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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成就显著
“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使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升。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3年左右,总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00万人左右。
重点发展农村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就巨大。西部“两基”攻坚取得了重大进展,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质量明显提高。前年全国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3.6%,初中毛入学率达94.1%;2005年都已超过95%。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左右,成人识字率位于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前列。
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与知识贡献。2004年,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200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达到1333万人,是2000年的2.4倍,研究生在学人数82万人,是2000年的2.7倍,毛入学率达19%。2005年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校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分别占总数的64%、60%和55%,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知识贡献。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走出低谷。2004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3649万人,是2000年的1.45倍,毛入学率达到48.1%,2005年在校生接近4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52%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调整中加快发展。2004年招生566万人,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98年530万人),在校生达到1409万人。
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得到稳步发展,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进展。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得到发展。全国毕(结)业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318.4万人,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6198.3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1倍以上。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国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由2000年的96.9%、87.1%、68.4%和59%提高到2004年的98.3%、93.8%、79.6%和71%,普通高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由29.5%提高到35.8%,教育质量得到提升。有90%的高校、3.8万多所中小学、近6000所中职学校基本建成校园网,现代远程教育得到快速发展,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改革迈出新步伐,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基本确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面加强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素质教育实施取得进展。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功,1999~2004年新建大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是此前建国后五十年总和的2~3倍;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教育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投入不断增加,2004年全国预算内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了4200多亿元,是2000年的1.7倍。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2004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机构)达到7.85万所,在校生达到1769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校从2000年的32所增加到226所,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达249所,在校生总计达到134.5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比例达10%以上。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人数明显增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期回归率达97%以上。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超过800多个,境外学习汉语的人数超过3000万人。
认真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国累计审批助学贷款153万多人,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420万人次。对农村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为中西部地区近3000万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情况得到显著改善;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普遍实行了“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2005年实施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了教育公平,得到良好社会反响;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教育部提供)
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瞩目
2000年,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逐渐将教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教育上来,并于2003年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加强农村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把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体现了对新时期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
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取得新的进展。全国共有小学39.4万所,其中县镇和农村有37万所,占94%;小学在校学生1.125亿人,其中县镇和农村学生占84%。全国共有初中6.3万所,其中县镇和农村有5.43万所,占86%;初中在校学生6475万人,其中县镇和农村学生占83%。全国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市、区)达到2765个,全面完成“两基”验收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了12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3.6%。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年提高,农村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8.6%,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4.1%。
各级政府对于农村教育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农村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基本确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新格局。2004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含县镇)总投入达1644.77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279.52亿元。其中预算内拨款达1325.88亿元,增加了231.57亿元,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达80.61%。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超过100亿元,比2003年增长72%。各省(区、市)也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专款,大部分已制定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有明显好转,农村教师的国标工资基本上得到保证,农村中小学大多数现有危房得到了改造,近年来因房屋倒塌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明显减少。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后,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中央拨款10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入学率和巩固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几年前的14个百分点缩小到7个百分点,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至今已完成工程的五分之三,共在中西部农村学校建成96,600多个教学光盘播放点、14万个卫星教学接收点和25,000多个计算机教室,极大地带动中西部农村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效地缓解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资源匮乏、师资短缺等问题。这对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农村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切实为农村孩子上学排忧解难,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农村教育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并努力解决农民群众集中反映的教育问题,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安排资金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27.8亿元,地方财政主要是省级财政安排免杂费资金27.2亿元,寄宿生生活补助8.6亿元;共资助中西部贫困家庭学生3000万人。同时,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基本上免除了杂费,395万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寄宿生活补助。积极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全国农村地区推行“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学生的教育负担。据有关部门统计,“一费制”的推行减轻了农民教育负担40亿元。(教育部提供)
