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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批准了《宁波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2件法规草案进行了初审,通过了省发改委主任等人事任免事项,顺利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
这次常委会会议是今年全国“两会”和省“两会”之后召开的首次例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查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我们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两会”闭幕后,省委即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作出具体部署。当前,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深化思想认识,自觉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谋划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新发展,为实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夯实本届人大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最近国务院相继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重点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这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为此,省委在本月25日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扎实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我们还将对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国务院的这两个重要批复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是中央赋予浙江的大政策,含金量很高,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推进浙江新发展的一股强劲东风。我们要抓住机遇,善“借东风”,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浙江科学发展新局面。今年的常委会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在立法、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鸣锣开道,以实际行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年初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最近,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几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展开。我们要认真对照年度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方法,注重落实,提高实效,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尽职尽责,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国家各个方面已经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和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新形势、新实践、新任务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适应立法工作新变化,进一步转变理念,明确重点,改进方法,更加重视法规的修改完善和落实配套,更加重视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加重视立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今年,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共有10件,内容包括科技进步、社会管理、资源保护、基层民主等方面,其中6件为已有法规的修订,应该说这样的安排体现了立法思路的转变,进一步突出了重点。我们要抓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深入研究助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方面的联系协调,强化专门委员会沟通协作,坚持质量立法、精细立法,努力把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里,最重要的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继续探索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公开、审议等工作制度,真正做到集思广益,真正发挥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真正使制定出的法规有效、管用。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一种理念来强化,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认识,作为一种方法和形式来实行,切实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二,围绕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实施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国家权力机关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坚持把监督放到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贯彻监督法和我省的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一要紧扣大局、贴近民生。这是搞好人大监督的必然要求。今年常委会将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和持续改善民生等,继续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同步对省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监督,就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生问题是个大局问题,既关系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专项工作报告,我们还将以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的方式听取审议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水污染防治、农村集体资产、宗教事务等专项监督和执法调研。这些都体现了常委会工作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开展监督的理念。有关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调研准备,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取得实效,切实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要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预算审查监督日益成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预算法进行修改。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预算法修改的机会,进一步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紧紧抓住“细化、规范、公开”这一要求,推动实现预算编制由粗到细、预算公开由部分到全部、预算监督由程序性为主向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转变。要根据监督法和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认真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创新预算审查程序,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三要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始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点所在。近年来,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很重视这方面工作,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常委会密切关注“一府两院”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工作情况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沟通联系,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奠定基础,使这次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离不开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完善。这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垂范,在宪法法律框架下,先后探索实践了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进一步丰富了监督工作实践,对于地方人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意义。今年,我们将结合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对省人大常委会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工作创新,有利于提高监督成效。秘书长办公会议要加强协调和保障,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准备问题。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前不久,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近期,省委将举办专题学习会进行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研究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上半年召开省委全会,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研究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以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和选举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作用是常委会的重要责任。要深入贯彻代表法修改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不断巩固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代表意愿,维护代表合法权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通过联系代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日前,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年度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方案,办公厅也下发了代表活动指导意见,各项代表工作任务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今年是换届选举年,上半年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已在进行,从下半年开始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将陆续展开,村级组织也在集中换届。这次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第一次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将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我们要认真贯彻修改后的选举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研究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回答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及时作出相关决定,督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密切关注村级换届选举,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总之,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人民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4月份省委将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也就是省委2009年5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6月份,常委会将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是上半年两项重要任务,需要抓紧组织实施。省人大机关要组织力量积极配合省委督查工作,与省委有关方面一道,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和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筹备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好经验材料和典型发言的推荐安排,努力把这个五年一次的会议开好,切实起到总结实践、推广经验、提高水平的作用。
