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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美国胡佛研究所正式开放蒋介石日记,引起各界关注。宋曹琍璇(宋美龄侄媳)说:“我们当初决定公开日记的时候,受到来自家属的非常大的阻力。蒋孝梅甚至一度要起诉蒋方智怡……”蒋介石日记开放之后,杨天石先生五赴胡佛研究所——现在,他正于美国抄阅1946至1954年的蒋介石日记。
“人欲横流,道德沦丧,是非倒置,一至于此!”
陈布雷劝止陈赓雅在国民参政会上捅出美金公债舞弊案,但他不能不向蒋介石汇报,蒋也不能不及时处理这一问题。7月8日,孔祥熙回到重庆。7月11日,陈布雷告诉蒋介石,已有人在参政会提出美金公债舞弊案,蒋于是立即召见孔祥熙,将此案调查经过、事实、人证、物证一一告诉他,“嘱其好自为之”。
蒋这时的态度还是要保护孔祥熙,不料孔却“不肯全部承认”,以致蒋在日记中写下“可叹”二字。(《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45年7月11日)次日,蒋介石审读陈赓雅等揭发舞弊案的提案,研究有关情节,决定“全数追缴,全归国库”,同时决定或亲自“负责解决”,或“任由参政会要求彻查”。日记云:“此固于政府国际信誉大损,然为革命与党国计,不能不如此也。” 13日下午,蒋介石再次召见孔祥熙。这一次,蒋就不只是空口白说,而是向孔展示证据了:“直将其人证、物证与各种实据交彼自阅。”但孔仍坚决否认舞弊,甚至赌咒发誓。蒋介石看在眼里,大不以为然,觉得孔不配做一名“基督徒”。面对这位与自己多年共事的老姻亲,蒋不得不拉下脸来,“严正申戒”,孔这才“默认”。蒋介石见孔祥熙不再强辩,态度又转为温和,“嘱其设法自全”,将主动权交给孔,要他自己寻找解脱办法。当日蒋介石日记云:“见庸之,彼总想口辩掩饰为事,而不知此事之证据与事实俱在,决难逃避其责任也。余以如此精诚待彼,为其负责补救,而彼仍一意狡赖,可耻之至!”蒋孔关系一向良好,认为孔“可耻之至”,这是很少有的现象。14日上午,蒋再次与孔祥熙谈话,据蒋介石日记记载:“彼承认余之证据,并愿追缴其无收据之美金公债,全归国库也。”15日,蒋介石反省上周各事,非常感慨,在日记中写道:“傅斯年等突提中国银行美金公债舞弊案,而庸之又不愿开诚见告,令人忧愤不置。内外人心陷溺,人欲横流,道德沦亡,是非倒置,一至于此!”
孔祥熙一面在蒋介石面前承认有问题,但同时紧急布置国库局采取应付措施。据传,傅斯年在国民参政会提出舞弊案的当夜,孔祥熙审问吕咸,盛怒之下,打了吕咸两记耳光。(《国库局同人致傅斯年函》,影印件,1945年8月8日)其后,就组织18个人连夜造账,对付审查。孔祥熙甚至向审查者出示蒋介石交给他阅看的检举资料。7月16日,蒋介石审读中央银行的审查报告,再次召见孔祥熙。当日日记云:“彼将余所交阅之审查与控案而反示审查人,其心诚不可问矣!”17日,蒋介石约见俞鸿钧及侍从室秘书、中央监察委员陈方,指示对舞弊案的“批驳要点”。17日,蒋介石接阅国民参政会通过的傅斯年等21人对中央银行,实为对孔祥熙的“弹劾案”,蒋介石自称“苦痛无已”。
停售后剩余的美金公债既由孔祥熙、吕咸等人私分,自然交待不出购券人的真实姓名等资料。7月13日,孔祥熙曾向蒋介石递交“关于美金公债销售情形之折呈及节略”各一份,以购券人“无可查考”相推诿。孔称“人民购买均系款债对交,至各户户名均系来人自报,按照售债向例,无须详细记载”。7月19日,蒋介石连致孔祥熙三函,其中第一函驳斥“无须详细记载”的说法。蒋称:
门市现款购债自可如此办理,但既称为认购户或预售户,而认购之户一不缴纳分文定金,二不填具认购单据,中央银行亦不给予准许认购若干之证件,三无确实姓名住址之记录,则停售之后,各认购户究竟凭何证据向中央银行交款取券?行方人员又凭何根据付给其债券?是否仅凭该认购户口头申报或人面熟悉,即行付给债券?此种情形,即一普通商号对私人定购些微货物,亦决无此理,何况政府机关之国家银行!办理巨额外汇债票之收付,乃竟如此草率,何能认为合法有效?
