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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湾“关说案”所引发的政局“震荡”凸显了关税主权的重要意义,在台湾是否拥有关税主权(经济主权)这一“直觉性”悖论,诱发我们探讨关税主权的内涵、地位与趋势。关税主权包涵自主性、自决性与平等性三大特性。由于经济主权的沦丧往往发源于关税主权的侵蚀、关税主权有利于区分经济主权与经济霸权以及关税主权是一国经济主权的“安全阀”,关税主权被认为是一国经济主权显性标志与界限。随着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的分离以及WTO、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关税主权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日趋式微。
关键词:关税主权;经济主权;GATT;WTO
中图分类号:F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0-01
一、引言
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因涉嫌绿委柯建铭的司法关税案说情,受到国民党党部的质难,国民党考纪会作出开除其党籍的处分决定。王金平未選择党内申诉的途径,而选择向台北地院提出“假处分”及确认党籍民事诉讼的司法诉讼渠道①。这引起台湾政坛的震动及相关“余波”(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提出要罢免马英九并倒阁)。
二、关税主权的内涵界定
“在学术文献、法律和日常话语中‘主权’这个术语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一是指代一个民族国家相对于其他民族国家的地位,表明一个国家在其自身的地理范围之内都拥有自主的管辖权。另一个则是指这样的观念,即在每个个别的国家之内存在着构成最高政治和法律权威的实体”[1]。
1.自主性
关税自主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制定本国关税,管理本国的海关和处理海关收支的权力。关税自主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独立的标志②。关税主权反应了对外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对外经济关系中关税自主的重点是自主,没有自主便是任人宰割。自1840年以来中国的关税主权虽是以“协定”的方式而加以“让渡的”,但是并非自主,而是基于洋人的坚船利炮的军事压力之下被迫签订的。
2.自决性
关税主权同时包括关税的自决性,自决性主要表现为主权国家能否灵活地调整自己的关税政策及相关的贸易措施,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争端,挑战经济霸权与权力政治,维护本国的经济主权。1952年1月联合国大会第6届会议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协议》,肯定和承认了各国在经济上的自决权。
3.平等性
关税主权的平等性主要体现了主权的第二层意义,即“每个个别的国家之内存在着构成最高政治和法律权威的实体”。此种“最高性”外在地表现为平等性,不论国家的疆域、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如何,关税主权均享有“最高性”,体现为对外关系的平等性。当然此种平等性的现实享有往往需要公平、正义的国际环境以及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三、关税主权——经济主权的显性标志与界限
1.经济主权的沦丧往往发源于关税主权的侵蚀
考察一下中国近代史中鸦片战争的前后背景,我们发现鸦片战争是由对外贸易引起的,其大背景是西方资本主义的蓬勃兴起与繁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野蛮地用舰船利炮撬开中国的国门。
2.有利于区分经济主权与经济霸权
走入现代,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国家、地区和单独关税区并不都是“乖宝宝”,并不都自觉遵守GATT与WTO规则及其他国际规章,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围绕着关税主权存在着“攻防战”,经济霸权与国际经济旧秩序意识往往“如影随形”。
3.关税主权是一国经济主权的“安全阀”
关税主权不仅是一国经济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一国的经济主权的其他方面,其中表现之一是通过适当提高进口税、减低出口税有利于抵制外国商品的倾销,提高本国企业在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起到保护民族产业的功效,为民族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关税主权的日渐式微
1.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的分离
“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认为,国家主权是不受限制的,是不能谈判更不能转让的。然而,欧洲一体化的实践却突破了这种传统的观念,出现了主权转让的现象,而且转让的不仅仅是一般的主权,还包括关税主权、货币主权在内的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国家主权的这种大范围、深层次的转让,是欧洲一体化的一大特色。”
2.WTO对关税主权的削弱
WTO的前生是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8年10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1月1日GATT正式生效到1993年12月,共经历了七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这样,连同GATT形成时的谈判,在GATT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先后有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3.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
如果说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的分离以及WTO的建立是对关税主权的逐渐消弱,那么各种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是对各国关税主权的“致命一击”。[9]区域经济组织按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可分为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由前之后组织形态越来越高,关税主权或其他经济主权让渡得越彻底。
参考文献:
[1][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20.
[2]姚贤镐.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势力对中国关税主权的破坏[M].中国社会科学,1981(05).
[3][4]陈安.国际经济法学专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79-280,265.
[5][7][8]董世忠.国际经济法[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70-296,106,73-74.
[6]朱贵昌,胡瑾.欧洲一体化与国家主权转让[J].山东大学学报,2001(02).
[9]杜玉琼.区域经贸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8.
[10]詹宁斯·瓦茨修订,汪铁崖译:奥本海国际法[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95.
