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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启动一年以来,参与试点工作的银行、企业数量以及结算业务量均呈明显上升趋势,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业已成熟。本文以上海地区为例,在分析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现状基础上,从制度建设、业务持续性、潜在风险等方面研究试点继续推进面临的主要挑战及解决思路,并展望了试点范围扩大后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景。
关键字: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人民币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12-027-04
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首先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正式启动试点启动一年来,参与试点工作的银行、企业数量以及结算业务量均呈明显上升趋势。2010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及其他5个中央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表明试点工作运作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业已成熟。本文以上海地区为例,分析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现状,其次就试点所面临的各方挑战提出了基本的解决思路,最后对试点范围扩大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一、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现状及特点
从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过去一年的发展动态来看,在试点初期,贸易结算业务经历了明显的政策普及和消化阶段,参与试点的银行、企业以及境外涉及区域较少。随着各项制度安排和操作规程的逐步明确,除试点银行、企业数量以及境外涉及区域不断扩大外,业务种类也由以贸易结算为主扩大到其他经常项目业务和部分资本类业务。从业务种类的特点来看,上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跨境人民币清算的中心地位。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量
从月度累计结算量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图1),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自2009年11月开始爆发性增长,结算量由2009年7月底的223.9万元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218.5亿元。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区域分布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跨境人民币结算涉及21个国家(地区),其中,33.5%的结算发生在港澳,43.7%的结算发生在东盟。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渠道来看,绝大多数结算业务通过代理行模式办理,通过清算行(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模式办理的结算业务仅占5.1%。
(二)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数量
从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数量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图2),多数境外参加行倾向于选择上海地区的银行为境内代理银行,账户数量在试点一年来呈持续增长态势,账户数量从2009年7月底的43个增长至2010年7月底的239个。从账户数量的全国(包括港澳地区)占比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约50%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立在上海的银行。从境外参加行的国家(地区)分布来看,239个账户中,55个来自港澳,184个来自包括东盟在内的47个国家。从账户余额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账户余额由2009年7月底的842万元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25亿元。上海已成为中国大陆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中心,并为上海地区高达95%的代理行模式结算比重奠定了基础。
(三)跨境人民币购售金额
从上海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情况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购售总金额已超过100亿元。由于多数境外参加银行选择在上海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上海跨境人民币购售总金额占全国的比重一度保持在80%以上(图3)。上海作为境内跨境人民币清算中心,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了人民币资金来源,同时为其结存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了换汇汇出的渠道。
(四)参与试点的银行和企业数量
试点启动一年来,上海参与试点的银行由2009年7月底的4家增加到2010年8月底的30家,参与试点的企业由7家增加到171家。
(五)结算业务种类
试点启动一年来,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业务种类已从货物贸易扩展到包括服务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在内的经常项目业务,以及直接投资、跨境信贷等资本类业务。自2010年年初以来,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业务逐渐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图4)。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面临的挑战及其解决思路
总体而言,上海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时间不长,各方面配套制度、措施尚不完善,制约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一)完善业务结算制度建设
1. 有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