蒋函进一步向孔祥熙提出质问:各有关购券人购券均在停售命令公布之后,美债价格均已高涨,何能尚按最初的低价出售?函称:
查认购各户取券时期皆在三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以后至三十三年六月一段时间,距三十二年十月十五日停售之期少则月余,多则六七个月。其时美债价格高涨一倍至十余倍之多,而认购各户仍按国币二十元折合美债一元之原价交款取券。以在法理上毫无拘束之认购,此时何得享此意外之特殊利益,而损失国家宝贵外汇?
蒋函最后严厉提出:“此一期间,认购各户所领去一千六百六十万余元之美金公债,必须由兄责成经办人员,负责全数缴还中央银行,限期严密办妥。”这段话之后,蒋又转变语气,特意写了一段:“此纯为稍减当前情势之应付困难,决非故意苛求。想兄当能深谅,务盼兄迅速处理,即日具报勿延为要。”
蒋介石的第三函则就孔祥熙所报账目进一步查问。函云:“查美金公债除去售出4310万余元及国库局缴交业务局5401万余元外,尚短287万4千余元,此款着落如何?应即详细查明具报。又据报33年8月19日,国库局曾收进美债35万5千元,账上仅列国币710万。该项债券下落如何,并盼查报。” 7月21日,蒋介石在《上星期反省录》中写道:“庸之对一六六零万美金公债总不愿承认也。”
孔“图赖如前”,蒋“更觉此人之贪劣不可救药”
21日,孔令仪携孔祥熙复函见蒋介石,报告对陈赓雅等9人检举提案的调查情况,内称:美金公债券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系由各地分销处分3次解缴而来,其销售情况为:
第一次三百五十余万元,已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并经业务局将债款国币七千余万元送交国库。其中二百零二万余元系以前认购各户交款交割,余数一百四十七万余元系由中央银行自购。
第二次七百六十五万元,由国库局交业务局,当经业务局将应行缴库债款国币1亿五千余万送交国库。
第三次,三十五万五千元,由中央银行同仁认购,共收债款七百一十万元。
孔祥熙的这份复函对陈赓雅等人检举的一千一百五十余万元美券的下落作了交待,但仍不肯承认这一过程中有任何舞弊不端行为。
孔令仪是孔祥熙长女,自幼深得蒋介石的喜爱。孔祥熙让令仪递送报告,自有其考虑,但是,对令仪的喜爱和对舞弊案的查究是两回事。当日蒋介石日记云:“庸之图赖如前,此人无可理喻矣!”面对如此棘手的美金公债案以及孔祥熙的强词辩解,蒋介石深感苦恼,整夜“为庸之事不胜苦痛忧惶,未得安睡”。22日下午,陈布雷向蒋介石汇报:孔祥熙曾表示,“恐此美金公债或落于外人手中”。蒋介石听后,觉得到了此时,孔还不肯承认自己舞弊,深为痛愤。日记云:“更觉此人之贪劣不可救药,因之未能午睡。”
蒋介石19日函中的两个问题很尖锐,何以在决定停售以后继续出售?何以在美券市值高涨后仍按最初所定低价出售?7月24日,孔祥熙致函蒋介石,试图回答:
(一)关于认购户。孔函说明,发行美金公债历时年余,债券分散各地,不能预计何时到渝,故主管局对于认购各户只能请其待券到后缴款交割,不能责其预缴价款,或交纳一部分定金。后来各地陆续缴到债券,黑市市价虽然略涨,但认购在先,自不应以黑市价涨而不交割,致失国家银行信用。孔称:“以今视之,手续诚不无可议,而证以当时情形,实非故意草率可比。”
(二)关于损及国家。孔函说明:当初发行美债,原意在于协助民生经济、生产建设,战后据以购进机器材料,藏富于民。因此,就整个国家言,并无损失。抗战中,中国为美方在华人员垫付过大量经费,需要美方用外汇归还,因此,“必须尽力设法压制外汇黑市之上涨,方属于国有利”。
