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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森今年42岁。他于1983年初从当时被称作“热点岗位”的商业系统被选调到该市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期间,他曾先后5次调换工作岗位,每到一处他都扑下身子实干,一步一个脚印,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一个法官的神圣职责。他曾先后3次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思想工作整顿先进个人”。被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评为“农村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的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1998年11月份,他从刑事审判庭提升到司法技术科担任科长。当时的司法技术科下辖一个法医室,一名法医,其技术力量匮乏,流动资金紧缺,没有规章制度,司法技术鉴定“多头”送检、多级送检,鉴定结论不一,致使法官对案件审理和事实难以把握。面对上述种种困难和问题,他知难而进。经过认真思考后,他认识到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必须要对司法技术鉴定实行“归口”管理,即:“进出一条道”、“管”、“监”相结合。凡是涉案需进行鉴定或检验的事项,必须要经过司法技术科办理。在司法技术鉴定管理上,司法技术科必须要有管理、监督权。他在征得院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把有关涉案的法医鉴定、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司法会计、资产评估、文字检验等六大门类鉴定业务认真归纳梳理,制定出《司法技术鉴定管理规定》,赋予了司法技术科在全院司法技术鉴定管理中的管理、监督和考评权力。同时,他还将原来的单一送检拓展为自行鉴定、组织鉴定和对外委托鉴定等多项业务项目。他还与市财政、审计、卫生、城建等单位联系,从1000多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工程师、审计师、评估师、医师等六大专业门类中聘用了思想素质高、专业技术强的人员56名,迅速扭转了法院司法技术鉴定的被动局面。他上任半年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把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归口”管理作为“邓州经验”,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
2005年初,法院办理的案件涉访问题居高不下,在南阳市基层法院被排在后几名。此时,他被任命为信访科科长,走上了信访工作岗位。在信访工作中,他征得领导同意,首次把信访工作与院目标管理工作挂钩,即全院各业务庭、科、室,如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做到案结事了,造成当事人上访的,在年终考评中“一票否决”。使全院各业务庭、科、室形成了为零上访而努力,领导和案件承办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法院信访科不到一年便由后几名一跃成为全区基层法院前两名,受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好评。邓州市法院也被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评为“农村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初,刘森同志被调到法院刑事审判庭任庭长。到刑庭后,他首先从抓规章制度人手,建立健全了《刑事审判工作十不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十项措施》、《改进审判作风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和措施。并把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全庭干警的遵纪守规意识。刑庭人员少、案件多,每到案件高发期,刑庭办案法官都会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刑庭呈现出一个人人勤奋好学、乐于奉献,全庭工作井然有序、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2006年结案531件,是历年来刑庭结案数量最多的一年,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检查评比,案卷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上诉率减少到2%以下。
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在刑附民案件的民事调解中,努力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并在调解实践中总结出“把脉调解法”、“分批付款法”、“判前释法法”、“借力调解法”、“影响量刑法”、“先予查封法”等六种刑附民案件民事调解方法。受到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并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6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刑附民案件236件,民事调解201件,调解率达到85%以上。无出现当事人进京、进省上访现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维护当地的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栏目策划、编辑:张 振)
1998年11月份,他从刑事审判庭提升到司法技术科担任科长。当时的司法技术科下辖一个法医室,一名法医,其技术力量匮乏,流动资金紧缺,没有规章制度,司法技术鉴定“多头”送检、多级送检,鉴定结论不一,致使法官对案件审理和事实难以把握。面对上述种种困难和问题,他知难而进。经过认真思考后,他认识到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必须要对司法技术鉴定实行“归口”管理,即:“进出一条道”、“管”、“监”相结合。凡是涉案需进行鉴定或检验的事项,必须要经过司法技术科办理。在司法技术鉴定管理上,司法技术科必须要有管理、监督权。他在征得院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把有关涉案的法医鉴定、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司法会计、资产评估、文字检验等六大门类鉴定业务认真归纳梳理,制定出《司法技术鉴定管理规定》,赋予了司法技术科在全院司法技术鉴定管理中的管理、监督和考评权力。同时,他还将原来的单一送检拓展为自行鉴定、组织鉴定和对外委托鉴定等多项业务项目。他还与市财政、审计、卫生、城建等单位联系,从1000多名具有注册会计师、工程师、审计师、评估师、医师等六大专业门类中聘用了思想素质高、专业技术强的人员56名,迅速扭转了法院司法技术鉴定的被动局面。他上任半年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把邓州市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鉴定“归口”管理作为“邓州经验”,在全省法院予以推广。
2005年初,法院办理的案件涉访问题居高不下,在南阳市基层法院被排在后几名。此时,他被任命为信访科科长,走上了信访工作岗位。在信访工作中,他征得领导同意,首次把信访工作与院目标管理工作挂钩,即全院各业务庭、科、室,如在处理案件时没有做到案结事了,造成当事人上访的,在年终考评中“一票否决”。使全院各业务庭、科、室形成了为零上访而努力,领导和案件承办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法院信访科不到一年便由后几名一跃成为全区基层法院前两名,受到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好评。邓州市法院也被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政府评为“农村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初,刘森同志被调到法院刑事审判庭任庭长。到刑庭后,他首先从抓规章制度人手,建立健全了《刑事审判工作十不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十项措施》、《改进审判作风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和措施。并把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与目标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全庭干警的遵纪守规意识。刑庭人员少、案件多,每到案件高发期,刑庭办案法官都会星期天、节假日不休息,加班加点审理案件。在他的影响和带动下,刑庭呈现出一个人人勤奋好学、乐于奉献,全庭工作井然有序、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办案质量和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2006年结案531件,是历年来刑庭结案数量最多的一年,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检查评比,案卷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上诉率减少到2%以下。
构建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点。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他带领全庭干警在刑附民案件的民事调解中,努力化解矛盾,消除纠纷,并在调解实践中总结出“把脉调解法”、“分批付款法”、“判前释法法”、“借力调解法”、“影响量刑法”、“先予查封法”等六种刑附民案件民事调解方法。受到了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肯定,并在南阳市中级法院召开的“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2006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刑附民案件236件,民事调解201件,调解率达到85%以上。无出现当事人进京、进省上访现象,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维护当地的社会经济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本栏目策划、编辑:张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