注释:
①http://www.chinanews.com/tw/2013/10-15/537921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10月16日。
②http://baike.baidu.com/view/95787.htm,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作者简介:
严新龙(1983-),男,江苏泰兴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学、诉讼法学研究。
许 炜,男,江苏泰州人,南师大泰州学院实习研究员,从事经济学研究。
关键词:关税主权;经济主权;GATT;WTO
中图分类号:F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7-00-01
一、引言
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因涉嫌绿委柯建铭的司法关税案说情,受到国民党党部的质难,国民党考纪会作出开除其党籍的处分决定。王金平未選择党内申诉的途径,而选择向台北地院提出“假处分”及确认党籍民事诉讼的司法诉讼渠道①。这引起台湾政坛的震动及相关“余波”(民进党主席苏贞昌提出要罢免马英九并倒阁)。
二、关税主权的内涵界定
“在学术文献、法律和日常话语中‘主权’这个术语具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一是指代一个民族国家相对于其他民族国家的地位,表明一个国家在其自身的地理范围之内都拥有自主的管辖权。另一个则是指这样的观念,即在每个个别的国家之内存在着构成最高政治和法律权威的实体”[1]。
1.自主性
关税自主是一个国家独立自主制定本国关税,管理本国的海关和处理海关收支的权力。关税自主也是一个国家主权独立的标志②。关税主权反应了对外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对外经济关系中关税自主的重点是自主,没有自主便是任人宰割。自1840年以来中国的关税主权虽是以“协定”的方式而加以“让渡的”,但是并非自主,而是基于洋人的坚船利炮的军事压力之下被迫签订的。
2.自决性
关税主权同时包括关税的自决性,自决性主要表现为主权国家能否灵活地调整自己的关税政策及相关的贸易措施,以应对瞬息万变的国际贸易环境,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争端,挑战经济霸权与权力政治,维护本国的经济主权。1952年1月联合国大会第6届会议通过了《关于经济发展与通商协定的协议》,肯定和承认了各国在经济上的自决权。
3.平等性
关税主权的平等性主要体现了主权的第二层意义,即“每个个别的国家之内存在着构成最高政治和法律权威的实体”。此种“最高性”外在地表现为平等性,不论国家的疆域、经济发展水平、综合国力如何,关税主权均享有“最高性”,体现为对外关系的平等性。当然此种平等性的现实享有往往需要公平、正义的国际环境以及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三、关税主权——经济主权的显性标志与界限
1.经济主权的沦丧往往发源于关税主权的侵蚀
考察一下中国近代史中鸦片战争的前后背景,我们发现鸦片战争是由对外贸易引起的,其大背景是西方资本主义的蓬勃兴起与繁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野蛮地用舰船利炮撬开中国的国门。
2.有利于区分经济主权与经济霸权
走入现代,作为国际关系主体的国家、地区和单独关税区并不都是“乖宝宝”,并不都自觉遵守GATT与WTO规则及其他国际规章,在国际贸易中往往围绕着关税主权存在着“攻防战”,经济霸权与国际经济旧秩序意识往往“如影随形”。
3.关税主权是一国经济主权的“安全阀”
关税主权不仅是一国经济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一国的经济主权的其他方面,其中表现之一是通过适当提高进口税、减低出口税有利于抵制外国商品的倾销,提高本国企业在国家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起到保护民族产业的功效,为民族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关税主权的日渐式微
1.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的分离
“传统的国家主权观念认为,国家主权是不受限制的,是不能谈判更不能转让的。然而,欧洲一体化的实践却突破了这种传统的观念,出现了主权转让的现象,而且转让的不仅仅是一般的主权,还包括关税主权、货币主权在内的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国家主权的这种大范围、深层次的转让,是欧洲一体化的一大特色。”
2.WTO对关税主权的削弱
WTO的前生是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1948年10月30日,包括中国在内的23个国家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1月1日GATT正式生效到1993年12月,共经历了七轮多边关税与贸易谈判。这样,连同GATT形成时的谈判,在GATT近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先后有过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3.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
如果说经济主权与政治主权的分离以及WTO的建立是对关税主权的逐渐消弱,那么各种区域经济组织的建立是对各国关税主权的“致命一击”。[9]区域经济组织按贸易壁垒取消的程度,可分为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同盟,由前之后组织形态越来越高,关税主权或其他经济主权让渡得越彻底。
参考文献:
[1][美]斯科特·戈登.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20.
[2]姚贤镐.两次鸦片战争后西方侵略势力对中国关税主权的破坏[M].中国社会科学,1981(05).
[3][4]陈安.国际经济法学专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79-280,265.
[5][7][8]董世忠.国际经济法[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70-296,106,73-74.
[6]朱贵昌,胡瑾.欧洲一体化与国家主权转让[J].山东大学学报,2001(02).
[9]杜玉琼.区域经贸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8.
[10]詹宁斯·瓦茨修订,汪铁崖译:奥本海国际法[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95.
注释:
①http://www.chinanews.com/tw/2013/10-15/5379217.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10月16日。
②http://baike.baidu.com/view/95787.htm,最后访问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作者简介:
严新龙(1983-),男,江苏泰兴人,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学、诉讼法学研究。
许 炜,男,江苏泰州人,南师大泰州学院实习研究员,从事经济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