(三)关于购户。孔函说明:债券发行本属无记名交易,向无记录账册,仅记债券面额款项即可。券款交割之后,承购人在此战时迁徙无常,自难寻找。
(四)关于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孔函称:钧命虽限期缴回,但据主管陈复,限于事实,无法奉行。经再三筹虑,反复研讨,都认为“此事处理设有不慎,影响国家信誉过巨”。孔建议,以“停付冻结”的办法“秘密取消”,请蒋考虑决夺。
孔祥熙的这封信,强词夺理,不仅不承认有任何舞弊行为和不当之处,还企图证明以每券20元的低价出售是为了“压制外汇黑市”,“于国有利”云云。美金公债券由重庆中央银行发往各地销售。因此,孔函所称“债券分散各地,不能预计何时到渝”的情况,只能发生在宣布停售命令各地将销售余额解送重庆之后。此时既已停售何能再次广泛发行,接受认购?此外,孔函并以“限于事实”为理由,拒绝缴回停售后的余额债券。蒋介石接读此函后,决定不能让孔继续担任中央银行总裁了。他在日记中写道:“正午,发孔庸之辞中央银行总裁职照准,其遗缺由俞鸿钧补之命令。”以下蒋自涂约16字,当系对孔祥熙的极度愤怒谴责之词。可能事后蒋觉得过于粗鲁,所以又涂掉了。
蒋介石止步停损,深悔撤孔太晚
7月24日,蒋介石发布命令,准予孔祥熙辞去中央银行总裁一职。同日,又手谕孔祥熙:
该行经办人员办事颟顸,本应严惩。姑念抗战以来努力金融,苦心维持,不无微劳足录。兹既将其经办不合手续之款如数缴还国库,特予从宽议处。准将国库局局长吕咸、业务局局长郭锦坤免职,以示惩戒为要。(蒋介石《事略稿本》,1945年7月24日)
国库局美金公债舞弊案不是“办事颟顸”的问题,蒋介石这样写,是一种大事化小的办法,旨在为以后的进一步调查定下基调。
抗战期间,孔祥熙长期兼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为从财政上支持抗战做了许多工作,“苦心维持”云云,则是对孔祥熙的抚慰。当时,宋子文很想安排自己的亲信担任中央银行总裁,曾向蒋表示,中央银行总裁必须由自己推荐,否则将不担负行政责任,暗示将不出任行政院长。但蒋不为所动。 7月25日,蒋介石召宋子文谈话,告以“中央银行总裁人选,非绝对服从余命令,而为余所信任者不可,以此二十年来所得之痛苦经验,因此不能施展我建军、建政,而且阻碍我外交政策莫大也”。孔祥熙在兼任财政部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任内,始终不肯将中央银行的实际存款数字告诉蒋介石,致使蒋在1944年向美方“强制要求”援助,导致中美关系紧张,“几至绝境”。蒋介石想起这段历史,对孔祥熙更加不满,深悔撤孔不早。日记云:“庸人不可与之再共国事矣。撤孔之举,犹嫌太晚矣。”
与俞鸿钧接任中央银行总裁的同时,宋子文则接任孔的“四联总处”副主席。至此,孔祥熙在国民党党政系统中的重要职务,几乎全部失去。7月28日,蒋介石日记云:“免除孔庸之中央银行总裁之职,实为公私兼全与政治经济之成败最大关键也。”所谓“公”,指的是当时国民党和国民政府的统治;所谓“私”,指的是蒋介石本人和孔祥熙之间以及和宋霭龄、宋美龄的关系。蒋介石要“公私兼全”,自然不可能有彻底的调查和公正的处理。31日,蒋介石日记再云:“免除庸之中央银行总裁与改组行政院实为内政重大之改革也。”
