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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通过分析法学专业模拟法庭实验的现状,结合当前模拟法庭实验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开展对创新能力培养理论实践的分析。针对法学创新实践教育过程中模拟法庭课程存在的开放性不强、课程定位不清晰、教学内容碎片化、表演式教学实验等问题,提出四项完善的模拟法庭教育对策,逐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关键词]创新能力;虚拟仿真;模拟法庭
1 模拟法庭:虚拟仿真环境下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
为了改善高校平台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在2011年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39/s6550/201112/t20111223_168354.html.2011-12-21/2019-11-22.,这其中就包括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践,鼓励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交流,促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科学互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重大,模拟法庭的创新实践可以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离不开法律人才的培养。高校的法学教育要摒弃单一知识传输教学的模式,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通过建立实践课堂,将知识多角度的传授给学生。模拟法庭课堂采用的沉浸式教学和模拟化辩论对抗,通过学生设身处地的感受,提高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的能力,塑造学生严谨务实的法律职业素养。模拟法庭是高校法学教育建设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场所之一,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平台。创新总是从实践中获得,通过提高对学生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学生才有能力寻找创新点,才能通过实践来验证创新思维。
2 现实困境:基于模拟法庭平台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模擬法庭教学课程设置开放性不强
首先是教育课程体系还不完善。2011年,根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各大高校陆续建立了自己的教学实验室,广泛开展仿真模拟课程。但该课程却存在局限性,缺少校外联动,没有与法律工作相结合,多以在校内自己开展为主,导致了“自娱自乐”的学习方式的形成。此种模式下的大部分学生都是照本宣科,无法建立独立法律思维,更无法进行创新探索。其次是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局限性。模拟法庭教学是基于案例开展的,通过案例讲解、案例分析、法庭模拟的过程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但单纯的案例分析过程缺乏实效性,难以发散学生的思维。
2.2 模拟法庭的教学地位存在争议
模拟法庭到底是一种教学体系还是一种教学方法尚存在争论。目前主要有两种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地位的认识:一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一种自成体系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二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仅是一种教学方法, 附属于理论教学陈兵,张光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10):169-171.。如果只将其看作为单纯的教学方法,那么就将模拟法庭的独立性和实践性淡化了。模拟法庭只能成为传统教学理论的附加课程,服务于理论教学。这就损害了该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性。
2.3 教学内容多呈碎片化,多以表演式教学为主
模拟法庭课程现阶段是作为附属课程出现,其课程设置多跟随理论课程大纲进行,教授课程零散,碎片化严重,教学过程中由于没有权威的指导教材,学生思维受指导教师主观影响较大,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得不到培养。本来应从实践中获得创新,却变成实战限制了创新。同时碎片化的教学过程无法让学生领悟法律实践的精髓,加之课程课后没有学习任务,课上的知识学生不会主动去梳理,实践内容成为空谈,创新思维被扼杀。同时,模拟法庭进行过程中表演痕迹重,在教学开始之前, 指导教师往往已经替学生预备好各种法律文书和法庭审判的案例剧本,学生只是按照剧本进行表演的演员, 不参与剧本的创作,不能进行创新实践,一切照本宣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临场应变能力大大受限。
3 选择与出路:模拟法庭实验中法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对策
3.1 健全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构建法学创新实践教育体系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建立在人才选拔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模拟法庭是良好的创新能力培养平台,模拟法庭应根据基本创新实践理念,通过虚拟仿真课堂的实践教学,明确培养目的,科学设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创新能力加以指导,将学生的创新思维挖掘出来,跳出固有思想的束缚,完成法学思想质的飞跃。与此同时,模拟法庭应该摆脱传统教学的支配,形成独立的具有创新实践精神的教育体系。体系化的教学避免了碎片化教学所带来知识难以被学生良好吸收实物精髓的问题,大大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
3.2 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应只重视程序法问题教授, 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案件的能力,引导学生根据案情探讨和梳理实体法律关系,判断实体责任, 加强学生实体法适用能力。同时要培养学生遵循程序法的意识和探索程序创新的能力。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 学生体会程序法的独立价值的重要途径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实验课内,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模拟审判,针对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探讨解决的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正确运用证据的意识和能力,证据是法院裁判过程中的依据,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梳理证据的能力。当学生在法律实务中遇到案件复杂多变的情况时, 能通过对证据的正确梳理,深挖出案件的矛盾点与合意点,找到案件双方的争论点, 继而能够运用证据高效解决案件争论点。
3.3 加强创新指导能力,改进课程考核机制
传统教学方式以教师为课堂主体,学生是知识的被动接收方,鲜有触发思考的过程。而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导,指导教师主要工作是答疑解惑和评价,但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是能否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的关键。因此,课程指导教师创新能力的提高是改进学生创新指导服务的关键。这就要求指导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基础, 要熟悉法庭程序、程序法、实体法在实务中的应用。同时指导教师要对课程有掌控能力,随时解答学生疑惑,并且还能辅导学生流畅地将模拟庭审进行下去。课后的考核也是课程的重点,课后考核应采取多重性考核机制,改变单一的庭审资料评估和课后总结的模式,增加多种评价方法,增加学生互评模式,教师在各项评价的权重计算下给出学生的综合分数。
参考文献:
[1]任中秀.“司法仿真系统”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新模式[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2).
[2]杨成.论地方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J].前沿,2010(2).
