的本性进行管理,建立相应的法度,区分上下秩序,防止人性欲望的泛滥,如果能做好这三件事,一个国家的管理框架就算有机地建立并运行起来了。
第二、法家的管理方法。法家的人性主张是“好利恶害”,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管理方法有“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刑去刑”“无宿治”“赏罚有度”。这里的以人为本,是指以“好利恶害”的人性假设为本。管子在《形势解》一文中说:“故欲来民者,先起其利,虽不召而民自至。设其所恶,虽召之而民不来也。”其意思是说,要让民众都聚集到自己这里,首先就要把他们能在此获得的利益先建立起来,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算不去召唤,民众自己都要来。如果你建立起来的不是利益而是对他们有害的,就算努力召唤了,别人也不会来。“以法为本”是法家的根本思想。这里的法,从管理方法上看它是一种大家都要遵守的制度,从管理理念上看它是一种强制要求,这种强制主要是针对“好利恶害”的人性约束。管子在《明法》一文中说:“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无论是官吏还是普通子民都要以法律政令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以刑去刑”是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提出的管理思想的根本原则。所谓以刑去刑就是使用重刑,在重刑的威慑下,人民不敢去触碰法律的底线,从而高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政令。在商鞅的治国方略中幾乎摒弃了仁治,他认为儒家的仁治是有危害的,会导致腐败,结党营私。“无宿治”也是商鞅管理的主要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提高官吏的办事效率,今天的事情必须今天做,不准拖沓政务,避免公务积压。在商鞅看来,官吏如果空闲太多就要扰民,农民因此不能忙于农活,影响生产,官吏腐败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所以他说:“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不难看出商鞅的“以刑去刑”和“无宿治”都是建立在人性“好利恶害”认识论基础之上的。
法家除了“罚”以外还有“赏”。如果说“罚”是让被管理者害怕的话,“赏”就是对被管理者的激励。这种管理方法也基于“人性好利恶害”,“赏”是源于人的好利,“罚”是源于人性的恶害。管子在《正世》一文中说:“赏不足劝,则士民不为用;刑罚不足为畏,则暴人轻犯禁。”意思是说,奖励的分量不足是达不到激励的效果,人民就不会为君王所用。刑罚不足以让人害怕的话,法度便没有了意义,坏人仍然会去违法乱纪。所以管仲提出了“赏罚有度”的管理方法。管子在此方法上进一步深研,认为:“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罚的目的是让人害怕,如果是这样的话,惩罚有罪的人,就不仅仅罚犯罪的人,还可以连坐其他相关的人,让他们都害怕,以后都不敢犯。同样的道理,赏的目的是激励,所以在赏赐有功的人,就要连同相关的人一起赏,这样就可以激励更多的人。
第三、道家的管理方法。道家主张“人性本无善恶”。在这种人性假设的基础上,道家的管理方法有“尊道贵德,无为而治”、“道法自然,有无相生”“物无贵贱”。 道家的“道德”和儒家的“道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道家看来,所谓道就是宇宙的本源与本体,天下万物都是由道滋生出来的。它既是过程又是规律,无处不在。所谓德就是道的表现,它是自然万物承袭道之后,展现出来的外在形式。因为道家主张的是“人性无善恶”,那么在管理中就应该实施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非无所作为,是不能違背自然与规律的乱作为。例如道家认为人的自然欲望是无限的,在这种自然状态下,管理中以满足欲望作为激励的方式是违背了人的自然天性,对于管理是无益的。
在管理中道家推崇“道法自然”与“有无相生”的管理方法。管理的本质在于符合道,无论是管理技巧还是管理方式都要适从于道,离开道去谈管理技巧是错误的,也是不切实际的。道家认为人的本性虽无善恶,但是人性又会在不同的环境变化中呈现出善恶来,所以作为领导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是非常重要的。环境氛围是一种“无”的状态,在良好的积极的环境里会让人变得积极向上,这就形成了“有”的状态。相反,在拙劣的邪恶的环境里人会因此变得颓废。这就是道家所谓“有无相生”的道理。如果说儒家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从而因人而用的话,道家是不将人分等的。道家认为“物无贵贱”,这也是庄子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思想,只要把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就能发挥出他最大的功用。
三、儒、法、道三家管理思想的特点
基于不同的人性论,儒法道三家在管理思想上都呈现出了各自的特点。
