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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法[ 2015 ] 9,以下简称文本9),标志着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启动单独批准运输和分配价格是有序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和简化电力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输电和配电定价机制,使网络企业能够在商业交易中保持中立,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并在生产商和用户之间公平、公平地分配输电和配电成本, 这有助于通过市场手段提高资产利用率,促进能源资源的最佳分配(中共中央委员会,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署,2015年。在过去五年中,分销和分销价格改革几乎实现了全面复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6年);2017年a;2017年b;2017年(c)。目前,国家批准了32个省级电网、5个地区电网和31个地区间电力运输和分配项目的运输和分配费用。第一轮运输、配送成本降低的总成本约1,244亿元,平均减少15.1%,为市场参与者腾出了改革红利。2019年,中国市场上出售的电量约为23万亿千瓦小时,约占全社会能耗的32%,市场营销水平显着提高。
关键词:配电网;输配电价;调整;监管
引言
按照配电网有序自由化操作管理方法,增量配电网配电服务价格批准如下: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享配电网价格暂时从省级电网共享配电网价格中扣除这种方法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解决办法,以省级电网的配电定价方法为基础,并适合目前的情况,即由于核定价方法不足、补贴发放不足等问题,增量配电服务的价格没有得到明确批准
1输配电价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1.1电价核算精准度有限,价格结构尚不合理
我国电网范围较广、结构级别复杂,部分输电网络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的划分界定尚不明确,可能造成输电费用的收取及分配与实际运行产生一定偏差,导致输电成本回收来源和分摊产生争议。现行的输配电价体系无法在指定电价时考虑地理位置差异以及电源与负荷对电网资源利用程度等因素。实际上,对于远距离、大规模送电的电厂,其占用输电资源较多,应该支付较高的输电费用;对于负荷中心的电厂,其占用输电资源较少,应该支付较少的输电费用(。然而,目前的输电价格机制对于潮流的考虑较少,不能体现上述承担成本的差异性,导致发电企业竞争存在不公平,也使得价格信号失真。由于无法充分体现输配电通道在传输断面的稀缺性,难以有效引导电源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提高电网投资效率。
1.2隐形交叉补贴广泛存在,损失社会福利
中国电力销售价格目前有四大类交叉补贴:(1)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主要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电和农业发电;(二)不同电压水平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高电压水平用户补贴低电压水平用户;(3)不同区域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发达区域对欠发达区域的补贴;(4)不同负荷特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负荷率高的用户补贴负荷率低的用户。交叉补贴的根源在于运输和分配成本核算不明确,导致一组用户的电费由其他用户承担,造成用户之间的不平等。交叉补贴的原因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部分交叉补贴是基于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的需求,如人口补贴、农业用电补贴和欠发达地区补贴,这些补贴有助于维持生计和社会稳定;交叉补贴的另一部分是由于电力定价机制缺乏结构性。目前,中国没有按收费率制定小时分配价格,导致不同收费特点的用户交叉补贴。分销价格的批准没有准确计算不同电压等级的运输和分销成本,导致同一类型用户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
2配电网服务输配电价调整监管机制分析
2.1输电价格机制建议
由于运输和分销价格改革刚刚开始,政府越来越多地采用邮票-邮政方法来核准运输和分销价格。由于缺乏交叉补贴标准、区域差异和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协调,很难在一个阶段通过(区域)節点的电费。因此,建议首先采用集邮法核准独立配电的价格,同时计量节点(区域)电价,并逐步澄清交叉补贴等问题。随着每节点边际电价逐渐上涨,最终采用(区域)每节点电价和印花税方法批准递增配电网分摊共享电网电价。
2.2非监管业务突破:强化资源协同
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有序铺开,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和投资方向都呈现日益多元化。为加速市场化业务飞轮高效运转,公司依托电力“一张网”,充分发挥主业优势、资产优势、技术优势,向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不断拓展延伸,大力开拓战略性新兴市场,打破原有发展思维,深化内部协同效应,将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变资源存量、经验存量为现金流量,着力打造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游诸多核心企业的供应商与客户资源,围绕能源开发、配置、储存、消费等各环节,结合“电益链”金融服务平台,深化产融结合,通过外部产业协同,提升和壮大市场化业务的发展能力。以发挥技术优势,实现内部协同为例,上海公司可集中整合各子公司优势资源,联合招标代理公司、电力设计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监理公司等,建立从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工程监理全方位“走出去”的产能合作模式,开展成套设备输出及咨询服务等业务。
结束语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全面分析了输配电价改革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对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提炼总结并提出方法探索与建议。本文建议,在输配电价的价格结构方面,根据“谁收益,谁承担成本”原则,按功能回收输配电成本,包括实施“接入价”确保公平竞争、跨省线路逐步过渡至一部制容量电价扩大省间交易规模、推行分时输配电价提高资源效率等。完善监管机制方面,市场初期通过回报率管制模式助力改革平稳起步,市场成熟后探索采用上限管制定价模式。
参考文献:
[1]谢敬东,卞泽远,吕志伟,孙波.基于三方演化博弈的微网接入公共配电网服务输配电价调整监管机制[J].科学技术与工程,2021,21(15):6312-6321.
