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教育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以来,学生评价的改革就成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中建立新型教育评价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新课程实施的重要任务和基本要求。然而,课程改革虽然得到不少人的认可,却在“应试教育”的大环境下举步维艰,改革后的评价制度大多与原来的考核制度相比,没有实质上的变化。学生评价制度的相对滞后成为制约素质教育的瓶颈。2015年,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实施中小学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工作方案》(穗教发[2014]47号)和区教育局的规划要求,我校开始探索实施教育质量阳光评价改革研究。
阳光评价指标框架涵盖六大方面:包括學生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对学校文化的认同等方面,其中共有22项关键性指标。其中,兴趣特长潜能就有审美修养、爱好特长、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四项指标。我校希望对校本特色课程和学科课程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方式多样、主体多元的评价体系,以达到关注学生兴趣,促进学生特长,发展学生潜能的目的。
随着课堂改革的推进,教育者们普遍意识到改革学生评价制度体系是关键一步。尤其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言,它不要求学生活动系统的学科理论知识,而是以增加学生对自然、社会、自我的整体认知为基础,发展他们的实践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学生评价,要突破传统评价的局限,对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进展和变化进行观察、描述、分析和解释。
那么,如何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去实施阳光评价呢?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做法和反思。
一、明确评价目的——促进学生发展
学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评价亦是如此。所以,实施阳光评价,就意味着学生评价不仅为学生的过去打出一个“分数”,更要着眼学生的未来。阳光评价所追求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确的结论,而是更多地体现对他的关注和关怀;不仅要通过评价促进他在原有水平上提升,更要了发现学生的潜能和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二、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让参与者与指导者更明确评价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要分为课题研究类和活动参与类,不同项目、不同活动的评价指标也应有所不同。比如“社区服务”,我们重点是要求学生去参与服务,所以评价的指标侧重点就放在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上。“社会实践”要求学生通过参加社会活动获得技能的提升和成长,所以评价的侧重点就是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机构的见习评价。而“研究性学习”要求学生尝试合作完成课题研究的全过程,评价的重点就在研究过程中的合作能力、相关技能的掌握和成果的质量上。不同维度的评价指标,让学生们更清楚不同的项目要求他们发展不同的能力,也让指导老师的评价工作增加目的性和指导性,避免泛泛而评。
三、评价方式
1.多元评价——让活动和成果更精彩
钱梦龙曾说:“教育,就是给人积极向上的影响力,教学艺术就是激励的艺术。”终结性的评价单纯地给学生一个分数,除了让他们相互比较一下外,很难达到以此激励学生的目的。阳光评价要求综合实践活动更多地使用发展性评价和质性评价,如观察学生的活动过程:情感态度、合作交流、能力发展等,鼓励他们用表演、汇报、音像、展示、成长记录等多种方式来呈现成果,通过行为观察和成果的鉴定来给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评语,挖掘学生的特长,肯定学生的付出,指明努力的方向和方法。
2.边开展边评价——及时反馈和繁重任务的分解
激励之所以奏效,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及时。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过程,跨越几个周甚至几个月,完成后指导老师收集材料、分析数据、回顾学生表现,以致老师会把所有的收尾工作都放在期末,导致期末的工作任务非常繁琐,评价反馈也只能在期末评完才发还给学生。实施阳光评价,我们设置了明确的评价指标和时间,让教师更及时地给予学生评价反馈。
3.关注过程,兼顾结果——平衡活动的过程评价和技能评价
育人为本是实施阳光评价的基本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共同的基础,又要关注兴趣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因此,我们尝试把质性评价和量性评价相结合,在评价指标和活动过程中,鼓励学生参与体验,也注意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他们相关的操作技能。
四、评价主体——多主体评价,合力关注学生的成长
1.自我评价
巴里斯.爱丽丝的《培养反思能力》一书中指出,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习者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学生可以也应该成为自律的学习者,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通过学生的自评,可以帮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促进学生对自己的努力程度和学习效果的反思。自我评价不是学生天生就有的能力,它是要在各种活动中通过培养而获得的。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每一个模块,我们都设置了学生“自我评价”项目,有的是直接对自己的表现赋分,有的则是通过反思活动过程和实践心得来体现。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让学生主动关注自己的任务和成长的责任,有助于学生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者。
2.他人评价
以往学生自评或者教师评价这种单主体的评价常常出现评价过于片面、学生被动参与的局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不是学生的自我感觉良好,也不是老师一个人说了算,它的评价主体除了学生自己,还包括教师、家长、同学及社会,既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发挥了相关育人主体的评价合力[4]。通过多主体的评价,仿佛在体验各方人士的协商对话,也是一个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进行共同的心理构建的过程。
关注学生的兴趣特长,发展学生的潜能,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任务,也是它价值追求。我们将继续推行阳光评价机制,让它引领学生成为个性、自信的学习者,引导教师成为理智、前行的探索者,积极构建学校的“好教育”!
