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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们的交通出行需求不断提升,城市交通路网结构日益完善,但在城市规划期间,常发生交通线路与生态空间产生冲突的情况,该问题现已成为国土规划利用的关键问题。基于此,文本首先展开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分析,并进一步提出交通规划的环保措施建议。
关键词:生态空间管控;交通规划;环保
引言:线性交通与生态空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为落实生态环保思想,需正确处理交通线路规划与生态空间的联系。2017年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生态管控的红线要求,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交通规划的环保措施成为重点研究其问题[1]。
1 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分析
现代化交通线路规划呈现出里程长、制约因素多的特征,在交通规划期间常与生态空间发生矛盾,在生态保护理念下,两者间的矛盾关系受到业界关注。为缓解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现已下发各类交通设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建议,与国土空间整体规划相衔接,提出展开交通规划时,需做好资源预留工作,并指出交通规划需生态选址,强化环保措施,尽可能避让湿地、饮用水源、林地、耕地等生态空间。在《意见》中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内仅可建设无法避让的交通线路,且该线路需符合县级以上现行规划要求。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日益严峻,在现有研究中,指出交通规划需与生态空间相协调,将绿色环保思想应用到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中,当矛盾无法化解,交通线性规划无法避让生态空间时,需做好补偿工作,尽可能保障生态总空间不变。
2 交通规划在生态空间管控条件下的环保措施建议
2.1 做好红线保护
在城市化发展中,部分铁路线路规划时常发生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且为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交通规划需与城市未来发展相适应,这就导致城市未来重点工程极易与生态空间产生矛盾,对于该类无法避让且意义重大的铁路交通线路,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后需将该交通线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环保评估及管理工作中,按交通线路走向及类型设置预留廊道,对预留廊道附近做好生态转移与保护,将交通线路建设对生态资源的干扰降到最低。交通规划预留廊道的设置缩减了生态空间覆盖范围,此时需予以统筹增加,并做好红线内保护工作,对预留廊道造成的生态损伤进行修复。
2.2 交通无害规划
若交通线路仅穿过生态空间边缘位置,可凭借工作技术手段对线路进行优化,避让生态空间,做到绿色生态规划,但此时应注意,线路优化调整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不可为避让生态空间而将交通线路建设在不良地质上。对于无法避让的交通线路,需采用“无害化”规划手段,在设计交通线路施工方案与选择施工技术时,必须采用绿色化技术及施工方法,将绿色环保理念落实到交通工程的各个方面,同时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兼顾交通便利性与生态环保要求。
交通线路规划时,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区的缓冲区及核心区、湿地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恢复重建区等,依据法律法规做到科学选址;此外,需考虑到交通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范围内不可涉及生态保护区,且不可与天然渔场、野生植物繁殖地、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湿地等地区接壤[2]。若工程选线与选址无法避让生态空间,需根据交通规划实际情况设计多种方案,综合比选,得出交通建设最佳方案,从交通建设工艺、运营环保、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考虑,将“无害化”交通线路规划思念落实到底。对于穿越生态空间的交通线路,尽可能以隧道、桥梁等方式穿过生态保护空间,综合论证交通线路,此外,除施工便桥、便道等必要设施外,不可于内建设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工程,于线性交通工程施工期间选用绿色化环保工艺,降低交通施工过程对生态空间的影响,做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结束后需采取环保措施对生态空间进行修复,在交通线路运营期间,需重视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并制定生态环境日常维护措施,恢复生态,消除交通线路运营对生态空间的损害。
2.3 落实生态补偿
