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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的音乐课堂是人们的追求,也是教育的追求。如何利用课堂四十分钟,提高欣赏教育的质量,激发学生对音乐欣赏的兴趣呢?
一、在“动”中感受音乐
感受是学生迈进音乐殿堂的钥匙,要用“动”来调动学生整个肌体和心灵感受那节奏疏密、旋律起伏和情绪变化的规律,调动多方面感觉通道的综合作用,激发学生对音乐欣赏的主体参与,激发学生强烈的情感需要,极大地提高欣赏课的效率。老师如果提供给学生喜欢的方式表达自己对音乐感受的机会,学生的教学参与度就会很高,情绪就能被调动起来,对音乐的感受也就越丰富和深刻。因此,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自觉地运用审美因素,按照音乐教学规律,精心地创设音乐审美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是音乐教学得以成功和优化的保证。
在指导一年级学生欣赏民间打击乐曲《鸭子拌嘴》这一作品时,首先抓住低年级学生喜爱“动”的心理特点,利用打击乐器的独特魅力,降低要求,从动手切入,将学生对打击乐器的敲打兴趣引入欣赏,促使他们全身心投入来欣赏音乐,并引导学生们按照音乐发展的情节,无拘无束地动起来,在“动”中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音乐所表现的意境,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掌握了知识、技能,拓展了视野,又获得了审美的愉悦体验和欣赏的满足。给学生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和成功感。这样的学习方式,学生们又怎会不乐在其中呢?
二、在“动”中理解音乐
在音乐欣赏课教学中,“动”就是加深对音乐理解的过程,可以帮助学生把对音乐的初步感受上升到理性认识,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在指导学生欣赏《引子和狮王进行曲》与《天鹅》时,我有意识地帮助孩子在理解方面加上了“动”的元素,为学生提供理解音乐形象的空间,加深对狮子和天鹅在音乐中所表现形象的记忆和理解。在老师的引导下,有的同学把自己对音乐的理解用色彩和线条表现出来,以抒发自己对音乐的不同情感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动”不仅增强了学生对该音乐作品的意图、主题思想、作品表达的音乐形象的理解,陶冶了情怀;伴随着活跃的想象、强烈的审美情感,孩子们的感知过程和体验过程紧密结合,从而加深了他们对美的形象认识和理解。这正是音乐教育价值的根本体现。
三、在“动”中表现音乐
表现是音乐活动的重要领域之一。音乐教学应该教会孩子们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感情并与他人沟通,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为形成高尚的音乐审美情趣打下基础。基于新课程标准对“表现”的定位,小学音乐欣赏课教学应大力倡导学生的主动参与,让孩子们在“动”中用各种形式表现音乐,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为此,在欣赏教学中,我注重教学情境的设计,充分利用教材中的创造性因素,精心设计教学活动,运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励学生的实践活动,让学生自己进入角色、扮演角色,使音乐中的角色不再停留在音乐书上,而就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现的机会。在欣赏音乐《三只小猪》时,我适时地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动”的机会,引导他们通过音乐的节奏、速度、器乐,聆听感受,展开自由想象,让学生在“动”的过程中把潜藏在大脑中的信息展示出来,从而体味音乐所要表达的情绪和内容,使学生完成了从抽象听觉到形象感受的过渡。当乐曲再次响起时,孩子们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与强烈的表现、创造欲望,他们由“心动”到“行动”,完全融入了音乐中,乐此不疲、欲罢不能。