制度缺失似乎已经成为许多新业务难以顺利开展的习惯性通病,本次试点也不例外。实际上,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以后,各试点地区用于指导具体业务流程的“操作规程”均存在缺位现象。几乎所有种类的试点业务都在开展以后才有相应操作规范的,在此之前,各商业银行只能通过监管机构口头方式得到具体的业务操作指引,从而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的不合规性。鉴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及的业务种类正逐步丰富,建议监管部门在发布正式文本之前,尽快发布非正式文件,作为弥补制度缺失的过渡性方案。
2. 提高结算制度统一性
制度不统一主要体现为同一制度“政出多门”,以及各地执行口径不统一。本次试点业务中关于非居民境内人民币账户管理的规定就存在“政出多门”现象。例如,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早在2009年12月14日就发布了《上海市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而在半年之后,人民银行总行支付司又发布了新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其中关于通过该账户进行人民币购售的相关规定与前者不尽相同。制度不统一还体现为各地的执行口径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报关币种与结算币种不同的情况下的业务处理,广东地区的“操作规程”与上海的操作规程就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商业银行总行难以为各地分支机构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从而提高了管理成本,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各地监管机构应就有关差异较大的制度安排进行协商,形成较为统一的制度安排,尽量避免同一政策背景下的业务操作差异化。
3. 增强结算制度持续性
制度不持续主要表现为同一制度随试点业务发展进度前后不一致。例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试点启动后12个月实行控制预收款额度和预付款额度,而直到目前,预收预付款仍未执行额度控制规定。因此,监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对有关具体操作规程留有余地;而规程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和发布正式文件。
(二)确保业务结算量可持续性
1. 重视业务数量和质量
试点初期,部分试点企业为相应政策号召开展了一些试点业务,也体现出了较高的参与热情,但一些企业在初次“试水”后退缩不前。以上海地区为例,在首批被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中,现已开展试点业务的不多,而保持了试点业务结算量的则寥寥无几,从而影响业务量的增长。此外,各试点地区还存在追求业务量的现象,纷纷将试点业务当作政治认为来完成,竞相攀比试点业务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而相对忽视了业务种类的开拓。我们应该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无法实现试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试点业务增长的内生动力是企业自身的实际市场需求,推进试点业务是一项长期的工程。
2. 关注试点业务的国际影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不一,而目前出镜率较高的观点则认为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是为了人民币的国际化。实际上,从知名国际货币的发展历程来看,一国货币的国际化途径是从结算工具到计价工具,再到国际储备货币。如果认为本次试点是为人民币国际化做铺垫,目前,我们只迈出了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第一步。当前,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相关政策动向颇为敏感,各国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各不相同,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当地商业银行提供的人民币账户服务。我国政府在试点政策宣传方面也尽量避免与人民币国际化发生关联。因此,境内银行在海外网点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应积极与境外银行建立人民币代理结算关系,将人民币作为一种普通结算货币向境外对手方进行宣传,努力提高海外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
3. 提高企业的谈判议价能力
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有利于境内企业降低汇兑成本和规避汇率变动风险,而相应汇兑成本及汇率风险则全部由境外对手方承担。因此,境内企业在国际商贸谈判过程中选择本币结算存在一定难度,这是境内企业对该试点业务普遍反映出来的困难和挑战。从前期试点企业的情况来看,多数成功的业务案例为境内外关联企业的业务,而许多企业为达成交易,不得不在产品、服务价格上做出让步。
诚然,企业的谈判议价能力与其所处的国际分工地位和产品、服务的吸引力息息相关,而要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非一朝一夕所致,提升企业的国际分工地位则有赖于整个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商业银行可将潜在的试点企业客户定位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央企和拥有拳头产品的重点企业。
(三)正视试点业务的潜在风险
1. 监测评估贸易真实性
试点开展之初,有观点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消核销流程可能导致虚假贸易风险,增加出口骗税的可能性。实际上,根据目前的制度设计,虽然取消了核销环节,但丝毫没有放松对贸易真实性的要求,只不过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前台下放到了银行柜台,人民银行始终处于事后监管的状态,且保留对商业银行进行相关业务检查的权力。不可否认,在试点初期,由于相关制度不尽完善、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审核经验,存在少数企业利用虚假出口骗取高额退税,或者利用虚假进口将人民币资金非法转移等风险。但这些风险点可能以前就有,而不能认为这些风险是由试点业务导致的。因此,在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不纳入外汇收支核销管理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应重点审核货物流与资金流差异较大的跨境人民币收支。对于事先无法提供报关单等物权凭证的进出口业务,可先由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对外收付款,企业在收付款后的一定期限内向银行补办相应的报关单凭证审核手续。同时,监管机构对贸易真实性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对商业银行的审核工作开展事后督查。
2.降低银行信用风险