若交通线路不可避免地穿过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需按法律规定落实生态补偿,维持生态占补平衡。在交通规划期间,需在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时明确湿地、林地、森林公园等生态空间补偿方案,若生态空间内尚未建立预留廊道,应在交通工程规划方案中指明预留廊道建设方法。统筹计算被交通线路占用的生态空间面积,根据生态空间功能类型进行补偿,以“占一还一”为原则落实补偿方案,使生态空间总面积维持在稳定状态下。
2.4 完善交通路网
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铁路方面,但生态绿色交通规划需全面推进,为实现生态环保理念的全面渗透,需根据城市未来发展规划情况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引进电动公共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加大绿色节能交通工具的研发,通过降低交通能耗,降低生态污染情况。为降低私家车出行频率,降低能源损耗与环境污染,需为人们出行提供更为便利的选择,在规划线性交通时,需考虑到人们的交通需求及出行习惯,在避免与生态空间产生冲突的同时突出交通便利性特征,科学规划交通布局,提升土地利用率。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需与国土规划相适应,尊重自然生态,避让生态空间,使土地开发、城市交通同步发展,形成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城市交通体系,根据城市未来发展规划科学设置交通空间,合理布局。例如:在城市公交站等人流量密集交通区域范围内展开深度开发,建设配套商业设施,可在一定范围内满足居民日常消费购物所需,尽可能降低出行频率,缩短出行范围,实现城市交通线路的高效利用,起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效果。在规划线性交通线路时,需以线路起始点为核心,规划多条线路,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生态效益,选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佳的交通線路方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以生态为先的理念,对城市交通路网进行调整,加固修复现有交通干线,提升其交通承载力,延长现有干线使用寿命,使现有交通干线发挥出其最大效果,完善交通路网体系。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交通线路的逐渐完善,以铁路为代表的现代化交通线路与生态空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为突出生态环保理念,促进交通线路高质量建设,应做好生态红线保护与调整修复工作,以“无害化”为原则对交通线路进行优化,落实生态补偿,维持生态空间占补平衡,完善交通路网,降低对生态的破坏。
参考文献:
[1]殷凤军.生态城区绿色交通规划指标分析和实施路径选择[J].交通世界,2021(14):23-26.
[2]刘卫国.绿色低碳理念下现代城市交通规划措施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20(32):195-196.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42)
关键词:生态空间管控;交通规划;环保
引言:线性交通与生态空间的矛盾不可避免,为落实生态环保思想,需正确处理交通线路规划与生态空间的联系。2017年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生态管控的红线要求,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交通规划的环保措施成为重点研究其问题[1]。
1 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分析
现代化交通线路规划呈现出里程长、制约因素多的特征,在交通规划期间常与生态空间发生矛盾,在生态保护理念下,两者间的矛盾关系受到业界关注。为缓解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现已下发各类交通设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建议,与国土空间整体规划相衔接,提出展开交通规划时,需做好资源预留工作,并指出交通规划需生态选址,强化环保措施,尽可能避让湿地、饮用水源、林地、耕地等生态空间。在《意见》中指出,生态保护红线内仅可建设无法避让的交通线路,且该线路需符合县级以上现行规划要求。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日益严峻,在现有研究中,指出交通规划需与生态空间相协调,将绿色环保思想应用到城市交通规划设计中,当矛盾无法化解,交通线性规划无法避让生态空间时,需做好补偿工作,尽可能保障生态总空间不变。
2 交通规划在生态空间管控条件下的环保措施建议
2.1 做好红线保护
在城市化发展中,部分铁路线路规划时常发生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的情况,且为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需求,交通规划需与城市未来发展相适应,这就导致城市未来重点工程极易与生态空间产生矛盾,对于该类无法避让且意义重大的铁路交通线路,得到相关部门批复后需将该交通线路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环保评估及管理工作中,按交通线路走向及类型设置预留廊道,对预留廊道附近做好生态转移与保护,将交通线路建设对生态资源的干扰降到最低。交通规划预留廊道的设置缩减了生态空间覆盖范围,此时需予以统筹增加,并做好红线内保护工作,对预留廊道造成的生态损伤进行修复。
