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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是办案的有力保障,在案件侦破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得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来实施,作为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参与办案是司法警察工作的中心任务,确保办案安全则是司法警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搞好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中的安全警务保障,有力的保障自侦案件的顺利进行,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并做好预防: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搞好思想预防。
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抓好对法警的思想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因为查办自侦案件中的职务犯罪,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由于犯罪分子从“座上客”沦为“阶下囚”,巨大的人生反差,精神上、心理上往往产生沉重的压力,本能促使他们想寻求多种方式来摆脱困境,以至于通过逃跑、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达到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的目的。
基于此种情况:一是要组织司法警察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办案的意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树立检察机关窗口门面的良好形象。二是要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定期进行案例安全形势分析,及时找出安全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上级通报的事故案件,平时要组织司法警察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引导司法警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处置各种情况,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案件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吸取教训,找出办案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办案和出警,及时反馈情况,虚心接受业务科室及其他干警的批评建议,有问题找症结,及时整改。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办案人员要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要彻底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
第二、领导要重视,搞好主防
领导对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党组支部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且形成合力,做到常议常抓,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院里要专门成立办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区分责任,明确职责。立足于本职职责指导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中,要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安全弦。二是从严治警,规范治警。根据安全办案及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要求,按照高检院、省院规范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不断规范办案行为,建立了法警协助办案制度,保证法警100%参与自侦案件办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三、要抓办案人员,搞好群防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实现群防,才能实现真正安全保障。在抓好法警队伍思想教育、安全管理,规范内部机制的同时,要注重加强法警队伍的业务素质,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办案安全制度化,实现办案人员的群防。各级法警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认真制定《司法警察办案规定》、《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及《安全办案须知》、《警务值班》等规章制度,使法警在履行职责协助办案时,自觉用制度规范约束自己。同时还须制定完善强制措施等业务工作开展中的各项预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全队有压力,个人有目标,工作有方向,安全有保障。尤其在长途押送、追逃、看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要围绕案情设置多种情况,制定处置方案,确保办案安全。
看管犯罪嫌疑人是司法警察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办案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要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同时,负责看管的司法警察在交接时,要严格执行“三清一表”制度,即讲清当班有无异常情况;讲清看管对象心理身体状况;要讲清应注意问题,并认真填写值班交接表。明确责任追究,对在办案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的硬性规定,建立《法警参与办案工作考评记录档案》,增强法警安全办案的紧迫感、责任感,规范法警参与办案的执法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涉案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职务、身体状况、社会背景等基本情况,控制涉案人员的时间、涉案问题的大小、案件涉及面以及为押解、吃饭、休息、上厕所、讯问后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尽的安全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预测,从细节入手,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调动预案,做到忙面不乱,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抓好编队管理,做到人员落实到位。
人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光有人员不集中管理,也不能形成合力,只有实现人员编队管理才能更好的履职。因此,必须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有关编队管理的规定,认真抓好本单位法警队伍的编队管理落实。要坚持把落实编队管理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法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争创一流的关键性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为了提高法警的个人综合素质,平时必须苦练内功,除了积极参加上级院和业务部门,每年组织的集中封闭训练外,还要利用日常时间进行强化技能训练,在无提押、看管任务时,要坚持擒敌拳训练及手铐、警绳、警棍等基本警械具的学习使用,使每名法警都能做到“一熟、二懂、三会”。尤其在进行司法警察技能培训中,要加入对犯罪心理学的培训,提高司法警察掌握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规律的能力,使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对象及现象,有针对性性的做好工作。
第五、搞好装备保障,做到保障有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设施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实践证明,设备完善的办案工作区,是保证办案安全的堡垒。先进的监控系统,可以使值班司法警察,随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抓好安全环境,促进办案硬件设施建设是办公自动化的要求。为提高警务保障能力,要建立符合要求的专门办案工作区,配备了监控设备,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制式囚车,制定《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办法》,细化办案工作区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完善法警值班制度和进入办案工作区工作须知,维护警务区秩序,促进警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 “办案封闭、预案科学、措施到位”三位一体的新型办案安全模式,为安全办案提供秩序保障和环境保障,极大地促进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形势下,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日趋狡猾,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也变得日益复杂,对司法警察的安全保障能力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格监控好各个环节、对防范工作常抓不懈。用事实强化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每名司法警察都要一如既往地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当成自己的一份“责任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培育新亮点,创造新经验,探索新机制,可以有效的将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而推动警务工作的全面提升。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搞好思想预防。
