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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融资难问题是长期以来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信贷风险偏高及融资担保体系的缺失。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财政能够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基于这一背景,对财政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的角色定位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完善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对策。
【关鍵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问题
1、融资成本高。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贷款利息,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一般在30%以上;其他费用,主要有抵押物评估费、担保费等;风险保证金或票据业务,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左右,其实际融资的综合利率基本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50%乃至更高。由于大企业财务相对规范,且营销成本和后期维护成本都较低,且风险可控,所以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对大企业、大公司进行贷款投放。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的财务信息相对不太透明,不容易进行真实财务情况调查(如民间借贷)以及贷后管理,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经营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银行的贷款出现回收风险。银行的金融机构综合考虑企业风险及收益情况,对中小企业的定价水平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而中小企业一般都处在发展期,其公司经营利润甚至可能无法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综合利率的水平,因此,较高的融资成本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发展。
2、融资方式单一。在的中小企业中,融资的方式比较单一,鉴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定价水平及偏好,银行利率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较低,中小企业的大部分贷款资金都是向银行申请,只有很少的部分资金采用的是其他的融资的方式。全国中小企业有85%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需要进行再融资。从筹资方式上看,有70%的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20%通过民间资本等自筹形式取得,7%通过内源性筹资,只有3%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从银行贷款投放量总量上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投放量不到总量的10%。中小企业具大的资金需求与十分有限的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3、担保方式不够灵活。调查结果显示担保公司能够提供的担保服务中,约95%为银行贷款担保服务,另外约有5%为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其他如合同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所占比率为零。这说明,目前的担保公司缺少创新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单一。另外,被调查的300家中小企业中,90%的企业表示无法从担保公司获得担保的最重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足额固定资产抵押;约65%的企业表示担保抵押过程手续繁琐。担保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前,通常要求中小企业必须提供足额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不大,所用设备也很简陋,生产经营场所也不是自有资产,没有可用于抵押的足额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不仅限制了企业的融资,也制约了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的对策分析
1、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及法律体系。现今,解决融资担保问题应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制定完善新型的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法规,监管好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扩大筹资渠道,多成立担保机构,提高中小企的信用担保能力。建立有效的信用担保平台,提供再担保服务,分摊信用担保风险,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完善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担保项目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使信用担保体系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完善的资金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良性发展的关键。第三,明确恰当的担保比例。人民银行应明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责任分担比例、担保范围等内容。只有确定了担保比例,才能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分担风险,避免担保机构全额担保。
3、提高政府的支持力度。市场规则的制定者是政府,政府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利条件,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都经营规模小,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所需资金的筹集也十分不理想,当出现这些问题,政府就应该发挥好自身的作用。首先,政府应充分认识、了解中小企业的现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适宜的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来保障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各地方政府还可以申请设立相应的各种融资机构来管理中小企业,给中小企业全方面的支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应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地方政府应倡导并协助建立融资平台、建立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转让平台、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发展充分竞争的金融服务市场、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并建立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民间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民间投资,放宽民间社会资本进入担保公司的准入限制。
(2)应适当扩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扩宽融资渠道,应不断创新机制,建立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合理协调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向;政府应给予持金融市场的政策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利用相关的融资渠道。
三、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担保模式的探索
1、行业担保模式。对于区域内某类企业达到一定数量、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的企业,可以采用行业担保的融资模式。由行业协会牵头组建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内企业资信情况和发展趋势的优势,通过担保机构向银行推荐高质量的企业和项目的方式运作,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担保机构的运行成本和担保风险。形成特色产业群,形成原材料供应、半成品加工、成品生产、产供销一条龙的区域性生产网络,会员企业或生产经营同一产品,或从事相互配套的上下游产品,为行业担保模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2、桥隧模式。该模式在传统的银、担、企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了第四方——风险投资公司等新的参与主体,当借款企业因某种非预期的变化而无法按时偿還银行贷款时,该主体将以股权收购等形式进入借款企业,为企业带来可以偿还贷款的现金流,规避企业违约不还贷或破产清算进而迫使担保机构代偿的风险。第四方的介入,实际上起到了架通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桥隧作用,并且为银行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构建起“第二道风控防线”。对于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且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风险投资者就是最好的合作伙伴。此模式一方面能降低银行贷款考察成本,另一方面能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中小企业众多,桥隧模式极具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3、“信贷+保险”模式。对于风险补偿制度健全、地方财力充足、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好的区域可以采用该模式。其具体流程是:银行和财险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考察→借款人向财险公司投保→财险公司上报审批出具保单→借款人以保单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一旦发生违约风险,贷款银行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因为给企业提供了贷款保证,增加了业务收入;中小企业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解决了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瓶颈。地方政府对保险机构做出承诺,赔偿金额超出保费收入150%以上的部分,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贴范畴给予补偿。该种模式明显具有资金融通、风险保障的双重功能,不仅解决了客户“担保难”问题,还能进一步实现银行、客户和保险公司“三赢”的局面。
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一直在不断飞速发展中,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中小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难题,单方面努力效果甚微,只有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等各方面的大力配合与共同努力才能成功,这需要学界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而且要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制定适宜的措施。这样一来,中小企业的发展才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为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晶晶,杨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及对策探析[J].中国外资,2013年(02).
[2]李德志,贾明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构想——以成都市为例[J].企业经济.2012(06).