这次常委会会议是今年全国“两会”和省“两会”之后召开的首次例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是在我国发展进入“十二五”时期、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查通过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我们行动的纲领性文件。全国“两会”闭幕后,省委即召开全省领导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作出具体部署。当前,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和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深化思想认识,自觉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谋划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新发展,为实现我省“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夯实本届人大工作的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最近国务院相继批复《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重点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这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为此,省委在本月25日专门召开工作会议,对贯彻国务院批复精神,扎实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期我们还将对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国务院的这两个重要批复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是中央赋予浙江的大政策,含金量很高,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推进浙江新发展的一股强劲东风。我们要抓住机遇,善“借东风”,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浙江科学发展新局面。今年的常委会工作要认真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努力在立法、监督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鸣锣开道,以实际行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根据年初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最近,主任会议还研究了几项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工作任务已经全面展开。我们要认真对照年度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方法,注重落实,提高实效,确保全年任务顺利完成,为实现“十二五”发展良好开局尽职尽责,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在今年全国人代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国家各个方面已经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和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与时俱进。新形势、新实践、新任务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适应立法工作新变化,进一步转变理念,明确重点,改进方法,更加重视法规的修改完善和落实配套,更加重视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加重视立法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
今年,列入常委会立法计划一类项目共有10件,内容包括科技进步、社会管理、资源保护、基层民主等方面,其中6件为已有法规的修订,应该说这样的安排体现了立法思路的转变,进一步突出了重点。我们要抓好立法计划的组织实施,深入研究助推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立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省级有关方面的联系协调,强化专门委员会沟通协作,坚持质量立法、精细立法,努力把立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里,最重要的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继续探索实践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公开、审议等工作制度,真正做到集思广益,真正发挥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真正使制定出的法规有效、管用。要把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一种理念来强化,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来认识,作为一种方法和形式来实行,切实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第二,围绕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推进人大监督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法律实施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国家权力机关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坚持把监督放到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贯彻监督法和我省的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一要紧扣大局、贴近民生。这是搞好人大监督的必然要求。今年常委会将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和持续改善民生等,继续听取审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同步对省政府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监督,就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进行执法检查,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民生问题是个大局问题,既关系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加强物价调控监管专项工作报告,我们还将以全省统一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共同开展的方式听取审议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水污染防治、农村集体资产、宗教事务等专项监督和执法调研。这些都体现了常委会工作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开展监督的理念。有关专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调研准备,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取得实效,切实推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二要深化预算审查监督。预算审查监督日益成为人大监督的着力点,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预算法进行修改。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预算法修改的机会,进一步深化预算审查监督,紧紧抓住“细化、规范、公开”这一要求,推动实现预算编制由粗到细、预算公开由部分到全部、预算监督由程序性为主向程序性和实质性并重转变。要根据监督法和修改后的预算法要求,认真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创新预算审查程序,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完整性和透明度,探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三要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始终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监督的重点所在。近年来,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很重视这方面工作,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常委会密切关注“一府两院”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将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工作情况报告。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沟通联系,深入调研和征求意见,及时反馈建议和意见,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奠定基础,使这次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四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离不开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完善。这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率先垂范,在宪法法律框架下,先后探索实践了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进一步丰富了监督工作实践,对于地方人大具有重要的指导和示范意义。今年,我们将结合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对省人大常委会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工作创新,有利于提高监督成效。秘书长办公会议要加强协调和保障,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精心准备问题。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到会听取意见,接受询问,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前不久,中央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研讨班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近期,省委将举办专题学习会进行学习研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研究相关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于上半年召开省委全会,就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研究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都要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方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优势和特点,更好地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三,以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和选举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发挥代表作用是常委会的重要责任。要深入贯彻代表法修改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决定,不断巩固代表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切实尊重代表意愿,维护代表合法权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制度,通过联系代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日前,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了年度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方案,办公厅也下发了代表活动指导意见,各项代表工作任务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今年是换届选举年,上半年部分设区的市人大换届选举已在进行,从下半年开始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将陆续展开,村级组织也在集中换届。这次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第一次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将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我们要认真贯彻修改后的选举法,认真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研究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回答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及时作出相关决定,督促查处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密切关注村级换届选举,加强对村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总之,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人民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4月份省委将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也就是省委2009年59号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6月份,常委会将召开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是上半年两项重要任务,需要抓紧组织实施。省人大机关要组织力量积极配合省委督查工作,与省委有关方面一道,深入各地开展调研和检查,掌握基本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和建设。要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认真筹备全省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好经验材料和典型发言的推荐安排,努力把这个五年一次的会议开好,切实起到总结实践、推广经验、提高水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