教学中我体会到,四十分钟的音乐课,“动”的关键是要找准音乐的审美点,找准学生的动情点,并且在这二者之间找准促动点,循序渐进、循循善诱。在音乐欣赏教学活动中的“动”,重要的是看学生们通过“动”享受到了什么过程,获得了什么体验,感受到了多少愉悦,感受力、理解力、表现力是否得到提高。这样的“动”才是符合课改理念的“动”,情有所感,体有所动,动有所得,心灵感应,身心参与,其乐无穷。
一、在“动”中感受音乐
感受是学生迈进音乐殿堂的钥匙,要用“动”来调动学生整个肌体和心灵感受那节奏疏密、旋律起伏和情绪变化的规律,调动多方面感觉通道的综合作用,激发学生对音乐欣赏的主体参与,激发学生强烈的情感需要,极大地提高欣赏课的效率。老师如果提供给学生喜欢的方式表达自己对音乐感受的机会,学生的教学参与度就会很高,情绪就能被调动起来,对音乐的感受也就越丰富和深刻。因此,教师应依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自觉地运用审美因素,按照音乐教学规律,精心地创设音乐审美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是音乐教学得以成功和优化的保证。
在指导一年级学生欣赏民间打击乐曲《鸭子拌嘴》这一作品时,首先抓住低年级学生喜爱“动”的心理特点,利用打击乐器的独特魅力,降低要求,从动手切入,将学生对打击乐器的敲打兴趣引入欣赏,促使他们全身心投入来欣赏音乐,并引导学生们按照音乐发展的情节,无拘无束地动起来,在“动”中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音乐所表现的意境,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既掌握了知识、技能,拓展了视野,又获得了审美的愉悦体验和欣赏的满足。给学生带来了无比的快乐和成功感。这样的学习方式,学生们又怎会不乐在其中呢?
二、在“动”中理解音乐
在音乐欣赏课教学中,“动”就是加深对音乐理解的过程,可以帮助学生把对音乐的初步感受上升到理性认识,巩固所学的知识,提高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在指导学生欣赏《引子和狮王进行曲》与《天鹅》时,我有意识地帮助孩子在理解方面加上了“动”的元素,为学生提供理解音乐形象的空间,加深对狮子和天鹅在音乐中所表现形象的记忆和理解。在老师的引导下,有的同学把自己对音乐的理解用色彩和线条表现出来,以抒发自己对音乐的不同情感体验和对音乐的理解。“动”不仅增强了学生对该音乐作品的意图、主题思想、作品表达的音乐形象的理解,陶冶了情怀;伴随着活跃的想象、强烈的审美情感,孩子们的感知过程和体验过程紧密结合,从而加深了他们对美的形象认识和理解。这正是音乐教育价值的根本体现。
三、在“动”中表现音乐
表现是音乐活动的重要领域之一。音乐教学应该教会孩子们用音乐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感情并与他人沟通,在音乐实践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为形成高尚的音乐审美情趣打下基础。基于新课程标准对“表现”的定位,小学音乐欣赏课教学应大力倡导学生的主动参与,让孩子们在“动”中用各种形式表现音乐,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为此,在欣赏教学中,我注重教学情境的设计,充分利用教材中的创造性因素,精心设计教学活动,运用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激励学生的实践活动,让学生自己进入角色、扮演角色,使音乐中的角色不再停留在音乐书上,而就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现的机会。在欣赏音乐《三只小猪》时,我适时地为每一个学生创造“动”的机会,引导他们通过音乐的节奏、速度、器乐,聆听感受,展开自由想象,让学生在“动”的过程中把潜藏在大脑中的信息展示出来,从而体味音乐所要表达的情绪和内容,使学生完成了从抽象听觉到形象感受的过渡。当乐曲再次响起时,孩子们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兴奋与强烈的表现、创造欲望,他们由“心动”到“行动”,完全融入了音乐中,乐此不疲、欲罢不能。
教学中我体会到,四十分钟的音乐课,“动”的关键是要找准音乐的审美点,找准学生的动情点,并且在这二者之间找准促动点,循序渐进、循循善诱。在音乐欣赏教学活动中的“动”,重要的是看学生们通过“动”享受到了什么过程,获得了什么体验,感受到了多少愉悦,感受力、理解力、表现力是否得到提高。这样的“动”才是符合课改理念的“动”,情有所感,体有所动,动有所得,心灵感应,身心参与,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