本次试点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主要形成于银行的跨境授信过程。例如,包含东盟在内的周边地区贸易伙伴多为中小企业,中资银行的海外网点有限,难以知晓其资信和运营状况,在办理业务授信或贸易融资时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因此,可考虑规定试点企业应向境内银行提供境外贸易伙伴的详细资信情况,境内银行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的驻外机构和华人商会的民间机构多渠道收集当地的政治、经济、企业信息。同时,为鼓励境内银行开展人民币融资业务,不至于因信用风险而产生消极心态,可探索通过再贴现窗口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放票据再贴现服务,允许跨境贸易结算项下的银行承兑票据办理再贴现。
3.防范货币政策调控风险
货币政策调控风险缘于人民币被境外企业或机构大量持有及其在境外市场的流动,必将加大市场货币供求的不确定性,并且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必然要求汇率保持长期稳定,这些都增加货币调控的难度。目前,全国的试点业务结算量不足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尚不至于对货币政策调控造成影响。但随着试点地区的增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从长期来看,该宏观风险不可疏于防范。监管机构一方面可要求海外人民币资金按照规定的渠道使用和投资,例如向中国企业支付进口款、对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以及委托存款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等,以利于央行掌控海外人民币资金的交易动态;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管机构对本外币市场联动的分析、预警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度,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并进一步缩短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上的决策和行动时滞。
三、上海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景展望
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推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如果各方面的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处理,预期上海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将进一步发展,其前景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参与试点的银行、企业数量将会继续增加。在银行方面,试点业务为境内银行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扩大市场份额的机遇。据上海银监局统计,截至2010年1月底,在沪银行机构总数突破3100家,上海已成为中国银行业机构门类最齐全的地区。继全国性商业银行参与试点业务后,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银行加入这个行列。在企业方面,除出口项下货物贸易外,从事其他类型业务的企业不再纳入试点企业管理,这意味着企业参与试点业务的制度门槛大幅下降,此外,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数量在未来也有望大幅增加。上海拥有的企业主体超过20000家,而目前参与试点业务的企业还不足其中的1%,可见参与试点业务的企业数量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
(二)超过2000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据上海海关统计,2009年上海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777亿美元,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基本持平。相比而言,过去一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约为其1%,按货物贸易结算口径统计则不足1%。过去一年来,由于试点企业名单限制,出口货物项下的结算量仅占货物贸易结算总量的7%。由此可见,至少试点企业名单的扩大对出口货物贸易结算量的增长提供了可能。此外,上海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国别分布来看,约48%来自东盟和其他亚洲国家。预计在下一阶段,这些地区仍然是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市场。
(三)境内跨境人民币清算中心地位的不断巩固将促进上海及全国其他试点区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目前,上海聚集了我国主要门类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产权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都已经建立。一些中资银行已将资金运营中心定位于上海,众多外资银行也将法人机构设立于上海,从而吸引了大量海外分行与之建立人民币代理结算关系。随着试点业务的境外适用区域不再限制于港澳和东盟地区,未来将有更多的境外银行在上海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和账户融资及拆借业务将进一步增长。资金类业务的扩大将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良性循环,直接提升上海本地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同时其外部效应还将辐射到全国其他试点地区。上海将以此为契机,逐步发展成为区域人民币中心乃至国际人民币中心,为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奠基。
(四)资本类业务的增加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增长提供了潜力。目前,上海已发生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对外增资、人民币购买外方股权、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人民币跨境担保等资本项下业务。最近,《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发布是国内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新起点。资本市场正沿着“先债券后股票”、“先机构后个人”、“先金融机构后非金融机构”的方向有序开放。在条件成熟后,还将开放其他人民币间接投资、人民币债券融资、人民币QFII等资本类业务。这一方面有利于为境外主体提供人民币来源,缓解其人民币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境外主体的投资工具,提高其持有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同时,资本类业务的扩大将最终转化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形成资本类业务和经常类业务互相促进的可持续增长局面。
参考文献:
1.刘艳: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外汇管理政策研究[J],南方金融,2010(2)P50-52.
