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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的深化与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近郊农村实现了从乡村空间到城市空间的转换。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一种新的社区,即“转型社区”,也称过渡型社区,其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新型城镇化的切入点,是农村向城镇转型发展的重要平台,具有重要意义。这种社区既不同于我国传统的农村社区的治理模式,也不同于比较成熟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这一社区类型的存在给我国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困惑和挑战。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转型社区;治理问题
一、 研究背景
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城镇化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是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1],城镇化未来将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撬动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在提倡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为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的社区规划从原来局限于成熟的城镇社区向新型的城郊社区、农村社区延伸,为此,在我国很多城市近郊涌现出了大批的“转型社区”,它是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未能完全转型为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的一种过渡形态社区,是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大多都是由于大都市向外快速扩张、大量拆迁与村落合并而造成的一种新人口聚集现象。因此,具有:“被动城市化较为明显、社区居民结构趋于复杂化、居民生活方式城市化、社区管理体制一体化、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社区文化异质化”[2]等特征,这一类型的社区在丰富我国社区治理理论的同时,也给我国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困惑和挑战。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提倡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城镇化快速发展,转型社区的速度也在加快。相比较于传统的的农村社区和成熟的城市社区来说,因城镇化的发展而形成的转型社区,其治理的复杂程度逐步加大 ,这些转型社区既不能用传统的社区模式进行治理,又不能完全按照成熟的城市社区模式来进行治理,社区成员难以成为城市社会中的一员,在社区治理上面临着一些困境。比如:
(一)社区治理主体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
转型社区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不成熟的过渡形态社区,其最终的目标是将其转化成为成熟的城市社区模式。但,就当前我国的转型社区来说,一方面,虽然政府仍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且是单一的主体,行政色彩依然较为浓厚,在这里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相互交织在一起,社区的治理角色具有双重性,因此职能分工、工作任务、利益分配等方面 ,还是以传统的村务治理来对待,使得治理的主体的职责不明确, 社区治理与实际契合度不够。另一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存在多种管理体制并存的现象,缺乏城乡协调的统一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不健全,治理的功能弱化,“重建轻管、管建分离、有事无法管、出事不能管”的现象时有发生[3]。
(二)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有待加强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转型社区的居民不是传统的农民身份,他们的经济收入比起过去有很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对物质文化需求也逐渐提高。但是,我国当前的转型社区中,社区在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 娱乐等基础设施刚刚初具模型,特别是文化教育、娱乐这块。比起较为成熟的城市社区,转型社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此不能提供很好的公共服务,无法完全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不强,社区治理的参与不够
正如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我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依靠“礼”来维系的熟人社会。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转型社区,主要群体除了原有村民、还有外来务工人员,不管是原有的村民也好,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好,他们所在的社区虽有所改变,但交往范围依旧是他们所熟悉老乡、亲人的范围内,传统乡村文化深刻地影响这些社区居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的社区归属感不强,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于社区治理的参与大都抱着可参与、可不参与的态度,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区的生活氛围。
三、结语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需要我们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最终要解决的,就是社区能够给人们提供什么样的品质保证。社区是城镇的单元,是中國人的新型生活共同体。我国转型社区发展还不完善,社区治理还处在探索阶段,为此我们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在面对转型社区时要做到:第一,构建多元社区治理主体,明确治理主体的职责,健全社区的管理体制。在转型社区,除了以政府为治理主体以外,可以鼓励、培育非政府的社区组织来参与协同治理,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厘清社区治理主体的责任,健全社区的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转型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表及里统筹城乡。第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需求日益多元化,这要求我们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满足不同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把转型社区居民的生活问题做到实处,保障社区居民的自身利益,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第三,在充分尊重转型社区居民传统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文化观念的教育,并其进行积极引导,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使得其主动积极地融入社区生活,促进对社区自治的参与与支持。
参考文献:
[1]作者简介:赵丽萍(1991-),女,汉族,贵州六枝特区,贵州民族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2]吴殿廷著.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及其推进策略[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第36-38页