阳光评价指标框架涵盖六大方面:包括學生品德与社会化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潜能、学业负担状况、对学校文化的认同等方面,其中共有22项关键性指标。其中,兴趣特长潜能就有审美修养、爱好特长、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四项指标。我校希望对校本特色课程和学科课程进行整合,构建一个方式多样、主体多元的评价体系,以达到关注学生兴趣,促进学生特长,发展学生潜能的目的。
随着课堂改革的推进,教育者们普遍意识到改革学生评价制度体系是关键一步。尤其是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而言,它不要求学生活动系统的学科理论知识,而是以增加学生对自然、社会、自我的整体认知为基础,发展他们的实践能力、合作交流能力和创新精神。因此,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学生评价,要突破传统评价的局限,对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进展和变化进行观察、描述、分析和解释。
那么,如何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去实施阳光评价呢?以下是我们的一些做法和反思。
一、明确评价目的——促进学生发展
学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教育的意义在于引导和促进学生的发展与完善,评价亦是如此。所以,实施阳光评价,就意味着学生评价不仅为学生的过去打出一个“分数”,更要着眼学生的未来。阳光评价所追求的不是给学生下一个精确的结论,而是更多地体现对他的关注和关怀;不仅要通过评价促进他在原有水平上提升,更要了发现学生的潜能和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完善自我。
二、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让参与者与指导者更明确评价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要分为课题研究类和活动参与类,不同项目、不同活动的评价指标也应有所不同。比如“社区服务”,我们重点是要求学生去参与服务,所以评价的指标侧重点就放在服务态度、服务满意度上。“社会实践”要求学生通过参加社会活动获得技能的提升和成长,所以评价的侧重点就是实践心得体会和实践机构的见习评价。而“研究性学习”要求学生尝试合作完成课题研究的全过程,评价的重点就在研究过程中的合作能力、相关技能的掌握和成果的质量上。不同维度的评价指标,让学生们更清楚不同的项目要求他们发展不同的能力,也让指导老师的评价工作增加目的性和指导性,避免泛泛而评。
三、评价方式
1.多元评价——让活动和成果更精彩
钱梦龙曾说:“教育,就是给人积极向上的影响力,教学艺术就是激励的艺术。”终结性的评价单纯地给学生一个分数,除了让他们相互比较一下外,很难达到以此激励学生的目的。阳光评价要求综合实践活动更多地使用发展性评价和质性评价,如观察学生的活动过程:情感态度、合作交流、能力发展等,鼓励他们用表演、汇报、音像、展示、成长记录等多种方式来呈现成果,通过行为观察和成果的鉴定来给不同的学生不同的评语,挖掘学生的特长,肯定学生的付出,指明努力的方向和方法。
2.边开展边评价——及时反馈和繁重任务的分解
激励之所以奏效,很重要的一个前提就是要及时。综合实践活动是一个过程,跨越几个周甚至几个月,完成后指导老师收集材料、分析数据、回顾学生表现,以致老师会把所有的收尾工作都放在期末,导致期末的工作任务非常繁琐,评价反馈也只能在期末评完才发还给学生。实施阳光评价,我们设置了明确的评价指标和时间,让教师更及时地给予学生评价反馈。
3.关注过程,兼顾结果——平衡活动的过程评价和技能评价
育人为本是实施阳光评价的基本原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既要关注共同的基础,又要关注兴趣特长;既要关注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习过程和效益。因此,我们尝试把质性评价和量性评价相结合,在评价指标和活动过程中,鼓励学生参与体验,也注意培养他们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他们相关的操作技能。
四、评价主体——多主体评价,合力关注学生的成长
1.自我评价
巴里斯.爱丽丝的《培养反思能力》一书中指出,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学习者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学生可以也应该成为自律的学习者,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通过学生的自评,可以帮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促进学生对自己的努力程度和学习效果的反思。自我评价不是学生天生就有的能力,它是要在各种活动中通过培养而获得的。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每一个模块,我们都设置了学生“自我评价”项目,有的是直接对自己的表现赋分,有的则是通过反思活动过程和实践心得来体现。培养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让学生主动关注自己的任务和成长的责任,有助于学生成为独立的终身学习者。
2.他人评价
以往学生自评或者教师评价这种单主体的评价常常出现评价过于片面、学生被动参与的局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不是学生的自我感觉良好,也不是老师一个人说了算,它的评价主体除了学生自己,还包括教师、家长、同学及社会,既尊重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发挥了相关育人主体的评价合力[4]。通过多主体的评价,仿佛在体验各方人士的协商对话,也是一个评价者与被评价者进行共同的心理构建的过程。
关注学生的兴趣特长,发展学生的潜能,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任务,也是它价值追求。我们将继续推行阳光评价机制,让它引领学生成为个性、自信的学习者,引导教师成为理智、前行的探索者,积极构建学校的“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