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党 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做出了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战略决策。“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毛入学率迅速提高,教育资源快速扩张,办学效益明显提高,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各类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
2005年初中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2025万人,是2000年1230万人的1.65倍,居世界第一,其中:
——全国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82.0万人,是2000年30.1万人的2.72倍(其中博士生16.6万人,硕士生65.4万人)。此外,还有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约20万人。
——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1333万人,是2000年556万人的2.4倍(其中本科738万人,专科595万人)。
——成人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420万人,也比2000年的354万人大幅度增加。
——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包括广播电视大学和网络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也取得巨大发展(2004年广播电视大学和网络学院本专科在校生242.8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76.8万人)。
这一年研究生招生32.6万人,其中博士5.3万人,硕士27.3万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668万人,其中普通高校447万人,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221万人。
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迅速提高,国民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显著增加
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首次超过15%,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200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是2000年12.5%的1.52倍。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率从2000年的54%提高到62%(有不少省、市、自治区已经超过70%)。
三、高等教育办学资源迅速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2004年,全国共有各类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2236所,其中普通高校1731所,比2000年的1041所净增690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684所。此外,还有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249所;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187所。
高校办学条件建设不断加强。“九五”以来,在全国高校陆续建立了200多个理科、文科和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形成了近千个重点学科。各省市也分别建立起了大批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校校园建设力度普遍加大,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基本教学设施明显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全国普通高校校园占地面积183.7万亩,比2000年的71.8万亩增长了1.6倍;教学行政用房20382.7万平方米,比2000年的7548.4万平方米增长了1.7倍;教学仪器设备1017.9亿元,比2000年的373.0亿元增长了1.7倍,图书10.1亿册,比2000年5.7亿册增长了77%。
高校普遍加强了吸引和培养优秀拔尖人才的工作,大力加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高学历教师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加,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脱颖而出。启动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迄今为止全国已有428个学科共聘任了413个特聘教授、33名讲座教授,对吸引、遴选、培养、造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带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我们还实施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工程、跨世纪人才计划、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等一系列人才培养计划,着重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全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85.8万人,比2000年的46.3万人增长了8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35.8%,比2000年的29.5%有明显提高。
四、以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高校办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大力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进展,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蓬勃发展,基础研究成果丰硕,应用研究发展迅速,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已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生力军、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方面军。据统计,全国高校科研经费(含科技、人文社科)拨入达到368.7亿元,比2000年148.9亿元增长了1.5倍。高校获得专利授权6000余项,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分别占总数的64%、60%和55%。高校的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力地促进了先进文化建设。
在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国家始终坚持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成立了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开始了五年一次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各地高校出台了许多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的新体制
全国2236所高等学校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130所,地方所属高校2106所。全国1731所普通高校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111所,地方所属高校1620所。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统筹和管理的权限迅速扩大,密切了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对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教育部提供)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五”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有了长足发展,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经历了“九五”末期到“十五”初期连续几年下降后,从2002年开始逐年增加,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达到566万人,在校生1409万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达到1047所(其中职业技术学院872所),招生237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数的53%,在校生597万人。我国举办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与其他教育相沟通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由2001年的85.4%提高到2004年的95%,高等职业教育就业率由2003年的56%提高到2004年的61%。“十五”期间,职业院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500多万名毕业生,培训城乡劳动者约4亿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改善了劳动力的技术结构,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五”期间,职业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国家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重点实施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工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培训的规模明显扩大。目前,参加“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院校有700多所,企业达1400多家,促进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现了校企双赢;2004年全国职成教系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共培训3146万人次。