树立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弦。抓好对法警的思想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因为查办自侦案件中的职务犯罪,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由于犯罪分子从“座上客”沦为“阶下囚”,巨大的人生反差,精神上、心理上往往产生沉重的压力,本能促使他们想寻求多种方式来摆脱困境,以至于通过逃跑、自残、自杀等极端方式,达到逃避或减轻法律制裁的目的。
基于此种情况:一是要组织司法警察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对其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强化安全办案的意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办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整体素质,树立检察机关窗口门面的良好形象。二是要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定期进行案例安全形势分析,及时找出安全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上级通报的事故案件,平时要组织司法警察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引导司法警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处置各种情况,进一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对案件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吸取教训,找出办案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三是要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办案和出警,及时反馈情况,虚心接受业务科室及其他干警的批评建议,有问题找症结,及时整改。四是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在具体办案工作中,办案人员要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作风、要彻底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安全的观念,牢固树立“程序优先、安全第一”的执法思想。
第二、领导要重视,搞好主防
领导对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坚持把安全工作纳入党组支部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且形成合力,做到常议常抓,真正把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好,院里要专门成立办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是区分责任,明确职责。立足于本职职责指导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中,要严格遵守《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时刻绷紧安全弦。二是从严治警,规范治警。根据安全办案及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要求,按照高检院、省院规范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度,不断规范办案行为,建立了法警协助办案制度,保证法警100%参与自侦案件办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三、要抓办案人员,搞好群防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实现群防,才能实现真正安全保障。在抓好法警队伍思想教育、安全管理,规范内部机制的同时,要注重加强法警队伍的业务素质,推进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办案安全制度化,实现办案人员的群防。各级法警部门要依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认真制定《司法警察办案规定》、《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及《安全办案须知》、《警务值班》等规章制度,使法警在履行职责协助办案时,自觉用制度规范约束自己。同时还须制定完善强制措施等业务工作开展中的各项预案,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全队有压力,个人有目标,工作有方向,安全有保障。尤其在长途押送、追逃、看管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要围绕案情设置多种情况,制定处置方案,确保办案安全。
看管犯罪嫌疑人是司法警察的一项基本职责。在办案中,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要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同时,负责看管的司法警察在交接时,要严格执行“三清一表”制度,即讲清当班有无异常情况;讲清看管对象心理身体状况;要讲清应注意问题,并认真填写值班交接表。明确责任追究,对在办案中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资格的硬性规定,建立《法警参与办案工作考评记录档案》,增强法警安全办案的紧迫感、责任感,规范法警参与办案的执法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执行任务的司法警察要向办案人员了解涉案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职务、身体状况、社会背景等基本情况,控制涉案人员的时间、涉案问题的大小、案件涉及面以及为押解、吃饭、休息、上厕所、讯问后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环节制定周密、详尽的安全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预测,从细节入手,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调动预案,做到忙面不乱,确保万无一失。
第四、抓好编队管理,做到人员落实到位。
人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光有人员不集中管理,也不能形成合力,只有实现人员编队管理才能更好的履职。因此,必须按照高检院和省、市院有关编队管理的规定,认真抓好本单位法警队伍的编队管理落实。要坚持把落实编队管理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法警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努力争创一流的关键性问题,放在首要位置来抓。为了提高法警的个人综合素质,平时必须苦练内功,除了积极参加上级院和业务部门,每年组织的集中封闭训练外,还要利用日常时间进行强化技能训练,在无提押、看管任务时,要坚持擒敌拳训练及手铐、警绳、警棍等基本警械具的学习使用,使每名法警都能做到“一熟、二懂、三会”。尤其在进行司法警察技能培训中,要加入对犯罪心理学的培训,提高司法警察掌握摸清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规律的能力,使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可以根据不同的对象及现象,有针对性性的做好工作。
第五、搞好装备保障,做到保障有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完善设施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实践证明,设备完善的办案工作区,是保证办案安全的堡垒。先进的监控系统,可以使值班司法警察,随时注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抓好安全环境,促进办案硬件设施建设是办公自动化的要求。为提高警务保障能力,要建立符合要求的专门办案工作区,配备了监控设备,安装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以及制式囚车,制定《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办法》,细化办案工作区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完善法警值班制度和进入办案工作区工作须知,维护警务区秩序,促进警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 “办案封闭、预案科学、措施到位”三位一体的新型办案安全模式,为安全办案提供秩序保障和环境保障,极大地促进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形势下,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日趋狡猾,案件侦查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也变得日益复杂,对司法警察的安全保障能力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严格监控好各个环节、对防范工作常抓不懈。用事实强化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要求每名司法警察都要一如既往地把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当成自己的一份“责任田”,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培育新亮点,创造新经验,探索新机制,可以有效的将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从而推动警务工作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