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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音乐教学十载,听了不少优秀课例,学习了一些音乐理论,学习交流之余,总觉得现在或多或少存在这种现象:音乐课上,教师的知识、技能传授、讲解、示范少了;学生的自由发挥、任意扩展几乎“无所不能”;教师对学生主观发挥,自主探索一律表扬,缺乏应有的分析和指导。
这现象有一定的代表性,这就是中国教育部音乐新课标组长王安国总结的2003-2007年阶段音乐教育存在的误区:教师主导地位的弱化、学生自主探索的泛化和无谓差别的廉价鼓励。
我认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初学音乐,许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是必须学习和积累的。同时艺术熏陶的时候,一定要使学生获得或积累一定的艺术修养和一些符合社会人文的艺术导向。
这仍然需要教师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经验引导学生,因此,教师的正确引导必不可少。教师主导地位的弱化和无谓差别的廉价鼓励相结合,必然使学生何去何从迷失方向,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学生在这种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情感体验积累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够随心所欲,在加上无谓差别廉价鼓励,学生就会对自已一些与现实或社会规范不符的所谓创作,懵然不知而沾沾自喜……实际上这样就会误导学生走向极端。
针对现在音乐教育状况,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认为首先是要懂得:(1)在引导学生在情感体验与文化认可的统一的问题上;音乐感悟、体验、内在需求在实践中生成的问题上;创作性发展价值的深入开掘的问题上,都要懂得以音乐课程价值、目标的实现为标准。(王安国教授在中国(泛)珠江三角洲基础音乐教育发展论坛暨首届地市级教研员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在选材流程和方法手段符合音乐学科的特点和学生接受心理,体现科学的教育理念,能给学生带来审美体验的愉悦和心灵洗礼,同时又能使学生获得或积累一定的艺术修养。这是音乐老师要学会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具体要从观念上改变、认识上提高:
1.音乐教师要学习新课标掌握新理念及其内涵和引申,对于审美为核心的内涵的全面理解,对于现阶段存在的两种类型的课(音乐本体型——与传授知识技能为主线的课、艺术审美型——与兴趣爱好为引导的课)。
我们要互为融会交汇贯通,采用多种形式围绕挖掘音乐美,学习音乐的美、感受和创造音乐的美,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的学习中的探索,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探索,使之符合文化认可,符合艺术内涵,能够真正在艺术熏陶下成长。
2.音乐教师要学习中小学阶段的教学环链和各个年级的教学目标,明白学生在学期要掌握的基本内容,才能围绕这个目标进行教学,一切形式都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彻底摆脱重形式而轻内容的误区。
同时不必生搬硬套某一种课程教学模式,每节课的教学过程形式应内容而异;因年级、班级,家庭等差异;同时教师个人专长也有很大差异。因此,要因地至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教学,充分利用专长为实现课程目标服务。
如某位老师的课,可以说正是这一点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用自已的歌喉、娴熟的钢琴给学生艺术的享受,他充分利用专长,实现了他分析艺术歌曲的结构内涵表现方法,使学生完全融入他的课例里面:知识得到充实、感悟得到提高、艺术修养得到积累,这就是一节成功的课。这就需要音乐教师加强理论修养和专业技能,以个人魅力正确引导学生,保持教学中的主导地位。
3.正如雷雨声教授所说的,也是本人一贯推崇的:
(1)教师一定要范唱、范奏,在范唱(奏)中把美的感觉带出来,把音乐内涵带出来传递美给学生。面对面的情感传递是无法用其他形式代替的,同时学生模仿的过程就是他们接受美的过程,轻声范唱尤为重要。
光凭自已的理解去唱不行,因为音乐有深厚的基础,有传承的美,有风格特点在里面(内涵),具体的处理教师要有指导性意见(如强弱速度等对比、感受),不容随意唱(奏)。
要教师引导,对学生的表现要加以分析,不能一味的表扬,给学生中肯的意见,肯定好的,引导不符合音乐文化认可的(尽管它不能说是错的)。这样,教师的表扬才能促进学生的进步。
为此,我们不只范唱,还要培养学生具有歌唱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通过自己的范唱感染学生,让学生接受一些基本技能训练,提高表现歌曲的能力也是需要的,但要注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来进行,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自信,有感情有表情地歌唱。
(2)要根据新课程中设计的教学内容分年龄段掌握的基本知识,根据实际设计可行的教学方法,把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应贯穿于学生的歌唱能力,识谱能力,视听能力,欣赏鉴赏能力,创作能力的培养过程。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不可缺失,学生自主探索需要符合文化认可,教师的表扬要真正用到学生的进步上。