第一、儒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在人性本善的理论假设下,儒家管理思想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倡导积极入世的精神,因为人性本身是积极的,对于社会而言,被管理者“修身齐家”“内圣外王”便成了各自见贤思齐的内心渴望。利用共同的价值观去设置管理方法就会事半功倍。二是伦理色彩浓厚,社会管理体系是以严密的等级关系为逻辑,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仁爱和礼仪为中心。在这种管理建构下最为注重管理者的人品修养与道德自觉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从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三是以和谐作为管理目标,所谓“和谐”就是在管理中强调多种因素的合理组合,既有矛盾,又相对统一。
第二、法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如果说儒家的管理目标在于社会和谐的话,那么法家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国家的富强与兵壮,建立高度的法制秩序其目的就在于富国强兵。管子在《治国》中说:“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所以这也成就了法家管理思想的一大特点。它的第二个特点是以法为本的管理制度,用法治思想建立国家各种规章制度,所有人民必须遵守,凸显了法家的“强制”。法家管理思想的第三个特点在于管理的权变观。儒家在管理方法上主张“遵循祖制”,而法家主张根据形式变化易政。所以商鞅在《商君书》中说:“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第三、道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如果说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上儒家管理主要用“中庸”的话,那么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法家管理主要用“强制”,而在人性本无善恶的基础上,道家主要用“弱”。这个“弱”成就了道家管理思想的总特点,其含义是以“道”为管理的核心,以“德”为管理的基础,以有无转换为管理的方法,以无为而治为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照云.中国管理思想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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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黎红雷.儒家管理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5]武树臣.法家思想与法家精神[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马经义,男,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中国管理思想史,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6部。
关键词:人性假设 儒法道 管理方法 比较研究
管理形成学科源于西方,然而这并不代表中国古代没有管理,相反中国管理思想同样博大精深。中西方的管理原本属于两大系统,西方管理体系具有浓厚的企业属性,所以它追求的是效率与效益。中国管理体系是行政属性,所以它追求的是和谐与稳定。然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形成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人性的假设。换而言之一切管理体系的建构都基于人性论的前提下。先秦诸子时期是中国管理思想形成的轴心时代,儒家、道家、法家、兵家、墨家、商家、纵横家、轻重家等众多思想融通交汇,成就了中国管理思想的源头。诸子百家的管理理念各不相同,例如儒家用“中”、道家用“弱”、法家用“强”、兵家用“变”、墨家用“实”,正因如此才形成了诸子各家管理方法上的大相径庭。儒法道是先秦百家争鸣中的典型代表,它们的管理思想有何异同?本文将从人性论出发比较分析三家的管理思想与方法。
一、儒、法、道三家的人性论主张
儒家对人性的认识主要体现在孟子、荀子以及董仲舒的主张中。孟子认为人性本善,这种善是天生的,是人的天性使然。所以孟子在《孟子·告子上》一文中说:“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其含义是说,人的善良就如同水往低处走一样,天下没有不往下流的水,同样的道理天下没有不善良的人。孟子的性善论,主要针对的是人的四种天性,它们分别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孟子在《孟子·告子上》一文中进一步阐释:“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烁我也,我固有之也。”