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业院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和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探索出了一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新路子。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些会议和文件,明确要求职业教育必须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职业院校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进一步密切与经济社会的联系,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质量和效益。我国职业教育的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顺,真正起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教育部提供)
艺术科研管理工作成就显著
“十五”期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艺术科研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科研管理渠道进一步理顺,科研队伍稳步发展,科研成果硕果累累。
艺术科学管理思路进一步明确,科研渠道逐步健全。“十五”伊始,省级艺术科研规划职能相对薄弱。针对这一情况,2002年,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要建立健全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这一要求在各地普遍得到了落实。如,福建省成立了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成立了省文化艺术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成立了省文化科研规划领导小组,黑龙江省成立了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贵州省成立了省文化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山东省成立了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等。这项工作使艺术科研管理外部条件逐步改善,为构建多层次、各具特色的艺术科研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全面规划,艺术科研管理逐步规范化。“十五”期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办法》、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和修订,使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各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十五”期间,立项课题从2001年的99个,逐步增加为2003年的120个和2005年的140个,平均资助经费额度从2001年的3万,逐步增加为2003年的3.9万和2005年的5.7万。涌现出《中国音乐文物大系》、《二十世纪中国油画》、《解放军音乐史》、《中国电影摄影艺术发展史》等一批优秀成果。
艺术科研队伍稳步发展,学科地位进一步确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成果得到重视,艺术科研关注现实、指导工作的应用性能得到加强。“十五”期间,艺术科研队伍稳步发展,专门艺术研究机构与高等艺术院校构成了艺术科研的主力军。同时,艺术科研人才的社会化趋势得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设有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就有600家左右,集中了一批艺术科研力量,并与专门艺术科研机构间形成了流动和共享。在此基础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在以教学和科研并重的高校中,课题申报得到了校方和教师的高度重视,申报非常踊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的课题申报量,从2001年的457个上升为2005年的近1198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得到高度重视,历时25年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完成了近5亿字全部省卷的编纂工作,标志着这一宏伟工程基本竣工。(文化部提供)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
建 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在新时期的创新和发展,是“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总揽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5年来,为加快推进工作新机制建设,国家人口计生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改革意见,组织试点,以点带面,先后召开三次全国性重要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经验。近年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论、思路、方法和机制创新,使“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法制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十五”期间,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了基本规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计生委提供)
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在结构调整、体制转型、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失业问题,就业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问题,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下岗失业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各地把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吸纳劳动力大的服务业作为重点,形成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就业较大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左右,比“九五”期末增加400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将接近2.7亿,比“九五”期末增加4200万人。“十五”期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十五”期末,三类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6.5:22.5:31,与“九五”期末的50:22.5:27.5相比,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期间,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借鉴世界各国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与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几年来,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了明显效应。“十五”期间,有1800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2003年以来,通过实施就业援助,帮助37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进一步总结、扩展、调整、充实了积极就业政策。为全面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确立,城乡统筹就业开始起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绝大部分街道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承担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适应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增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相衔接。到“十五”期末,全国有600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整体推进,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了70%,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得到改善,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还积极开展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开始起步。(劳动保障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普遍建立
“十五”期间,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不断完善政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十五”期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和就业方式的调整变化,在重点做好原公费、劳保医疗人群参保工作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向其他人群扩展。劳动保障部陆续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导各地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探索农民工医疗保障办法。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67万人,是“九五”期末的3倍多。其中在职人员9862万人,退休人员3705万人。