[3]康之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与治理转型[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05)
[4]杨冬梅.黑龙江省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治理对策探析[J].北方经贸.2014(03)
[5]邱峰.苏州新型社区治理现状、挑战与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5(硕士)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转型社区;治理问题
一、 研究背景
十八大报告精神指出,“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城镇化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是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战略重点,也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1],城镇化未来将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撬动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在提倡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为了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我国的社区规划从原来局限于成熟的城镇社区向新型的城郊社区、农村社区延伸,为此,在我国很多城市近郊涌现出了大批的“转型社区”,它是指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未能完全转型为城市社会生活共同体的一种过渡形态社区,是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大多都是由于大都市向外快速扩张、大量拆迁与村落合并而造成的一种新人口聚集现象。因此,具有:“被动城市化较为明显、社区居民结构趋于复杂化、居民生活方式城市化、社区管理体制一体化、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社区文化异质化”[2]等特征,这一类型的社区在丰富我国社区治理理论的同时,也给我国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困惑和挑战。
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提倡新型城镇化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城镇化快速发展,转型社区的速度也在加快。相比较于传统的的农村社区和成熟的城市社区来说,因城镇化的发展而形成的转型社区,其治理的复杂程度逐步加大 ,这些转型社区既不能用传统的社区模式进行治理,又不能完全按照成熟的城市社区模式来进行治理,社区成员难以成为城市社会中的一员,在社区治理上面临着一些困境。比如:
(一)社区治理主体职责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
转型社区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不成熟的过渡形态社区,其最终的目标是将其转化成为成熟的城市社区模式。但,就当前我国的转型社区来说,一方面,虽然政府仍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且是单一的主体,行政色彩依然较为浓厚,在这里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相互交织在一起,社区的治理角色具有双重性,因此职能分工、工作任务、利益分配等方面 ,还是以传统的村务治理来对待,使得治理的主体的职责不明确, 社区治理与实际契合度不够。另一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存在多种管理体制并存的现象,缺乏城乡协调的统一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不健全,治理的功能弱化,“重建轻管、管建分离、有事无法管、出事不能管”的现象时有发生[3]。
(二)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社区公共服务有待加强
“新型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4]。转型社区的居民不是传统的农民身份,他们的经济收入比起过去有很了很大的提高,因此,对物质文化需求也逐渐提高。但是,我国当前的转型社区中,社区在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 娱乐等基础设施刚刚初具模型,特别是文化教育、娱乐这块。比起较为成熟的城市社区,转型社区的基础设施不完善,为此不能提供很好的公共服务,无法完全满足居民的物质文化需求。
(三)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不强,社区治理的参与不够
正如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我国的农村社会是一个依靠“礼”来维系的熟人社会。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转型社区,主要群体除了原有村民、还有外来务工人员,不管是原有的村民也好,进城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好,他们所在的社区虽有所改变,但交往范围依旧是他们所熟悉老乡、亲人的范围内,传统乡村文化深刻地影响这些社区居民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的社区归属感不强,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于社区治理的参与大都抱着可参与、可不参与的态度,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社区的生活氛围。
三、结语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的质量需要我们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建设。新型城镇化最终要解决的,就是社区能够给人们提供什么样的品质保证。社区是城镇的单元,是中國人的新型生活共同体。我国转型社区发展还不完善,社区治理还处在探索阶段,为此我们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在面对转型社区时要做到:第一,构建多元社区治理主体,明确治理主体的职责,健全社区的管理体制。在转型社区,除了以政府为治理主体以外,可以鼓励、培育非政府的社区组织来参与协同治理,真正实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体化,厘清社区治理主体的责任,健全社区的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政府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转型社区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表及里统筹城乡。第二,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需求日益多元化,这要求我们完善社区基础设施,满足不同居民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把转型社区居民的生活问题做到实处,保障社区居民的自身利益,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第三,在充分尊重转型社区居民传统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其文化观念的教育,并其进行积极引导,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使得其主动积极地融入社区生活,促进对社区自治的参与与支持。
参考文献:
[1]作者简介:赵丽萍(1991-),女,汉族,贵州六枝特区,贵州民族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2]吴殿廷著.中国新型城镇化战略及其推进策略[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4,第36-38页
[3]康之国.城镇化进程中的转型社区与治理转型[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05)
[4]杨冬梅.黑龙江省城镇化进程中转型社区治理对策探析[J].北方经贸.2014(03)
[5]邱峰.苏州新型社区治理现状、挑战与对策研究[D].苏州大学.2015(硕士)