同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他的主张与孟子大有不同。荀子的观点是人性本恶。荀子认为人身上融汇着“性、情、欲”三种东西。所谓性,是指人的自然天性。所谓情,是指人的喜怒哀乐等内心感知与表现。所谓欲,是指人受到外在各种刺激而产生的心理需求。这三者之间有和关系呢?他在《荀子·正名》一文中说:“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人的本性好利多欲,常常因为欲望而发起争斗,所以人的本性是恶的。荀子在《性恶》篇中就讨论过天下为什么会有丢掉忠信的人,有好声色的人。他说:“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如果人按照自然本性,随心所欲的话,就会出现纷乱、争夺、暴动等等,所以荀子认定人性本恶。然而如果是这样,那人类还能管理吗?能教化吗?荀子的答案又是肯定的。那么为什么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又可以教化民众呢?荀子认为,人性本恶,但是心未必恶,于是他又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提出了“心性两分,化性起伪”的观点。所谓“心性两分”是指,人心与人性不是一回事,可以分开来看,虽然人性本恶,但是人心未必就是恶。所谓“化性起伪”是指,“人心”可以通过后天的学习,用“先王之道”让“人心”变成“知识心”从而改造人性本恶的先天状态,在这种情况之下人就可以管理得好了。所以荀子在《礼论》中说:“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
儒家发展到西汉时期,在汉武帝的决策下已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了。汉武帝有这样的决断源于董仲舒的游说。董仲舒建立了“天人感应”论,这里的“天”是自然之天、主宰之天、义理之天的合而为一。其实就是皇帝与权利合二为一的代名词。所谓天人感应,就是天与人之间的神秘联系,人是天的副本,人要按照天的规律行事,一切听从天的安排。但是天不能管理天下所有的人,要委托一个人代天管理,这个人就是“天子”。董仲舒在天人感应的基础上进而提出了“人性三品说”,他认为,天下之人分为三类,一类是圣人,一类是中人,一类是小人。圣人生来性善,小人天生性恶,中间的这类人处于善恶之间。中人可以在圣人的教化之下逐渐变善,而小人顽固不化,愚蠢之极只能接受圣人的统治。
法家主张“好利恶害”的人性论。管仲在《管子·禁藏》一文中说:“夫凡人之性,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其含义是说,只要是凡人,有利可圖就会趋之若鹜,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事情就会躲之不及。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在《商君书·算地》一文中也讨论过人性,他说:“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此民之情矣。”在商鞅看来,人生来就是爱好厌恶的。法家的另一代表人物韩非子将“好利恶害”的人性论升华提炼为“自为心”,其含义是说,人性是人的自然本性,不能用道德去评价它。他在《韩非子·备内》一文中举了一个例子加以说明:“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卖,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这个例子的意思是说,制造马车的人,希望人家富贵。做棺材的人,希望人家早点死。然而这并非是说制造马车的人就有仁爱之心,做棺材的人就是歹毒之心。如果人家不富贵,马车就卖不出去,如果人家不早点死亡,棺材就卖不出去。所以做棺材的木匠并非是在诅咒别人,而是为了利。
如果说儒家主张人性本善,法家主张人性好利恶害的话,道家主张的就是人性本无善恶。老子在《道德经》中说:“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意思是说,在我们生存的空间里,道、天、地、人是非常重要的元素,我们不能夸大人的主观能动性更不能傲立于其他三者之上。庄子所追求的是“真人”的状态,所谓真人,庄子在《大宗师》中说:“古之真人不逆寡,不雄成,不谟士。若然者,过而弗悔,当而不自得也。”其含义是说,真人不会仗势欺人,也不会因为功高而得意忘形,也不斤斤计较。机会来了把握住,机会走了也不捶胸顿足。所以道家对人性的理解就是无善恶之分。 二、儒、法、道三家管理方法的异同
中西方管理虽然不属于一个系统,但是都遵循着一个管理逻辑,那就是先有人性假设然后形成管理方法,最后实现管理目标。儒法道分属三家,在上文中已经梳理论述了它们各自所主张的人性观点,那么在不同的人性假设前提下,儒家、法家、道家又生成了何种管理方法呢?我们将逐一分析:
第一、儒家的管理方法。儒家的人性论看似有些复杂,但是无论是孟子、荀子还是董仲舒他们都没有否定人性中的善,只不过把人性划分得更加细致。在具体的管理方法中,无论是主张人性本恶的荀子还是主张人性三品论的董仲舒,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能引导人从善,人只要从善就便于管理了。