2.林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的影响及发展策略[J],金融论坛,2010(4)
3.史立明: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机遇与挑战的思考[J],中国证券期货,2010(1)
作者简介:
陈 琰 交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复旦大学博士后流动站
关键字:跨境贸易 人民币结算 人民币国际化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770(2010)012-027-04
2009年7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首先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城市正式启动试点启动一年来,参与试点工作的银行、企业数量以及结算业务量均呈明显上升趋势。2010年7月16日,人民银行及其他5个中央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表明试点工作运作顺利,达到了预期效果,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条件业已成熟。本文以上海地区为例,分析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现状,其次就试点所面临的各方挑战提出了基本的解决思路,最后对试点范围扩大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未来进行了展望。
一、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现状及特点
从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在过去一年的发展动态来看,在试点初期,贸易结算业务经历了明显的政策普及和消化阶段,参与试点的银行、企业以及境外涉及区域较少。随着各项制度安排和操作规程的逐步明确,除试点银行、企业数量以及境外涉及区域不断扩大外,业务种类也由以贸易结算为主扩大到其他经常项目业务和部分资本类业务。从业务种类的特点来看,上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跨境人民币清算的中心地位。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量
从月度累计结算量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图1),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自2009年11月开始爆发性增长,结算量由2009年7月底的223.9万元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218.5亿元。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区域分布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跨境人民币结算涉及21个国家(地区),其中,33.5%的结算发生在港澳,43.7%的结算发生在东盟。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渠道来看,绝大多数结算业务通过代理行模式办理,通过清算行(中银香港和中银澳门)模式办理的结算业务仅占5.1%。
(二)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数量
从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数量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图2),多数境外参加行倾向于选择上海地区的银行为境内代理银行,账户数量在试点一年来呈持续增长态势,账户数量从2009年7月底的43个增长至2010年7月底的239个。从账户数量的全国(包括港澳地区)占比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约50%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立在上海的银行。从境外参加行的国家(地区)分布来看,239个账户中,55个来自港澳,184个来自包括东盟在内的47个国家。从账户余额的动态变化情况来看,账户余额由2009年7月底的842万元上升至2010年7月底的25亿元。上海已成为中国大陆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清算中心,并为上海地区高达95%的代理行模式结算比重奠定了基础。
(三)跨境人民币购售金额
从上海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情况来看,截至2010年7月底,购售总金额已超过100亿元。由于多数境外参加银行选择在上海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上海跨境人民币购售总金额占全国的比重一度保持在80%以上(图3)。上海作为境内跨境人民币清算中心,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了人民币资金来源,同时为其结存的人民币资金提供了换汇汇出的渠道。
(四)参与试点的银行和企业数量
试点启动一年来,上海参与试点的银行由2009年7月底的4家增加到2010年8月底的30家,参与试点的企业由7家增加到171家。
(五)结算业务种类
试点启动一年来,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业务种类已从货物贸易扩展到包括服务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在内的经常项目业务,以及直接投资、跨境信贷等资本类业务。自2010年年初以来,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业务逐渐成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图4)。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面临的挑战及其解决思路
总体而言,上海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但是,由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启动时间不长,各方面配套制度、措施尚不完善,制约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一)完善业务结算制度建设
1. 有效解决制度缺失问题
制度缺失似乎已经成为许多新业务难以顺利开展的习惯性通病,本次试点也不例外。实际上,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以后,各试点地区用于指导具体业务流程的“操作规程”均存在缺位现象。几乎所有种类的试点业务都在开展以后才有相应操作规范的,在此之前,各商业银行只能通过监管机构口头方式得到具体的业务操作指引,从而可能导致商业银行业务操作的不合规性。鉴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涉及的业务种类正逐步丰富,建议监管部门在发布正式文本之前,尽快发布非正式文件,作为弥补制度缺失的过渡性方案。