2.2 交通无害规划
若交通线路仅穿过生态空间边缘位置,可凭借工作技术手段对线路进行优化,避让生态空间,做到绿色生态规划,但此时应注意,线路优化调整需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不可为避让生态空间而将交通线路建设在不良地质上。对于无法避让的交通线路,需采用“无害化”规划手段,在设计交通线路施工方案与选择施工技术时,必须采用绿色化技术及施工方法,将绿色环保理念落实到交通工程的各个方面,同时应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配套设施,兼顾交通便利性与生态环保要求。
交通线路规划时,尽可能避让生态保护区的缓冲区及核心区、湿地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恢复重建区等,依据法律法规做到科学选址;此外,需考虑到交通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建设范围内不可涉及生态保护区,且不可与天然渔场、野生植物繁殖地、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野生动物栖息地、重要湿地等地区接壤[2]。若工程选线与选址无法避让生态空间,需根据交通规划实际情况设计多种方案,综合比选,得出交通建设最佳方案,从交通建设工艺、运营环保、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考虑,将“无害化”交通线路规划思念落实到底。对于穿越生态空间的交通线路,尽可能以隧道、桥梁等方式穿过生态保护空间,综合论证交通线路,此外,除施工便桥、便道等必要设施外,不可于内建设弃土场、取土场等临时工程,于线性交通工程施工期间选用绿色化环保工艺,降低交通施工过程对生态空间的影响,做好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施工结束后需采取环保措施对生态空间进行修复,在交通线路运营期间,需重视生态环境风险管理,并制定生态环境日常维护措施,恢复生态,消除交通线路运营对生态空间的损害。
2.3 落实生态补偿
若交通线路不可避免地穿过林地、湿地等生态用地,需按法律规定落实生态补偿,维持生态占补平衡。在交通规划期间,需在交通工程规划设计时明确湿地、林地、森林公园等生态空间补偿方案,若生态空间内尚未建立预留廊道,应在交通工程规划方案中指明预留廊道建设方法。统筹计算被交通线路占用的生态空间面积,根据生态空间功能类型进行补偿,以“占一还一”为原则落实补偿方案,使生态空间总面积维持在稳定状态下。
2.4 完善交通路网
交通规划与生态空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铁路方面,但生态绿色交通规划需全面推进,为实现生态环保理念的全面渗透,需根据城市未来发展规划情况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引进电动公共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加大绿色节能交通工具的研发,通过降低交通能耗,降低生态污染情况。为降低私家车出行频率,降低能源损耗与环境污染,需为人们出行提供更为便利的选择,在规划线性交通时,需考虑到人们的交通需求及出行习惯,在避免与生态空间产生冲突的同时突出交通便利性特征,科学规划交通布局,提升土地利用率。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需与国土规划相适应,尊重自然生态,避让生态空间,使土地开发、城市交通同步发展,形成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城市交通体系,根据城市未来发展规划科学设置交通空间,合理布局。例如:在城市公交站等人流量密集交通区域范围内展开深度开发,建设配套商业设施,可在一定范围内满足居民日常消费购物所需,尽可能降低出行频率,缩短出行范围,实现城市交通线路的高效利用,起到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效果。在规划线性交通线路时,需以线路起始点为核心,规划多条线路,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生态效益,选择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佳的交通線路方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以生态为先的理念,对城市交通路网进行调整,加固修复现有交通干线,提升其交通承载力,延长现有干线使用寿命,使现有交通干线发挥出其最大效果,完善交通路网体系。
结束语:综上所述,随着交通线路的逐渐完善,以铁路为代表的现代化交通线路与生态空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为突出生态环保理念,促进交通线路高质量建设,应做好生态红线保护与调整修复工作,以“无害化”为原则对交通线路进行优化,落实生态补偿,维持生态空间占补平衡,完善交通路网,降低对生态的破坏。
参考文献:
[1]殷凤军.生态城区绿色交通规划指标分析和实施路径选择[J].交通世界,2021(14):23-26.
[2]刘卫国.绿色低碳理念下现代城市交通规划措施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20(32):195-196.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