[关键词]创新能力;虚拟仿真;模拟法庭
1 模拟法庭:虚拟仿真环境下实践教学的创新模式
为了改善高校平台对法律人才的培养环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在2011年实施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739/s6550/201112/t20111223_168354.html.2011-12-21/2019-11-22.,这其中就包括模拟法庭教学。通过模拟法庭教学实践,鼓励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交流,促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科学互动。进行模拟法庭教学的意义重大,模拟法庭的创新实践可以推进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体系建设离不开法律人才的培养。高校的法学教育要摒弃单一知识传输教学的模式,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通过建立实践课堂,将知识多角度的传授给学生。模拟法庭课堂采用的沉浸式教学和模拟化辩论对抗,通过学生设身处地的感受,提高学生掌握法学理论的能力,塑造学生严谨务实的法律职业素养。模拟法庭是高校法学教育建设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场所之一,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平台。创新总是从实践中获得,通过提高对学生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学生才有能力寻找创新点,才能通过实践来验证创新思维。
2 现实困境:基于模拟法庭平台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模擬法庭教学课程设置开放性不强
首先是教育课程体系还不完善。2011年,根据《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各大高校陆续建立了自己的教学实验室,广泛开展仿真模拟课程。但该课程却存在局限性,缺少校外联动,没有与法律工作相结合,多以在校内自己开展为主,导致了“自娱自乐”的学习方式的形成。此种模式下的大部分学生都是照本宣科,无法建立独立法律思维,更无法进行创新探索。其次是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局限性。模拟法庭教学是基于案例开展的,通过案例讲解、案例分析、法庭模拟的过程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但单纯的案例分析过程缺乏实效性,难以发散学生的思维。
2.2 模拟法庭的教学地位存在争议
模拟法庭到底是一种教学体系还是一种教学方法尚存在争论。目前主要有两种关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地位的认识:一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是一种自成体系的教学模式和方法;二是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仅是一种教学方法, 附属于理论教学陈兵,张光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模拟法庭实践教学[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10):169-171.。如果只将其看作为单纯的教学方法,那么就将模拟法庭的独立性和实践性淡化了。模拟法庭只能成为传统教学理论的附加课程,服务于理论教学。这就损害了该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平台性。
2.3 教学内容多呈碎片化,多以表演式教学为主
模拟法庭课程现阶段是作为附属课程出现,其课程设置多跟随理论课程大纲进行,教授课程零散,碎片化严重,教学过程中由于没有权威的指导教材,学生思维受指导教师主观影响较大,学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创新能力得不到培养。本来应从实践中获得创新,却变成实战限制了创新。同时碎片化的教学过程无法让学生领悟法律实践的精髓,加之课程课后没有学习任务,课上的知识学生不会主动去梳理,实践内容成为空谈,创新思维被扼杀。同时,模拟法庭进行过程中表演痕迹重,在教学开始之前, 指导教师往往已经替学生预备好各种法律文书和法庭审判的案例剧本,学生只是按照剧本进行表演的演员, 不参与剧本的创作,不能进行创新实践,一切照本宣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临场应变能力大大受限。
3 选择与出路:模拟法庭实验中法学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对策
3.1 健全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构建法学创新实践教育体系
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建立在人才选拔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模拟法庭是良好的创新能力培养平台,模拟法庭应根据基本创新实践理念,通过虚拟仿真课堂的实践教学,明确培养目的,科学设置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的创新能力加以指导,将学生的创新思维挖掘出来,跳出固有思想的束缚,完成法学思想质的飞跃。与此同时,模拟法庭应该摆脱传统教学的支配,形成独立的具有创新实践精神的教育体系。体系化的教学避免了碎片化教学所带来知识难以被学生良好吸收实物精髓的问题,大大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
3.2 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强化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模拟法庭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应只重视程序法问题教授, 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案件的能力,引导学生根据案情探讨和梳理实体法律关系,判断实体责任, 加强学生实体法适用能力。同时要培养学生遵循程序法的意识和探索程序创新的能力。程序正义是法治国家的标志, 学生体会程序法的独立价值的重要途径就是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实验课内,教师要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进行模拟审判,针对实践过程中的问题,探讨解决的方法,加强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正确运用证据的意识和能力,证据是法院裁判过程中的依据,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梳理证据的能力。当学生在法律实务中遇到案件复杂多变的情况时, 能通过对证据的正确梳理,深挖出案件的矛盾点与合意点,找到案件双方的争论点, 继而能够运用证据高效解决案件争论点。
3.3 加强创新指导能力,改进课程考核机制
传统教学方式以教师为课堂主体,学生是知识的被动接收方,鲜有触发思考的过程。而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学生是课堂的主导,指导教师主要工作是答疑解惑和评价,但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是能否调动学生课堂积极性的关键。因此,课程指导教师创新能力的提高是改进学生创新指导服务的关键。这就要求指导教师要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基础, 要熟悉法庭程序、程序法、实体法在实务中的应用。同时指导教师要对课程有掌控能力,随时解答学生疑惑,并且还能辅导学生流畅地将模拟庭审进行下去。课后的考核也是课程的重点,课后考核应采取多重性考核机制,改变单一的庭审资料评估和课后总结的模式,增加多种评价方法,增加学生互评模式,教师在各项评价的权重计算下给出学生的综合分数。
参考文献:
[1]任中秀.“司法仿真系统”实践教学的探索与思考——培养法科学生实践能力的新模式[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2).
[2]杨成.论地方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J].前沿,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