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针对近年来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缺乏医疗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以保障大病医疗为重点,采取适当降低缴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等办法,解决了部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十五”期间,各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不断扩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目前,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万多家,定点药店3万多家。各地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等,初步建立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逐步研究探索反欺诈工作机制,医疗服务管理得到加强。总的来看,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得到了保障。
适应不同人群多方面的医疗需求,逐步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了妥善处理改革前后的待遇衔接,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医疗需求,“十五”期间,各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普遍实行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多数地区落实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实行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一些地区还对社会特困群体采取了社会医疗救助措施。(劳动保障部提供)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各地把城市低保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使城市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较好地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较为规范的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保障范围的确定、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保障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完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
实现并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03年以来低保对象人数一直稳定在2200万左右。其中,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约占96%,是城市贫困人员的主体。
操作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完善。全国各地围绕城市低保工作,先后建立起包括民主评议、社区公示、社会发放、民主监督、规范备案等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
资金投入加大,救助水平提高。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大幅增加城市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确保了城市低保工作的顺利运行。2001年至2005年11月,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低保资金645亿元,年度平均每人每月实际补助金额由2001年的30元逐步提高到2005年1~11月的70元。
探索、创新救助机制。比如,开展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给予重点救助;探索研究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实施低保与再就业联动、低保渐退等制度,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等等。
配套救助措施逐步完善。与城市低保制度相配套,各地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临时救助措施,部分地方还建立了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
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手段也有所创新,大力推进了社会化发放、信息化动态管理等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民政部提供)
“十五”期间,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使我国人力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升。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3年左右,总人口中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7000万人左右。
重点发展农村教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就巨大。西部“两基”攻坚取得了重大进展,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质量明显提高。前年全国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达93.6%,初中毛入学率达94.1%;2005年都已超过95%。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4%左右,成人识字率位于发展中人口大国的前列。
高等教育跨入大众化阶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与知识贡献。2004年,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200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达到1333万人,是2000年的2.4倍,研究生在学人数82万人,是2000年的2.7倍,毛入学率达19%。2005年毛入学率达到20%以上。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高校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分别占总数的64%、60%和55%,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知识贡献。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显著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走出低谷。2004年,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3649万人,是2000年的1.45倍,毛入学率达到48.1%,2005年在校生接近4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52%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调整中加快发展。2004年招生566万人,超过历史最高水平(1998年530万人),在校生达到1409万人。
其他各级各类教育得到稳步发展,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初步进展。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得到发展。全国毕(结)业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318.4万人,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6198.3万人,分别比2000年增长1倍以上。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国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由2000年的96.9%、87.1%、68.4%和59%提高到2004年的98.3%、93.8%、79.6%和71%,普通高校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由29.5%提高到35.8%,教育质量得到提升。有90%的高校、3.8万多所中小学、近6000所中职学校基本建成校园网,现代远程教育得到快速发展,教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改革迈出新步伐,教育投入不断增加。“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基本确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面加强了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素质教育实施取得进展。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巨大成功,1999~2004年新建大学生公寓和学生食堂,是此前建国后五十年总和的2~3倍;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等重要法律法规,教育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教育投入不断增加,2004年全国预算内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了4200多亿元,是2000年的1.7倍。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2004年,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机构)达到7.85万所,在校生达到1769万人,其中民办普通高校从2000年的32所增加到226所,普通高校试办的独立学院达249所,在校生总计达到134.5万人,占普通高校在校生的比例达10%以上。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人数明显增加,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期回归率达97%以上。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超过800多个,境外学习汉语的人数超过3000万人。
认真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国累计审批助学贷款153万多人,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约420万人次。对农村中小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为中西部地区近3000万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情况得到显著改善;对全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普遍实行了“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切实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2005年实施了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了教育公平,得到良好社会反响;高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保持在70%以上,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目标任务。(教育部提供)
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瞩目