2. 提高结算制度统一性
制度不统一主要体现为同一制度“政出多门”,以及各地执行口径不统一。本次试点业务中关于非居民境内人民币账户管理的规定就存在“政出多门”现象。例如,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早在2009年12月14日就发布了《上海市境外机构境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而在半年之后,人民银行总行支付司又发布了新的《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其中关于通过该账户进行人民币购售的相关规定与前者不尽相同。制度不统一还体现为各地的执行口径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报关币种与结算币种不同的情况下的业务处理,广东地区的“操作规程”与上海的操作规程就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商业银行总行难以为各地分支机构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从而提高了管理成本,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各地监管机构应就有关差异较大的制度安排进行协商,形成较为统一的制度安排,尽量避免同一政策背景下的业务操作差异化。
3. 增强结算制度持续性
制度不持续主要表现为同一制度随试点业务发展进度前后不一致。例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试点启动后12个月实行控制预收款额度和预付款额度,而直到目前,预收预付款仍未执行额度控制规定。因此,监管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对有关具体操作规程留有余地;而规程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和发布正式文件。
(二)确保业务结算量可持续性
1. 重视业务数量和质量
试点初期,部分试点企业为相应政策号召开展了一些试点业务,也体现出了较高的参与热情,但一些企业在初次“试水”后退缩不前。以上海地区为例,在首批被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中,现已开展试点业务的不多,而保持了试点业务结算量的则寥寥无几,从而影响业务量的增长。此外,各试点地区还存在追求业务量的现象,纷纷将试点业务当作政治认为来完成,竞相攀比试点业务的绝对量和增长速度,而相对忽视了业务种类的开拓。我们应该意识到,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无法实现试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试点业务增长的内生动力是企业自身的实际市场需求,推进试点业务是一项长期的工程。
2. 关注试点业务的国际影响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相关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反响不一,而目前出镜率较高的观点则认为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是为了人民币的国际化。实际上,从知名国际货币的发展历程来看,一国货币的国际化途径是从结算工具到计价工具,再到国际储备货币。如果认为本次试点是为人民币国际化做铺垫,目前,我们只迈出了人民币用于国际结算的第一步。当前,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相关政策动向颇为敏感,各国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各不相同,许多国家不同程度地限制了当地商业银行提供的人民币账户服务。我国政府在试点政策宣传方面也尽量避免与人民币国际化发生关联。因此,境内银行在海外网点相对匮乏的情况下,应积极与境外银行建立人民币代理结算关系,将人民币作为一种普通结算货币向境外对手方进行宣传,努力提高海外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
3. 提高企业的谈判议价能力
使用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有利于境内企业降低汇兑成本和规避汇率变动风险,而相应汇兑成本及汇率风险则全部由境外对手方承担。因此,境内企业在国际商贸谈判过程中选择本币结算存在一定难度,这是境内企业对该试点业务普遍反映出来的困难和挑战。从前期试点企业的情况来看,多数成功的业务案例为境内外关联企业的业务,而许多企业为达成交易,不得不在产品、服务价格上做出让步。
诚然,企业的谈判议价能力与其所处的国际分工地位和产品、服务的吸引力息息相关,而要提升产品、服务质量非一朝一夕所致,提升企业的国际分工地位则有赖于整个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变。因此,商业银行可将潜在的试点企业客户定位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央企和拥有拳头产品的重点企业。
(三)正视试点业务的潜在风险
1. 监测评估贸易真实性
试点开展之初,有观点认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消核销流程可能导致虚假贸易风险,增加出口骗税的可能性。实际上,根据目前的制度设计,虽然取消了核销环节,但丝毫没有放松对贸易真实性的要求,只不过贸易真实性审核的前台下放到了银行柜台,人民银行始终处于事后监管的状态,且保留对商业银行进行相关业务检查的权力。不可否认,在试点初期,由于相关制度不尽完善、商业银行缺乏足够的审核经验,存在少数企业利用虚假出口骗取高额退税,或者利用虚假进口将人民币资金非法转移等风险。但这些风险点可能以前就有,而不能认为这些风险是由试点业务导致的。因此,在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不纳入外汇收支核销管理的前提下,监管机构应重点审核货物流与资金流差异较大的跨境人民币收支。对于事先无法提供报关单等物权凭证的进出口业务,可先由银行为其办理人民币对外收付款,企业在收付款后的一定期限内向银行补办相应的报关单凭证审核手续。同时,监管机构对贸易真实性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并对商业银行的审核工作开展事后督查。
2.降低银行信用风险
本次试点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主要形成于银行的跨境授信过程。例如,包含东盟在内的周边地区贸易伙伴多为中小企业,中资银行的海外网点有限,难以知晓其资信和运营状况,在办理业务授信或贸易融资时存在较高的违约风险。因此,可考虑规定试点企业应向境内银行提供境外贸易伙伴的详细资信情况,境内银行也可通过中国政府的驻外机构和华人商会的民间机构多渠道收集当地的政治、经济、企业信息。同时,为鼓励境内银行开展人民币融资业务,不至于因信用风险而产生消极心态,可探索通过再贴现窗口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开放票据再贴现服务,允许跨境贸易结算项下的银行承兑票据办理再贴现。
3.防范货币政策调控风险