孟子的管理理论基础是人性本善,所以在社会管理层面他主张的核心就是“争取民心”和“实施仁政”。所谓争取民心就是统治阶层要想方设法获得被统治阶层的支持和拥护。孟子在《离娄上》中说:“得天下者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可见孟子对争取民心的注重。那么具体如何管理呢?孟子认为,因为人性本善,就有见贤思齐的天性,所以对于领导者而言,只要做好自己,规范好自己,给民众树立好榜样,人民自然就会从善如流,社会也就因此而管理得好。在孟子的管理方法中最为强调领导者自身的素质与言行。所以他在《公孙丑上》一文中说:“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所谓实施仁政,就是统治者从“仁爱”的出发点上去治理民众。子民生性善良,所以要用宽和同情的态度进行管理,不能实施恶政。孟子在《离娄上》一文中总结说:“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可见争取民心和实施仁政这种温和的管理思想都是在基于人性本善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荀子主张人性本恶,心性两分。所以他认为管理就应该“隆礼重法”。所谓“隆礼”就是用礼仪的力量教化人民,让被管理者从内心唤起道德的自觉性。用心接受仁爱、忠孝、信义、慈慧等社会标准从而去运用它。荀子在《修身》一文中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隆礼”的管理方式是基于“人心”的,是化性起伪的直接表现,然而人性本身是恶的,又如何针对“本恶”进行管理呢?荀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重法”的管理方式。所谓“重法”就是建立法制,百姓必须准守各种规章制度。荀子在《富国》一文中说:“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对于一个社会而言,重法也是必须的。不难看出荀子提出的“隆礼重法”管理思想,是基于人性本恶,心性两分,化性起伪的人性假设之上的。
西汉时期的董仲舒构建了“天人感应”和“人性三品说”。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非常清晰的管理逻辑链条:人都要顺应于天,天只管理天子,天子代表天管理民众,民众中的“圣人”可以为王侯将相协助天子教化“中人”,天生愚钝的“下人”只能被统治。所以董仲舒说:“王者上谨于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别上下之序,以防欲也,修此三者而大本举矣。”其含义为,一个国家的领导者,首选要谨慎地奉承上天的意思,然后教化民众,要依据人的本性进行管理,建立相应的法度,区分上下秩序,防止人性欲望的泛滥,如果能做好这三件事,一个国家的管理框架就算有机地建立并运行起来了。
第二、法家的管理方法。法家的人性主张是“好利恶害”,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管理方法有“以人为本”“以法为本”“以刑去刑”“无宿治”“赏罚有度”。这里的以人为本,是指以“好利恶害”的人性假设为本。管子在《形势解》一文中说:“故欲来民者,先起其利,虽不召而民自至。设其所恶,虽召之而民不来也。”其意思是说,要让民众都聚集到自己这里,首先就要把他们能在此获得的利益先建立起来,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就算不去召唤,民众自己都要来。如果你建立起来的不是利益而是对他们有害的,就算努力召唤了,别人也不会来。“以法为本”是法家的根本思想。这里的法,从管理方法上看它是一种大家都要遵守的制度,从管理理念上看它是一种强制要求,这种强制主要是针对“好利恶害”的人性约束。管子在《明法》一文中说:“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无论是官吏还是普通子民都要以法律政令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以刑去刑”是法家代表人物商鞅提出的管理思想的根本原则。所谓以刑去刑就是使用重刑,在重刑的威慑下,人民不敢去触碰法律的底线,从而高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政令。在商鞅的治国方略中幾乎摒弃了仁治,他认为儒家的仁治是有危害的,会导致腐败,结党营私。“无宿治”也是商鞅管理的主要方法,这种方法就是提高官吏的办事效率,今天的事情必须今天做,不准拖沓政务,避免公务积压。在商鞅看来,官吏如果空闲太多就要扰民,农民因此不能忙于农活,影响生产,官吏腐败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所以他说:“无宿治,则邪官不及为私利于民,而百官之情不相稽。则农有余日”。不难看出商鞅的“以刑去刑”和“无宿治”都是建立在人性“好利恶害”认识论基础之上的。
法家除了“罚”以外还有“赏”。如果说“罚”是让被管理者害怕的话,“赏”就是对被管理者的激励。这种管理方法也基于“人性好利恶害”,“赏”是源于人的好利,“罚”是源于人性的恶害。管子在《正世》一文中说:“赏不足劝,则士民不为用;刑罚不足为畏,则暴人轻犯禁。”意思是说,奖励的分量不足是达不到激励的效果,人民就不会为君王所用。刑罚不足以让人害怕的话,法度便没有了意义,坏人仍然会去违法乱纪。所以管仲提出了“赏罚有度”的管理方法。管子在此方法上进一步深研,认为:“罚有罪不独及,赏有功不专与。”罚的目的是让人害怕,如果是这样的话,惩罚有罪的人,就不仅仅罚犯罪的人,还可以连坐其他相关的人,让他们都害怕,以后都不敢犯。同样的道理,赏的目的是激励,所以在赏赐有功的人,就要连同相关的人一起赏,这样就可以激励更多的人。