2000年,我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义务教育的历史性任务。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逐渐将教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农村教育上来,并于2003年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加强农村教育成为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把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体现了对新时期农村教育的高度重视。
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取得新的进展。全国共有小学39.4万所,其中县镇和农村有37万所,占94%;小学在校学生1.125亿人,其中县镇和农村学生占84%。全国共有初中6.3万所,其中县镇和农村有5.43万所,占86%;初中在校学生6475万人,其中县镇和农村学生占83%。全国通过“普九”验收的县(市、区)达到2765个,全面完成“两基”验收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加了12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3.6%。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逐年提高,农村小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98.6%,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4.1%。
各级政府对于农村教育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农村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基本确立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新格局。2004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不含县镇)总投入达1644.77亿元,比2003年增加了279.52亿元。其中预算内拨款达1325.88亿元,增加了231.57亿元,占农村义务教育总投入的比例达80.61%。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超过100亿元,比2003年增长72%。各省(区、市)也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安排了农村义务教育专款,大部分已制定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标准。拖欠教师工资的情况有明显好转,农村教师的国标工资基本上得到保证,农村中小学大多数现有危房得到了改造,近年来因房屋倒塌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明显减少。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后,国家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中央拨款10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寄宿制学校,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的入学率和巩固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由几年前的14个百分点缩小到7个百分点,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国家组织实施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至今已完成工程的五分之三,共在中西部农村学校建成96,600多个教学光盘播放点、14万个卫星教学接收点和25,000多个计算机教室,极大地带动中西部农村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效地缓解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教育教学资源匮乏、师资短缺等问题。这对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农村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切实为农村孩子上学排忧解难,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农村教育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各级政府高度关注并努力解决农民群众集中反映的教育问题,为农村教育办实事。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计安排资金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27.8亿元,地方财政主要是省级财政安排免杂费资金27.2亿元,寄宿生生活补助8.6亿元;共资助中西部贫困家庭学生3000万人。同时,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县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贫困家庭学生基本上免除了杂费,395万贫困家庭学生得到了寄宿生活补助。积极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全国农村地区推行“一费制”,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学生的教育负担。据有关部门统计,“一费制”的推行减轻了农民教育负担40亿元。(教育部提供)
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
党 中央、国务院在世纪之交做出了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战略决策。“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毛入学率迅速提高,教育资源快速扩张,办学效益明显提高,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各类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
2005年初中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2025万人,是2000年1230万人的1.65倍,居世界第一,其中:
——全国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82.0万人,是2000年30.1万人的2.72倍(其中博士生16.6万人,硕士生65.4万人)。此外,还有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约20万人。
——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1333万人,是2000年556万人的2.4倍(其中本科738万人,专科595万人)。
——成人高校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420万人,也比2000年的354万人大幅度增加。
——其他各类高等教育(包括广播电视大学和网络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也取得巨大发展(2004年广播电视大学和网络学院本专科在校生242.8万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76.8万人)。
这一年研究生招生32.6万人,其中博士5.3万人,硕士27.3万人。高等学校本专科招生668万人,其中普通高校447万人,成人高校本专科招生221万人。
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迅速提高,国民接受高等教育机会显著增加
2002年中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首次超过15%,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200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9%,是2000年12.5%的1.52倍。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率从2000年的54%提高到62%(有不少省、市、自治区已经超过70%)。
三、高等教育办学资源迅速扩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2004年,全国共有各类高等学校(含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2236所,其中普通高校1731所,比2000年的1041所净增690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684所。此外,还有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249所;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1187所。
高校办学条件建设不断加强。“九五”以来,在全国高校陆续建立了200多个理科、文科和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形成了近千个重点学科。各省市也分别建立起了大批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校校园建设力度普遍加大,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基本教学设施明显改善,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全国普通高校校园占地面积183.7万亩,比2000年的71.8万亩增长了1.6倍;教学行政用房20382.7万平方米,比2000年的7548.4万平方米增长了1.7倍;教学仪器设备1017.9亿元,比2000年的373.0亿元增长了1.7倍,图书10.1亿册,比2000年5.7亿册增长了77%。
高校普遍加强了吸引和培养优秀拔尖人才的工作,大力加强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建设。高学历教师的比例有了较大的增加,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脱颖而出。启动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迄今为止全国已有428个学科共聘任了413个特聘教授、33名讲座教授,对吸引、遴选、培养、造就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带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我们还实施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创新工程、跨世纪人才计划、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等一系列人才培养计划,着重提高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全国普通高校专任教师85.8万人,比2000年的46.3万人增长了85%。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比例达到35.8%,比2000年的29.5%有明显提高。