货币政策调控风险缘于人民币被境外企业或机构大量持有及其在境外市场的流动,必将加大市场货币供求的不确定性,并且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必然要求汇率保持长期稳定,这些都增加货币调控的难度。目前,全国的试点业务结算量不足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尚不至于对货币政策调控造成影响。但随着试点地区的增加、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从长期来看,该宏观风险不可疏于防范。监管机构一方面可要求海外人民币资金按照规定的渠道使用和投资,例如向中国企业支付进口款、对中国境内直接投资,以及委托存款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等,以利于央行掌控海外人民币资金的交易动态;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管机构对本外币市场联动的分析、预警以及快速反应能力,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度,适时调整货币政策调控目标,并进一步缩短央行在货币政策操作上的决策和行动时滞。
三、上海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前景展望
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推广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如果各方面的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处理,预期上海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将进一步发展,其前景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
(一)参与试点的银行、企业数量将会继续增加。在银行方面,试点业务为境内银行提供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扩大市场份额的机遇。据上海银监局统计,截至2010年1月底,在沪银行机构总数突破3100家,上海已成为中国银行业机构门类最齐全的地区。继全国性商业银行参与试点业务后,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地方性银行加入这个行列。在企业方面,除出口项下货物贸易外,从事其他类型业务的企业不再纳入试点企业管理,这意味着企业参与试点业务的制度门槛大幅下降,此外,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数量在未来也有望大幅增加。上海拥有的企业主体超过20000家,而目前参与试点业务的企业还不足其中的1%,可见参与试点业务的企业数量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
(二)超过2000亿美元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的增长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据上海海关统计,2009年上海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777亿美元,进口总额和出口总额基本持平。相比而言,过去一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约为其1%,按货物贸易结算口径统计则不足1%。过去一年来,由于试点企业名单限制,出口货物项下的结算量仅占货物贸易结算总量的7%。由此可见,至少试点企业名单的扩大对出口货物贸易结算量的增长提供了可能。此外,上海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国别分布来看,约48%来自东盟和其他亚洲国家。预计在下一阶段,这些地区仍然是上海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主要市场。
(三)境内跨境人民币清算中心地位的不断巩固将促进上海及全国其他试点区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目前,上海聚集了我国主要门类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黄金市场、产权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都已经建立。一些中资银行已将资金运营中心定位于上海,众多外资银行也将法人机构设立于上海,从而吸引了大量海外分行与之建立人民币代理结算关系。随着试点业务的境外适用区域不再限制于港澳和东盟地区,未来将有更多的境外银行在上海的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跨境人民币购售业务和账户融资及拆借业务将进一步增长。资金类业务的扩大将促进跨境人民币结算的良性循环,直接提升上海本地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同时其外部效应还将辐射到全国其他试点地区。上海将以此为契机,逐步发展成为区域人民币中心乃至国际人民币中心,为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奠基。
(四)资本类业务的增加为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增长提供了潜力。目前,上海已发生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对外增资、人民币购买外方股权、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人民币跨境担保等资本项下业务。最近,《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发布是国内资本项目对外开放的新起点。资本市场正沿着“先债券后股票”、“先机构后个人”、“先金融机构后非金融机构”的方向有序开放。在条件成熟后,还将开放其他人民币间接投资、人民币债券融资、人民币QFII等资本类业务。这一方面有利于为境外主体提供人民币来源,缓解其人民币资金短缺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丰富境外主体的投资工具,提高其持有人民币资产的积极性。同时,资本类业务的扩大将最终转化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经常项下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形成资本类业务和经常类业务互相促进的可持续增长局面。
参考文献:
1.刘艳: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外汇管理政策研究[J],南方金融,2010(2)P50-52.
2.林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的影响及发展策略[J],金融论坛,2010(4)
3.史立明: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机遇与挑战的思考[J],中国证券期货,2010(1)
作者简介:
陈 琰 交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复旦大学博士后流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