[3]邵若,杨秀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现状与对策[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
【关鍵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对策
一、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问题
1、融资成本高。当前,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主要包括:贷款利息,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一般在30%以上;其他费用,主要有抵押物评估费、担保费等;风险保证金或票据业务,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左右,其实际融资的综合利率基本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上上浮50%乃至更高。由于大企业财务相对规范,且营销成本和后期维护成本都较低,且风险可控,所以许多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对大企业、大公司进行贷款投放。而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一方面是由于中小企的财务信息相对不太透明,不容易进行真实财务情况调查(如民间借贷)以及贷后管理,另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抵抗风险能力较差,经营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银行的贷款出现回收风险。银行的金融机构综合考虑企业风险及收益情况,对中小企业的定价水平保持在比较高的位置。而中小企业一般都处在发展期,其公司经营利润甚至可能无法达到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求综合利率的水平,因此,较高的融资成本阻碍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发展。
2、融资方式单一。在的中小企业中,融资的方式比较单一,鉴于银行、信托、基金、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定价水平及偏好,银行利率相对其他金融机构较低,中小企业的大部分贷款资金都是向银行申请,只有很少的部分资金采用的是其他的融资的方式。全国中小企业有85%存在资金不足的情况,需要进行再融资。从筹资方式上看,有70%的企业资金来源于银行,20%通过民间资本等自筹形式取得,7%通过内源性筹资,只有3%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从银行贷款投放量总量上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投放量不到总量的10%。中小企业具大的资金需求与十分有限的资金供给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
3、担保方式不够灵活。调查结果显示担保公司能够提供的担保服务中,约95%为银行贷款担保服务,另外约有5%为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其他如合同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所占比率为零。这说明,目前的担保公司缺少创新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单一。另外,被调查的300家中小企业中,90%的企业表示无法从担保公司获得担保的最重要原因是不能提供担保公司要求的足额固定资产抵押;约65%的企业表示担保抵押过程手续繁琐。担保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前,通常要求中小企业必须提供足额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经营规模不大,所用设备也很简陋,生产经营场所也不是自有资产,没有可用于抵押的足额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不仅限制了企业的融资,也制约了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的对策分析
1、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及法律体系。现今,解决融资担保问题应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制定完善新型的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法规,监管好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力支持,鼓励中小企业扩大筹资渠道,多成立担保机构,提高中小企的信用担保能力。建立有效的信用担保平台,提供再担保服务,分摊信用担保风险,进一步增强担保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同时,应完善中小企业的法律体系建设,制定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担保项目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使信用担保体系与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2、建立担保资金补偿机制。完善的资金补偿机制是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良性发展的关键。第三,明确恰当的担保比例。人民银行应明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的资信评估违约责任、代偿条件、责任分担比例、担保范围等内容。只有确定了担保比例,才能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分担风险,避免担保机构全额担保。
3、提高政府的支持力度。市场规则的制定者是政府,政府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利条件,由于中小企业大部分都经营规模小,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所需资金的筹集也十分不理想,当出现这些问题,政府就应该发挥好自身的作用。首先,政府应充分认识、了解中小企业的现状,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适宜的融资担保法律法规,来保障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各地方政府还可以申请设立相应的各种融资机构来管理中小企业,给中小企业全方面的支持,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4、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1)应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地方政府应倡导并协助建立融资平台、建立非上市企业的股权转让平台、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发展充分竞争的金融服务市场、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并建立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民间信用担保体系,规范民间投资,放宽民间社会资本进入担保公司的准入限制。
(2)应适当扩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为扩宽融资渠道,应不断创新机制,建立各种金融工具与金融产品;合理协调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的投向;政府应给予持金融市场的政策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利用相关的融资渠道。
三、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担保模式的探索
1、行业担保模式。对于区域内某类企业达到一定数量、产业达到一定规模形成产业集群的企业,可以采用行业担保的融资模式。由行业协会牵头组建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了解行业内企业资信情况和发展趋势的优势,通过担保机构向银行推荐高质量的企业和项目的方式运作,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担保机构的运行成本和担保风险。形成特色产业群,形成原材料供应、半成品加工、成品生产、产供销一条龙的区域性生产网络,会员企业或生产经营同一产品,或从事相互配套的上下游产品,为行业担保模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现实基础。 2、桥隧模式。该模式在传统的银、担、企交易模式的基础上,引入了第四方——风险投资公司等新的参与主体,当借款企业因某种非预期的变化而无法按时偿還银行贷款时,该主体将以股权收购等形式进入借款企业,为企业带来可以偿还贷款的现金流,规避企业违约不还贷或破产清算进而迫使担保机构代偿的风险。第四方的介入,实际上起到了架通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桥隧作用,并且为银行的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构建起“第二道风控防线”。对于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且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来说,风险投资者就是最好的合作伙伴。此模式一方面能降低银行贷款考察成本,另一方面能帮助企业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发展迅猛,中小企业众多,桥隧模式极具现实意义和推广价值。
3、“信贷+保险”模式。对于风险补偿制度健全、地方财力充足、中小企业发展前景好的区域可以采用该模式。其具体流程是:银行和财险公司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考察→借款人向财险公司投保→财险公司上报审批出具保单→借款人以保单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一旦发生违约风险,贷款银行可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因为给企业提供了贷款保证,增加了业务收入;中小企业投保了贷款保证保险,解决了无抵押无担保的融资瓶颈。地方政府对保险机构做出承诺,赔偿金额超出保费收入150%以上的部分,纳入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补贴范畴给予补偿。该种模式明显具有资金融通、风险保障的双重功能,不仅解决了客户“担保难”问题,还能进一步实现银行、客户和保险公司“三赢”的局面。
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中小企业一直在不断飞速发展中,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中小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难题,单方面努力效果甚微,只有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中小企业等各方面的大力配合与共同努力才能成功,这需要学界长时间的研究和探索,而且要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而制定适宜的措施。这样一来,中小企业的发展才能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为巨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晶晶,杨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及对策探析[J].中国外资,2013年(02).
[2]李德志,贾明东.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模式构想——以成都市为例[J].企业经济.2012(06).
[3]邵若,杨秀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现状与对策[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