四、以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为龙头,带动高校办学质量和学术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大力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取得进展,重点学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蓬勃发展,基础研究成果丰硕,应用研究发展迅速,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已成为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生力军、高科技产业化的重要方面军。据统计,全国高校科研经费(含科技、人文社科)拨入达到368.7亿元,比2000年148.9亿元增长了1.5倍。高校获得专利授权6000余项,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分别占总数的64%、60%和55%。高校的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有力地促进了先进文化建设。
在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国家始终坚持将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成立了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开始了五年一次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各地高校出台了许多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的措施。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实现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的新体制
全国2236所高等学校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130所,地方所属高校2106所。全国1731所普通高校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111所,地方所属高校1620所。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发展统筹和管理的权限迅速扩大,密切了高校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调动了地方政府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对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具有深刻的战略意义。(教育部提供)
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五”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有了长足发展,初步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经历了“九五”末期到“十五”初期连续几年下降后,从2002年开始逐年增加,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达到566万人,在校生1409万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达到1047所(其中职业技术学院872所),招生237万人,占普通高校招生数的53%,在校生597万人。我国举办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职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初、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与其他教育相沟通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由2001年的85.4%提高到2004年的95%,高等职业教育就业率由2003年的56%提高到2004年的61%。“十五”期间,职业院校共向社会输送了2500多万名毕业生,培训城乡劳动者约4亿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素质、改善了劳动力的技术结构,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职业教育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十五”期间,职业教育工作紧密围绕国家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重点实施了“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等一系列工程,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才培养培训的规模明显扩大。目前,参加“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院校有700多所,企业达1400多家,促进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现了校企双赢;2004年全国职成教系统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共培训3146万人次。
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业院校招生、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和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探索出了一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新路子。2002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印发了《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些会议和文件,明确要求职业教育必须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职业院校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进一步密切与经济社会的联系,加强与行业企业的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质量和效益。我国职业教育的道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顺,真正起到了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教育部提供)
艺术科研管理工作成就显著
“十五”期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研究取得了长足进展。艺术科研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科研管理渠道进一步理顺,科研队伍稳步发展,科研成果硕果累累。
艺术科学管理思路进一步明确,科研渠道逐步健全。“十五”伊始,省级艺术科研规划职能相对薄弱。针对这一情况,2002年,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要建立健全省级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这一要求在各地普遍得到了落实。如,福建省成立了省艺术科学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四川省成立了省文化艺术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浙江省成立了省文化科研规划领导小组,黑龙江省成立了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贵州省成立了省文化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山东省成立了省文化艺术科学协会等。这项工作使艺术科研管理外部条件逐步改善,为构建多层次、各具特色的艺术科研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强领导、全面规划,艺术科研管理逐步规范化。“十五”期间,《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年度课题指南》、《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办法》、文化部《关于加强全国艺术研究院所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和修订,使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工作各环节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十五”期间,立项课题从2001年的99个,逐步增加为2003年的120个和2005年的140个,平均资助经费额度从2001年的3万,逐步增加为2003年的3.9万和2005年的5.7万。涌现出《中国音乐文物大系》、《二十世纪中国油画》、《解放军音乐史》、《中国电影摄影艺术发展史》等一批优秀成果。
艺术科研队伍稳步发展,学科地位进一步确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成果得到重视,艺术科研关注现实、指导工作的应用性能得到加强。“十五”期间,艺术科研队伍稳步发展,专门艺术研究机构与高等艺术院校构成了艺术科研的主力军。同时,艺术科研人才的社会化趋势得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设有艺术专业的高等院校就有600家左右,集中了一批艺术科研力量,并与专门艺术科研机构间形成了流动和共享。在此基础上,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在以教学和科研并重的高校中,课题申报得到了校方和教师的高度重视,申报非常踊跃。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的课题申报量,从2001年的457个上升为2005年的近1198个。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研究得到高度重视,历时25年的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完成了近5亿字全部省卷的编纂工作,标志着这一宏伟工程基本竣工。(文化部提供)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
建 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机制,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重大举措,是中国特色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道路在新时期的创新和发展,是“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总揽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5年来,为加快推进工作新机制建设,国家人口计生委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改革意见,组织试点,以点带面,先后召开三次全国性重要会议,研究部署综合改革工作,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经验。近年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进工作新机制建设步伐。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高度重视,抓紧落实,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论、思路、方法和机制创新,使“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在法制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十五”期间,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核心,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主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体系,为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了基本规范。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新阶段。(计生委提供)
