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日前,由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科技部门协商编制的《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在南京正式公布。根据计划,到2010年区域R&D投入占GDP比例达到2%以上。届时,区域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将达800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
由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科技部门协商编制的《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日前正式公布,以促进区域内创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倍乘效应”。
根据计划,到2010年区域研发投入占GDP比例将达到2%以上,这意味着三年后长三角地区将迈过“创新驱动门槛”,实现由“长三角制造”向“长三角创造”的转变。
3000万保障五大科技行动
为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转变,该计划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技术跨越、传统产业提升、民生保障科技、资源环境技术攻关、科技资源共享这五大科技行动和14个优先主题。
高新技术产业跨越行动,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等领域,建设90纳米、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的较完善产业链。
传统产业提升行动,重点关注纺织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和中药现代化。
民生保证、环境技术攻关和资源科技共享则重点关注饮用水资源、食品安全和长三角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由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牵头三地相关研究所和高校,已提出了长三角纺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设想,即将进入项目评审阶段。
这些主题的确立,将使三地科研单位联合申请项目时更有针对性。
为保障计划实施,两省一市政府将出资成立“共同资金”,首次启动资金3000万元,三地各1000万元,支持开展长三角重大科技联合攻关。
政策资源共享方面,经两省一市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产品,均可互认,并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也将在区域范围内试行。
《计划》还鼓励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参与长三角创新创业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贷款质押试点和科技保险试点;鼓励设立区域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和上市融资。
联合培养“技术红娘”
促进区域内技术转移也是计划的重要内容。
2007年,上海与江苏、浙江共达成技术转移合同2565项,成交金额达20亿元,比2006年10.1亿元增长近一倍。
为了实现2010年三地累计成交额超100亿元的目标,长三角正联合培养“技术红娘”,截至目前已培养技术经纪人近1000人。下一步将争取尽快实现长三角区域技术经纪人的资质互认,进一步活跃技术交易市场。
据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发展可分为资源驱动、资本驱动和创新驱动。其国家或地区的R&D投入,也就是研发投入超过GDP总量的2%,即已经进入“创新驱动城市”的门槛,这也意味着一个地区的创新实力达到一定水准。
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R&D投入强度普遍在2%以上,芬兰、以色列等中小型科技强国已超过3%。
市科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了全国的1/3,两院院士占全国总数1/5。
预计,到2010年,实现区域R&D投入占GDP比例达到2%以上,区域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达800件,跨省市技术市场累计成交额超1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区域综合竞争力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通过3年的努力,将使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合作机制更加灵活,创新能力更加强大,基本形成国内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区、科技资源共享区、生态和谐宜居区和科技产业创造区,率先成为中国最具活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区域。
三地还将探索科技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项目指南的联合发布,推动重点项目和科技计划的相互开放。
由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科技部门协商编制的《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日前正式公布,以促进区域内创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倍乘效应”。
根据计划,到2010年区域研发投入占GDP比例将达到2%以上,这意味着三年后长三角地区将迈过“创新驱动门槛”,实现由“长三角制造”向“长三角创造”的转变。
3000万保障五大科技行动
为实现由“制造”向“创造”的转变,该计划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技术跨越、传统产业提升、民生保障科技、资源环境技术攻关、科技资源共享这五大科技行动和14个优先主题。
高新技术产业跨越行动,重点聚焦集成电路等领域,建设90纳米、12英寸集成电路芯片生产线,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的较完善产业链。
传统产业提升行动,重点关注纺织产业技术改造提升和中药现代化。
民生保证、环境技术攻关和资源科技共享则重点关注饮用水资源、食品安全和长三角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由上海纺织科学研究院牵头三地相关研究所和高校,已提出了长三角纺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设想,即将进入项目评审阶段。
这些主题的确立,将使三地科研单位联合申请项目时更有针对性。
为保障计划实施,两省一市政府将出资成立“共同资金”,首次启动资金3000万元,三地各1000万元,支持开展长三角重大科技联合攻关。
政策资源共享方面,经两省一市科技部门认定的企业、产品,均可互认,并享受本地同等优惠政策,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也将在区域范围内试行。
《计划》还鼓励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参与长三角创新创业投资,开展知识产权贷款质押试点和科技保险试点;鼓励设立区域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和上市融资。
联合培养“技术红娘”
促进区域内技术转移也是计划的重要内容。
2007年,上海与江苏、浙江共达成技术转移合同2565项,成交金额达20亿元,比2006年10.1亿元增长近一倍。
为了实现2010年三地累计成交额超100亿元的目标,长三角正联合培养“技术红娘”,截至目前已培养技术经纪人近1000人。下一步将争取尽快实现长三角区域技术经纪人的资质互认,进一步活跃技术交易市场。
据了解,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发展可分为资源驱动、资本驱动和创新驱动。其国家或地区的R&D投入,也就是研发投入超过GDP总量的2%,即已经进入“创新驱动城市”的门槛,这也意味着一个地区的创新实力达到一定水准。
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的R&D投入强度普遍在2%以上,芬兰、以色列等中小型科技强国已超过3%。
市科委最新统计数据显示,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了全国的1/3,两院院士占全国总数1/5。
预计,到2010年,实现区域R&D投入占GDP比例达到2%以上,区域百万人年专利授权量达800件,跨省市技术市场累计成交额超100亿元,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50%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50%以上,区域综合竞争力继续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通过3年的努力,将使长三角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合作机制更加灵活,创新能力更加强大,基本形成国内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区、科技资源共享区、生态和谐宜居区和科技产业创造区,率先成为中国最具活力、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区域。
三地还将探索科技计划和重大项目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项目指南的联合发布,推动重点项目和科技计划的相互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