傅斯年于1938年3月上书蒋介石,认为孔祥熙担任行政院长“作来一切若不相似”。此后,傅斯年一直走在“反孔”前列。1938年7月,1939年2月、4月,1944年6月、9月、11月、12月,傅斯年多次致函蒋介石,揭发孔的腐败贪污等问题,并在国民参政会上大声疾呼:“办贪污首先从最大的开刀。”(杨天石《傅斯年攻倒孔祥熙》,《抗战与战后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至此,傅斯年算是大获全胜,功德圆满了。7月30日,傅斯年会见蒋介石,蒋肯定傅的揭发,表示“极好”。8月1日,傅斯年致函夫人俞大彩,高兴地写道:“老孔可谓连根拔去(根是中央银行)。”“老孔这次弄得真狼狈。闹老孔闹了八年,不大生效,这次算被我击中了,国家已如此了,可叹可叹”。
陈赓雅等9人的提案虽然没有提交国民参政会大会讨论,但参政会主席团决议“径请政府严查,依法办理”。7月31日,参政会秘书处正式将提案签呈蒋介石,建议密送国民政府,指派人员查明办理。同时,司法界对此案也关注起来。重庆地方法院向中央银行发函询问,最高法院总检察署发公函向傅斯年要材料,“以凭参考”。检察长郑烈在报上发表通告,号召各界揭发腐败、贪污分子。8月2日,郑烈致函傅斯年,告以“此事以鄙意度之,决可成案,已交本署叶、李检察官侦办,弟亲自主持”。郑烈要求得到傅斯年的支持,函称:“满腔热血,不知洒向何地。此事如得公助,巨憝就擒,国法获申,当泥首雷门以谢也。”8月8日,傅斯年撰写《在本届参政大会中提案及询问有涉及中央银行国库局舞弊事说明书》,叙述他了解的有关情况及提案经过,保证所述各节,“经斯年详核,确信其为真,故可在参政会会外,负法律之责任”。末称:“深望政府严办,以警官邪焉。”
蒋介石不仅再次接到了国民参政会转呈的陈赓雅等人提案,而且也了解到郑烈主张彻底查究的态度。(《蒋介石日记》1945年8月2日记云:“最高检察官陈某力主彻究中央银行美金公债舞弊案。”其中“陈”字应为“郑”字之误)8月4日,他在《本星期预定工作课目》中列入“美金舞弊案之根究”一项。8月6日,他决定将此案交由国民政府主计长陈其采与中央银行新总裁俞鸿钧密查具报。同日,以孔祥熙官邸秘书处原秘书夏晋熊接替吕咸,出任国库局局长。9日至10日,他在日记中两次记载“处理美金公债案”、“处理美金券案”等字。但事实上,他并不想彻底查清。8月16日日记云:“晚检讨中央银行美债案,处置全案,即令速了,以免夜长梦多,授人口实。惟庸之不法失德,令人不能想象也。”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提高行政效率,蒋介石愿意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反贪腐现象,但是彻底查下去,反下去,就会“夜长梦多,授人口实”,发生影响,危害自己的统治——所以他要下令“速了”。17日,他约请司法部部长谢冠生、俞鸿钧及陈其采会商办法。8月26日,陈、俞二人向蒋书面报告,将此案的性质轻描淡写地定性为:“未按通常手续办理,容有未合”,“亦有未妥”,而且,债票已经追缴,吕咸、郭锦坤亦已免职云云。蒋接到报告后,未有新指示,一场轰动一时的舞弊案件就此划上休止符。
一个腐败的政权是不能真正反腐败的。
1945年年末,国民党元老张继偕夫人到昆明举办书法展览。他告诉陈赓雅说:监察院院长于右任对此案也有弹劾,从孔祥熙等承认吐出款项多寡中,可以了解到,其分肥比例是:孔祥熙最多,占七成,吕咸二成半,其余所谓应行调剂战时生活的经办人,仅得微乎其微的半成。(全文完)
(附记:本文收集资料过程中,承汪朝光教授、杨雨青副教授协助,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