积极就业政策取得明显成效
“十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在结构调整、体制转型、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失业问题,就业形势严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问题,将就业再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并实施了一整套积极的就业政策。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扩大就业规模的同时,下岗失业问题得到初步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十五”期间,各地把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促进就业紧密结合,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吸纳劳动力大的服务业作为重点,形成经济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促进就业较大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左右,比“九五”期末增加400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将接近2.7亿,比“九五”期末增加4200万人。“十五”期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大幅增加。“十五”期末,三类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6.5:22.5:31,与“九五”期末的50:22.5:27.5相比,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十五”期间,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和借鉴世界各国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包括税费减免、小额信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介绍与培训补贴、主辅分离等政策,形成了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几年来,在促进就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发挥了明显效应。“十五”期间,有1800万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2003年以来,通过实施就业援助,帮助37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11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进一步总结、扩展、调整、充实了积极就业政策。为全面解决转轨时期历史遗留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初步确立,城乡统筹就业开始起步。“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机制初步确立,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劳动者就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就业方式日趋多样化。就业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公共就业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和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国绝大部分街道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承担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适应市场化、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了一定增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初步实现了技能人才评价与就业、使用、待遇相衔接。到“十五”期末,全国有6000万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整体推进,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超过了70%,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环境得到改善,取消了对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限制性政策和不合理收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还积极开展了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开始起步。(劳动保障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普遍建立
“十五”期间,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不断完善政策,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十五”期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所有制结构和就业方式的调整变化,在重点做好原公费、劳保医疗人群参保工作的基础上,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向其他人群扩展。劳动保障部陆续制定了《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见》等文件,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指导各地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探索农民工医疗保障办法。截止2005年11月底,全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67万人,是“九五”期末的3倍多。其中在职人员9862万人,退休人员3705万人。
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针对近年来困难企业职工、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缺乏医疗保障等突出问题,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同时,指导各地因地制宜,以保障大病医疗为重点,采取适当降低缴费率,先建立统筹基金等办法,解决了部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加强医疗保险管理,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十五”期间,各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不断扩大,方便了参保群众就医购药。目前,全国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达到5万多家,定点药店3万多家。各地不断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等,初步建立了信息网络管理系统,逐步研究探索反欺诈工作机制,医疗服务管理得到加强。总的来看,绝大多数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得到了保障。
适应不同人群多方面的医疗需求,逐步探索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了妥善处理改革前后的待遇衔接,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医疗需求,“十五”期间,各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普遍实行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多数地区落实了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部分效益好的企业实行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一些地区还对社会特困群体采取了社会医疗救助措施。(劳动保障部提供)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十五”期间,各地把城市低保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增加资金投入,使城市低保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较好地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和较为规范的管理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以保障范围的确定、保障标准的制定与调整、保障资金的筹集与管理、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完善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
实现并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03年以来低保对象人数一直稳定在2200万左右。其中,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属约占96%,是城市贫困人员的主体。
操作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完善。全国各地围绕城市低保工作,先后建立起包括民主评议、社区公示、社会发放、民主监督、规范备案等制度在内的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
资金投入加大,救助水平提高。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大幅增加城市低保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确保了城市低保工作的顺利运行。2001年至2005年11月,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低保资金645亿元,年度平均每人每月实际补助金额由2001年的30元逐步提高到2005年1~11月的70元。
探索、创新救助机制。比如,开展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给予重点救助;探索研究城市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探索实施低保与再就业联动、低保渐退等制度,促进低保对象再就业等等。
配套救助措施逐步完善。与城市低保制度相配套,各地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临时救助措施,部分地方还建立了包括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
管理手段不断创新。城市低保工作管理手段也有所创新,大力推进了社会化发放、信息化动态管理等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民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