第三、道家的管理方法。道家主张“人性本无善恶”。在这种人性假设的基础上,道家的管理方法有“尊道贵德,无为而治”、“道法自然,有无相生”“物无贵贱”。 道家的“道德”和儒家的“道德”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道家看来,所谓道就是宇宙的本源与本体,天下万物都是由道滋生出来的。它既是过程又是规律,无处不在。所谓德就是道的表现,它是自然万物承袭道之后,展现出来的外在形式。因为道家主张的是“人性无善恶”,那么在管理中就应该实施无为而治。所谓“无为”并非无所作为,是不能違背自然与规律的乱作为。例如道家认为人的自然欲望是无限的,在这种自然状态下,管理中以满足欲望作为激励的方式是违背了人的自然天性,对于管理是无益的。
在管理中道家推崇“道法自然”与“有无相生”的管理方法。管理的本质在于符合道,无论是管理技巧还是管理方式都要适从于道,离开道去谈管理技巧是错误的,也是不切实际的。道家认为人的本性虽无善恶,但是人性又会在不同的环境变化中呈现出善恶来,所以作为领导者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是非常重要的。环境氛围是一种“无”的状态,在良好的积极的环境里会让人变得积极向上,这就形成了“有”的状态。相反,在拙劣的邪恶的环境里人会因此变得颓废。这就是道家所谓“有无相生”的道理。如果说儒家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从而因人而用的话,道家是不将人分等的。道家认为“物无贵贱”,这也是庄子关于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思想,只要把人放在合适的位置,就能发挥出他最大的功用。
三、儒、法、道三家管理思想的特点
基于不同的人性论,儒法道三家在管理思想上都呈现出了各自的特点。
第一、儒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在人性本善的理论假设下,儒家管理思想的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倡导积极入世的精神,因为人性本身是积极的,对于社会而言,被管理者“修身齐家”“内圣外王”便成了各自见贤思齐的内心渴望。利用共同的价值观去设置管理方法就会事半功倍。二是伦理色彩浓厚,社会管理体系是以严密的等级关系为逻辑,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仁爱和礼仪为中心。在这种管理建构下最为注重管理者的人品修养与道德自觉性,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从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三是以和谐作为管理目标,所谓“和谐”就是在管理中强调多种因素的合理组合,既有矛盾,又相对统一。
第二、法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如果说儒家的管理目标在于社会和谐的话,那么法家管理的目标就在于国家的富强与兵壮,建立高度的法制秩序其目的就在于富国强兵。管子在《治国》中说:“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兵强,兵强则战胜,战胜则地广”。所以这也成就了法家管理思想的一大特点。它的第二个特点是以法为本的管理制度,用法治思想建立国家各种规章制度,所有人民必须遵守,凸显了法家的“强制”。法家管理思想的第三个特点在于管理的权变观。儒家在管理方法上主张“遵循祖制”,而法家主张根据形式变化易政。所以商鞅在《商君书》中说:“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
第三、道家管理思想的特点。如果说在人性本善的基础上儒家管理主要用“中庸”的话,那么在人性本恶的基础上,法家管理主要用“强制”,而在人性本无善恶的基础上,道家主要用“弱”。这个“弱”成就了道家管理思想的总特点,其含义是以“道”为管理的核心,以“德”为管理的基础,以有无转换为管理的方法,以无为而治为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吴照云.中国管理思想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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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黎红雷.儒家管理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5]武树臣.法家思想与法家精神[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8.
作者简介:马经义,男,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中国管理思想史,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6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