音乐教育的研究不会停止,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交流,形势要求每个音乐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更需要把握国内这一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及研究动向,与专题讨论共同会诊的形式进行研究,共同促进音乐教育水平的提高。
(河北曲周县第一中学)
这现象有一定的代表性,这就是中国教育部音乐新课标组长王安国总结的2003-2007年阶段音乐教育存在的误区:教师主导地位的弱化、学生自主探索的泛化和无谓差别的廉价鼓励。
我认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初学音乐,许多理论知识,基础知识是必须学习和积累的。同时艺术熏陶的时候,一定要使学生获得或积累一定的艺术修养和一些符合社会人文的艺术导向。
这仍然需要教师的专业知识和社会阅历经验引导学生,因此,教师的正确引导必不可少。教师主导地位的弱化和无谓差别的廉价鼓励相结合,必然使学生何去何从迷失方向,在这种情况下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学生在这种没有一定的基础知识和情感体验积累的情况下往往只能够随心所欲,在加上无谓差别廉价鼓励,学生就会对自已一些与现实或社会规范不符的所谓创作,懵然不知而沾沾自喜……实际上这样就会误导学生走向极端。
针对现在音乐教育状况,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认为首先是要懂得:(1)在引导学生在情感体验与文化认可的统一的问题上;音乐感悟、体验、内在需求在实践中生成的问题上;创作性发展价值的深入开掘的问题上,都要懂得以音乐课程价值、目标的实现为标准。(王安国教授在中国(泛)珠江三角洲基础音乐教育发展论坛暨首届地市级教研员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在选材流程和方法手段符合音乐学科的特点和学生接受心理,体现科学的教育理念,能给学生带来审美体验的愉悦和心灵洗礼,同时又能使学生获得或积累一定的艺术修养。这是音乐老师要学会和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
具体要从观念上改变、认识上提高:
1.音乐教师要学习新课标掌握新理念及其内涵和引申,对于审美为核心的内涵的全面理解,对于现阶段存在的两种类型的课(音乐本体型——与传授知识技能为主线的课、艺术审美型——与兴趣爱好为引导的课)。
我们要互为融会交汇贯通,采用多种形式围绕挖掘音乐美,学习音乐的美、感受和创造音乐的美,让学生在形式多样的学习中的探索,在教师的引导下自主探索,使之符合文化认可,符合艺术内涵,能够真正在艺术熏陶下成长。
2.音乐教师要学习中小学阶段的教学环链和各个年级的教学目标,明白学生在学期要掌握的基本内容,才能围绕这个目标进行教学,一切形式都要为教学目标服务,彻底摆脱重形式而轻内容的误区。
同时不必生搬硬套某一种课程教学模式,每节课的教学过程形式应内容而异;因年级、班级,家庭等差异;同时教师个人专长也有很大差异。因此,要因地至宜、因人而异地开展教学,充分利用专长为实现课程目标服务。
如某位老师的课,可以说正是这一点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他用自已的歌喉、娴熟的钢琴给学生艺术的享受,他充分利用专长,实现了他分析艺术歌曲的结构内涵表现方法,使学生完全融入他的课例里面:知识得到充实、感悟得到提高、艺术修养得到积累,这就是一节成功的课。这就需要音乐教师加强理论修养和专业技能,以个人魅力正确引导学生,保持教学中的主导地位。
3.正如雷雨声教授所说的,也是本人一贯推崇的:
(1)教师一定要范唱、范奏,在范唱(奏)中把美的感觉带出来,把音乐内涵带出来传递美给学生。面对面的情感传递是无法用其他形式代替的,同时学生模仿的过程就是他们接受美的过程,轻声范唱尤为重要。
光凭自已的理解去唱不行,因为音乐有深厚的基础,有传承的美,有风格特点在里面(内涵),具体的处理教师要有指导性意见(如强弱速度等对比、感受),不容随意唱(奏)。
要教师引导,对学生的表现要加以分析,不能一味的表扬,给学生中肯的意见,肯定好的,引导不符合音乐文化认可的(尽管它不能说是错的)。这样,教师的表扬才能促进学生的进步。
为此,我们不只范唱,还要培养学生具有歌唱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通过自己的范唱感染学生,让学生接受一些基本技能训练,提高表现歌曲的能力也是需要的,但要注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来进行,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自信,有感情有表情地歌唱。
(2)要根据新课程中设计的教学内容分年龄段掌握的基本知识,根据实际设计可行的教学方法,把基础知识的学习和运用应贯穿于学生的歌唱能力,识谱能力,视听能力,欣赏鉴赏能力,创作能力的培养过程。
因此,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地位不可缺失,学生自主探索需要符合文化认可,教师的表扬要真正用到学生的进步上。
音乐教育的研究不会停止,我们要不断地学习交流,形势要求每个音乐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更需要把握国内这一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及研究动向,与专题讨论共同会诊的形式进行研究,共同促进音乐教育水平的提高。
(河北曲周县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