[2]解嘉彬,薛晶.输配电价监管导向下的电网企业经营策略优化[J].企业管理,2020(S2):192-193.
[3]施磊,喻乐,谢旭,张晶,刘学,陈启鑫.输配电价改革的进展与探索[J].财经智库,2020,5(04):114-125+144.
关键词:配电网;输配电价;调整;监管
引言
按照配电网有序自由化操作管理方法,增量配电网配电服务价格批准如下:增量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享配电网价格暂时从省级电网共享配电网价格中扣除这种方法只是一种过渡性的解决办法,以省级电网的配电定价方法为基础,并适合目前的情况,即由于核定价方法不足、补贴发放不足等问题,增量配电服务的价格没有得到明确批准
1输配电价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1.1电价核算精准度有限,价格结构尚不合理
我国电网范围较广、结构级别复杂,部分输电网络的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的划分界定尚不明确,可能造成输电费用的收取及分配与实际运行产生一定偏差,导致输电成本回收来源和分摊产生争议。现行的输配电价体系无法在指定电价时考虑地理位置差异以及电源与负荷对电网资源利用程度等因素。实际上,对于远距离、大规模送电的电厂,其占用输电资源较多,应该支付较高的输电费用;对于负荷中心的电厂,其占用输电资源较少,应该支付较少的输电费用(。然而,目前的输电价格机制对于潮流的考虑较少,不能体现上述承担成本的差异性,导致发电企业竞争存在不公平,也使得价格信号失真。由于无法充分体现输配电通道在传输断面的稀缺性,难以有效引导电源在空间上的合理布局,提高电网投资效率。
1.2隐形交叉补贴广泛存在,损失社会福利
中国电力销售价格目前有四大类交叉补贴:(1)不同类型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主要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用电和农业发电;(二)不同电压水平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高电压水平用户补贴低电压水平用户;(3)不同区域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发达区域对欠发达区域的补贴;(4)不同负荷特性用户之间的交叉补贴:负荷率高的用户补贴负荷率低的用户。交叉补贴的根源在于运输和分配成本核算不明确,导致一组用户的电费由其他用户承担,造成用户之间的不平等。交叉补贴的原因很复杂,不能一概而论。部分交叉补贴是基于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用事业的需求,如人口补贴、农业用电补贴和欠发达地区补贴,这些补贴有助于维持生计和社会稳定;交叉补贴的另一部分是由于电力定价机制缺乏结构性。目前,中国没有按收费率制定小时分配价格,导致不同收费特点的用户交叉补贴。分销价格的批准没有准确计算不同电压等级的运输和分销成本,导致同一类型用户不同电压等级之间的交叉补贴。
2配电网服务输配电价调整监管机制分析
2.1输电价格机制建议
由于运输和分销价格改革刚刚开始,政府越来越多地采用邮票-邮政方法来核准运输和分销价格。由于缺乏交叉补贴标准、区域差异和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协调,很难在一个阶段通过(区域)節点的电费。因此,建议首先采用集邮法核准独立配电的价格,同时计量节点(区域)电价,并逐步澄清交叉补贴等问题。随着每节点边际电价逐渐上涨,最终采用(区域)每节点电价和印花税方法批准递增配电网分摊共享电网电价。
2.2非监管业务突破:强化资源协同
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有序铺开,电力市场竞争主体和投资方向都呈现日益多元化。为加速市场化业务飞轮高效运转,公司依托电力“一张网”,充分发挥主业优势、资产优势、技术优势,向电力产业链上下游不断拓展延伸,大力开拓战略性新兴市场,打破原有发展思维,深化内部协同效应,将资源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变资源存量、经验存量为现金流量,着力打造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与此同时,充分利用产业链上下游诸多核心企业的供应商与客户资源,围绕能源开发、配置、储存、消费等各环节,结合“电益链”金融服务平台,深化产融结合,通过外部产业协同,提升和壮大市场化业务的发展能力。以发挥技术优势,实现内部协同为例,上海公司可集中整合各子公司优势资源,联合招标代理公司、电力设计公司、送变电工程公司、工程监理公司等,建立从招标代理、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到工程监理全方位“走出去”的产能合作模式,开展成套设备输出及咨询服务等业务。
结束语
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全面分析了输配电价改革取得的进展与成效,对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提炼总结并提出方法探索与建议。本文建议,在输配电价的价格结构方面,根据“谁收益,谁承担成本”原则,按功能回收输配电成本,包括实施“接入价”确保公平竞争、跨省线路逐步过渡至一部制容量电价扩大省间交易规模、推行分时输配电价提高资源效率等。完善监管机制方面,市场初期通过回报率管制模式助力改革平稳起步,市场成熟后探索采用上限管制定价模式。
参考文献:
[1]谢敬东,卞泽远,吕志伟,孙波.基于三方演化博弈的微网接入公共配电网服务输配电价调整监管机制[J].科学技术与工程,2021,21(15):6312-6321.
[2]解嘉彬,薛晶.输配电价监管导向下的电网企业经营策略优化[J].企业管理,2020(S2):192-193.
[3]施磊,喻乐,谢旭,张晶,刘学,陈启鑫.输配电价改革的进展与探索[J].财经智库,2020,5(04):114-125+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